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联商论坛  -   -  贴子
  |  

主题: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王跃林

积分:16758    金币:672
  |   只看他 楼主
详见:http://www.linkshop.cn/cgi-bin/dw/news.d2w/newsinfo?nsnbr=30482

- 该帖于 2005-7-26 21:52:00 被修改过

王跃林

积分:16758    金币:672
  |   只看他 2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最近在看韩国电视剧《商道》
其中印象最深的一个观点是“商道即人道,做生意最重要的不是赚取金钱,而是获取人心,获得人心就是最大的财富”

也许对便利店企业而言,如何去获得加盟者的人心很重要。linliang 最后修改于:04 Jun 2005 10:52:41

alan66

积分:70082    金币:14405
  |   只看他 3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这很正常,其实在餐饮业等行业经常出现
---------------------------------------------------
ALAN

alan66

积分:70082    金币:14405
  |   只看他 4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类似的还有前年上海冲印业中KODAR“挖铺”富士事件,只是规模和反响没有这次大gxymall 最后修改于:04 Jun 2005 10:45:01
---------------------------------------------------
ALAN

sbys88

积分:230    金币:38
  |   只看他 5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罗森便利浦东金茂大厦店可以作为竞争对手互相“挖铺”的最典型的案例。早在几年前,罗森就以一年20万元的租金,开出了金茂大厦店。对金茂大厦这块宝地,不少便利店公司都“垂涎三尺”,就是年租金30万元、40万元也在所不惜,只是碍于行业内不成文的规矩,碍于同行经营者之间的面子,谁也没下得了手。可是,去年刚刚进入上海便利店市场,又急于拓展连锁门店的全家便利,什么也不去顾及,在经过了一番“运作”,并通过走上层路线,在罗森的租约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以翻倍的租金,即每年40万元的租金,欲将罗森金茂大厦店“翻牌”为全家便利的门店。业主自然就高不就低了,而且还可以得到全家便利给予的违约补偿,便答应了全家的“翻牌”要求。罗森得到这个消息后,总经理徐锋又急又气,马上开始了一轮轰轰烈烈的“救铺”公关活动,最后,经过罗森便利的上级百联集团的总裁亲自与金茂大厦方面的沟通,罗森最终才没有失去金茂大厦店。全家便利在罗森金茂大厦店的“挖铺”事件上的虽然没有得逞,但是,全家便利的拙劣表演却在上海便利店行业内引起了众怒。

ShenxinAZ

积分:891    金币:94
  |   只看他 6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来来来,加入便利店QQ群,里面有个共享文章就叫做便利店转换加盟总部的研究,呵呵,大家看了就知道了

sbys88

积分:230    金币:38
  |   只看他 7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请问楼上的,如何加入便利店QQ群?

无涯

积分:6280    金币:188
  |   只看他 8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如何加入便利店群
---------------------------------------------------
蚁马为师不为耻! www.woooya.cn
无涯联商网之博客(年久失修):http://blog.linkshop.com.cn/u/wuya
个人微博:http://weibo.com/wuya2011
QQ群I:41307843 QQ群II:20131029 QQ群III:43458553

日月星辰

积分:405    金币:27
  |   只看他 9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竞争的更深层次

dbk

积分:1995    金币:77
  |   只看他 10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对于纯粹的商业竞争来说,本也无可厚非;因为就如上海罗森,你会抢铺,我会救铺;最后比拼的还是实力和公关能力。作为一个有道义的商家,这样做又是不应该的。太狠,对中小企业压力大,就象罗森找加盟者,都是颠覆其它企业的,去游说,不太道义。
、 全家的做法正是在抓中国人的弱点,大家小心啊。

三分天下有其一

积分:10850    金币:25
  |   只看他 11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国内的零售企业迟早是要走出国门的,做商业的你不去侵略别的国家,别的国家就来入侵你,一个国家的市场能有多大?

曾经有国内零售企业的老总说,像WM和C4这些国外巨头如今把门店开到我们的家门口让我们去看去学,还帮我们节省了飞机票和酒店钱呢?

