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 我不明白 “而不打折的话,150元的销售,供应商可以赚150*(1-25%)-150*50%=37.5元。”
从供应商的角度看 扣点增加的话 怎么算利润的啊
呜呜 我不明白 “而不打折的话,150元的销售,供应商可以赚150*(1-25%)-150*50%=37.5元。”
从供应商的角度看 扣点增加的话 怎么算利润的啊

我觉得扣率的计算方式有问题啊,做100送50的活动,5折进货的供应商都没利润了,凭什么把加扣部分都压给供应商呢?活动是67扣,23个点都是供应商承担?加上原来的25个点就是48个点,利润只有2%?
各位好,
請問下商場買300送300現金券,300現金券可以到任何櫃臺去消費. 原扣是20%,商場5折回款.
這個該如算利潤:600*(1-20%)-600*50%=180(根據上面公式套的,).是指我開300元的單有180元是自已的,相當於6折.其它都是商場的對嗎?新手啊,很多都不懂,現在準備接一商場專櫃來做,但商場經常搞這樣的活動,我的拿貨折扣4折.還有6個點的稅.有利潤嗎?
結款要增值稅發票6個點的,如以上來說是不是180*6%,不需要給商場120元交稅是這樣嗎?
舉一例子:
在我櫃買310元的衣服,送了300元的現金券,所以又拿走一條300元褲子.總共在我櫃拿走610元的產品,此時我們只開單310元.
成本:610*0.4=244
自已:310*0.6=186,商場124 ,稅186*6%=11
310-124-244-11=-69(不是還虧69了?)
請前輩們指教,我的算法對麼?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