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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问:店规与“国法”是否有冲突
顾客马彪(有多年在西班牙生活的经历):其实,在国外许多的商店和超市都有类似的规则。但在国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是很健全的,而我国的消法在这方面有漏洞。这些条款的设置,在我看来,是对会员很不利的。
马彪还认为,“个人会籍规则”印在“个人会籍申请表”的背后是很不科学的,“因为在交钱和填表签名时,工作人员并没有提醒客户注意细读会员规则。”他认为,这种有约束性的规则应该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或者双方就此规则进行补充协议,“而现在所有的规则,只是对商家有利的。”
赵林平:会员与商店之间的关系属于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因此需要公正、平等相待。外国企业进入中国,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维护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商店的告示、承诺还是协议等经营行为,都应符合《消法》的规定。如果出现了《消法》不许可的行为,不但消费者不认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也不予承认。
沃尔玛声音
对于这些疑问,当记者昨日联系到沃尔玛公关部的李经理时,他表示,自己无法代表店方作解释,记者需要提前预约才可采访高层领导。
专家观点:会员制需要本地化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认为,会员制在北京还需要一个本地化过程。
陈所长认为,在沃尔玛办一张主卡会费是150元,会员在这里一年至少消费1500元至3000元才能收回成本,否则就不划算,因此其商品的价格优势并不明显。同时,沃尔玛选址远离市区,交通上有许多不便。另外,沃尔玛是一座仓储式商场,品种相对比较单调。另一方面,在沃尔玛,会员与非会员在商品价格上的不同在于,后者需加收5%的费用,会员的价格优惠似乎并不明显。
陈所长表示,会员制在西方发达国家获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在这样的商店,会员能享受到在其他任何店都不可能有的价格优惠或独特商品,但目前北京会员制商店的价格优惠及商品的独特性并不明显,令消费者对会员制的认可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