我素闻台湾和日本的便利店行业竞争激烈,日本的不知道,台湾的便利店行业就是这么操作的,只不过人家也帮你省了机票和酒店钱罢了。

而且在商业社会也没有对和不对的区分,只要市场接受的就是可行的!

但据我所知: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都是因为一些无法开拓市场因而无法向上交差的管理层的短期行为。

长远来讲,亏钱的买卖是没有商人愿意做的,即使是国营的也撑不久的。

李轻舟

积分:15292    金币:1967
  |   只看他 12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全家能挖角成功,跟原来便利店租金相对较低也有关系,市场是无情的,不居安思危,必然有人打你的主意.
---------------------------------------------------
不为五斗米折腰。

没错,这话就是写给那些曾经的同行、现在的走狗们看的。

danielskzhou

积分:53    金币:0
  |   只看他 13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事实上, 上海便利店的都是在几年前租金便宜的时候签的.

新签以后将直接影响赢利.

上海的便利店还没有赢利模式可言.

加上国营企业的落后服务,更是雪上加霜.

很多老总一掷千金改进信息系统,可这些系统能很好的利用吗?

便利店为何一天要三配呢? 有几家做到呢??那系统有什么用呢??

寻常风骨

积分:292    金币:0
  |   只看他 14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你不去挖人墙角,别人就来挖你墙角!
明明是中国的地盘,日本人为什么要来开店?这也是挖墙角的体现之一。
做生意就是这样,今天你挖人,明天人挖你;哪有那么多仁义行规?
别人抢了你的财产,你还请人到家里跟人说你不讲规矩吗?那么他下一步就是偷进你家里抢你老婆!
上海便利店既然想讲行规,那么就联合起来淘汰掉“全家”撒,可惜啊。
所以十年前深圳商圈流行的一句话说的好:你要是敢黑我十万,我就花一百万黑了你的人。
前两年康师傅和健力宝在天津不就是这么干的:你要抢我的地盘,我就砍你的人;你要是砍我的人,我就抄你的家;你要是抄我的家,我就砸你的总部!

寻常风骨

积分:292    金币:0
  |   只看他 15楼
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到后来两公司几百人开着商务车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举着钢管在高档写字楼PK!虽说后来两家都损失惨重,但结果是以后在天津没有不给面子的零售商,找不到敢和他们抢地盘的同行!
任何成功都需要血和泪的代价的!

1


  |   只看他 16楼
RE: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不要怕"全家",他们中有的人素质很差!全家大华店(沪太路和新沪路交界处)里的所谓储备干部中有一个女大爆牙,自称大本毕业却卖茶叶蛋时蹦蹦跳跳地冒充小女孩,还经常抽空去摸一男营业员的脸,如此素质连个体小店都不允许的现象竟会在全家这样的店里发生,你说"全家"还会是对手吗?
---------------------------------------------------
默认联商网友

1


  |   只看他 17楼
RE: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不要怕"全家",他们中有的人素质很差!全家大华店(沪太路和新沪路交界处)里的所谓储备干部中有一个女大爆牙,自称大本毕业却卖茶叶蛋时蹦蹦跳跳地冒充小女孩,还经常抽空去摸一男营业员的脸,如此素质连个体小店都不允许的现象竟会在全家这样的店里发生,你说"全家"还会是对手吗?
---------------------------------------------------
默认联商网友

1


  |   只看他 18楼
RE:RE:您如何看待全家便利高价“挖铺”事件
不要怕"全家",他们中有的人素质很差!全家大华店(沪太路和新沪路交界处)里的所谓储备干部中有一个女大爆牙,自称大本毕业却卖茶叶蛋时蹦蹦跳跳地冒充小女孩,还经常抽空去摸一男营业员的脸,如此素质连个体小店都不允许的现象竟会在全家这样的店里发生,你说"全家"还会是对手吗?
---------------------------------------------------
默认联商网友

cr1234

积分:32    金币:15
  |   只看他 19楼

日本人的東西沒有比中國人做的好

日本人沒有比中國人有錢

日本人的素質沒有比中國人好

從今天起我們要用收不到的手機也不要用日本的motorala

 

回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Ctrl+Enter直接提交帖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