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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防损大家谈!

syys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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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防损大家谈!
jkjljlkhkjhjk

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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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防损大家谈!
赞成豪哥的说法,很精辟。
问题的关键是,大家都知道在哪里下工夫,流程也都能制定的很完善,要考虑最终如何执行和落实才是根本。
另外补充一点,个人认为,重视收集、分析案例,并能不断从中吸收补充资源的防损才称的上是专业的防损。防损案例很重要,典型的、经典的案例更是上品!!

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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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防损大家谈!
否则怎肯当防损?

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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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防损大家谈!
我喜欢防损这个职业,没想过要去做别的。
沃尔玛的防损,听说很棒——

PBL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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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防损大家谈!
防损用人要得当
合理的招聘,严格的培训才是防损.

四只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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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防损大家谈!
就象中国社会的反腐是一样的,内盗和其他一些损耗是必不可少的,但只要控制到一定比率内是可以的.大家说呢?
人无非有两种最基本的要求,一是基本的生理要求,如吃饭/睡觉之类的,公司发给员工薪水就是为了满足第一种基本要求,
但人还要有一种心理上的满足,即对公司对自己的一种归属感.即心灵的归属.
但做为公司要先满足员工的第一种基本需求,然后做好第二,那么大部分的员工都可以搞定的.
一点浅见,讲得不好,大家不要见笑.

哎呀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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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47楼
RE:防损大家谈!
多教育,另加暗查,有怀疑对象可用区别排班、暗查等方式

xi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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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防损大家谈!
就怕内外勾结

Andy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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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49楼
RE:防损大家谈!
其实我很少来这里参观,现在看到大家谈防损,不免发表一下拙见。
防损是很泛的概念,着重成本控制、损耗控制和风险控制等工作。现在零售业竞争残酷,进入微利时代,不少企业已纷纷落马。成本、损耗控制是纯利润,也是提升公司利润的有效增长点,能够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防损体现审计、监察为一体,防损体系应是专业防损和全员防损相结合,将损耗、成本作为责任部门绩效考核指标,真正做到共同防损。专业防损队伍要直线管理,才能体现高度独立、客观,除非店总是老板。如果你现在不是直线管理,你在实际的防损管理中会束手束脚,所以请说服你的董事长,管理好你的老板。
大家都在谈内盗的控制,的确内盗是让人头痛的事。其实内盗也并不是大家所说的很难控制,当然内盗和企业的管理氛围也有关。就控制内盗本人浅谈一下个人认识:
1、招聘前要做好员工的入职前调查,不能引狼入室;
2、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的激励工作,增加员工的稳定性,员工对企业、部门不满会产处报复心理;同时员工离职率过高也是内盗的因素;
3、商品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精品区要落实日交接。内盗行为能及时发现,以便锁定直接责任人;
4、加强投诉举报的激励机制,进行防损线人第三只眼管理和神秘队伍建立,以加强对内盗处罚力度,增加威慑力和形成一种氛围;
5、加强和公安机关的关系建设,落实员工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盗窃的民事赔偿协议,加强对内盗处罚力度;
6、要做好员工的日常行为调查;对怀疑的员工了解其生活、工作规律。用微弄摄像机监视工作行为。

daiy

积分:384    金币:86
  |   只看他 50楼
RE:防损大家谈!
以下为我内部资料,仅作参考
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投诉问题的有效管理和奖惩,体现“处处有防损,时时有监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分店、部门。
3、 定义:
3.1投诉(举报):是指顾客、供应商或员工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公司员工不诚实行为、损耗事件或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种方式;
3.2投诉(举报)管理:是指对投诉(举报)的受理(接待)、处理和监督进行规范和控制。
4、受理投诉(举报)范围:凡有下列违规证据或线索之一者,均可以被举报:
4.1 供应商场外交易的违约行为;
4.2 员工下列违纪违规行为:
4.2.1 内盗或监守自盗;
4.2.2 截留、挪用、侵吞公司资金,以及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
4.2.3涉外项目违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使公司遭受或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4.2.4 接受客户回扣或馈赠,行贿受贿;
4.2.5 炒单、私卖配件线材;
4.2.6 挪用公司赠品或办公用品等;
4.2.7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4.2.8其他对公司资金安全、利益有危害的行为, 及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及纪律的行为等。
4.3 反映公司各部门管理制度的缺陷及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受理投诉(举报)工作的责任部门:
5.1部:主要受理对违反制度、流程或规定操作(尚未产生资产损失的)的投诉,以及反映管理缺陷和提出建议;
5.2 防损部:主要负责受理涉及4.1和4.2所列内容的投诉(举报)。
6、原则:
举报工作坚持依靠全体员工,方便员工,保护员工,维护公司利益,依法秉公办事,实事求是,接受全员监督的原则。
7、职责:
7.1受理部门负责对所受理的投诉(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违规违纪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以及替投诉(举报)人申请奖赏或奖励;
7.2 公司任何部门、人员在接到顾客、员工或供应商等投诉(举报)时都有义务及时转交或介绍给相关受理部门受理;
7.3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有责任受理投诉(举报),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对投诉(举报)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处理。
8、投诉举报:
8.1投诉举报人采取正式文件、信函(含电子邮件)、传真、面谈、电话或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向举报受理部门进行举报;
8.2以面谈方式举报的,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内,以其他方式举报的,不受时间或地点限制。
9、举报联系地址:
电话:0769-22342220-8501;传真:0769-22327999-5387,电子信箱daiy@ssdq.com。
10、投诉举报条件:
10.1提供被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职务、所属部门和被举报人直接上级准确名称;
10.2描述基本事实、现状及已经或将要产生的危害;
10.3有效线索或证据;
10.4尽可能定量描述;
10.5书面举报字迹要清楚.
10.6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部门、住址,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部门和地址的举报人,可尊重其意愿。
11、受 理:
11.1 防损部负责受理举报工作;
11.2负责受理举报的人员在接到举报材料后,要及时拆阅、登记,不得丢弃、泄密或搁置拖延;
11.3 面谈举报,至少要有两位做举报工作的人员接待,并认真倾听、询问和做书面记录。面谈记录要向举报人宣读或交举报人阅读,经确认无误后,可以请举报人签字。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以录音,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或询问;
11.4 受理举报后,受理部门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和调查,根据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和复杂程度,组织调查、核实,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11.5受理部门对处理结果进行登记,立卷归档;
11.6受理部门对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跟踪了解,直到问题完全解决,并回复有署名的举报人。
12、保护举报人:
12.1 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2.2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2.3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12.3.1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
12.3.2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部门、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人员和部门;
12.3.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
12.3.4对匿名的举报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
13.奖 惩:
13.1 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和部门;
13.2 举报人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如果经核实属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按《公司员工工作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第5.2.10和5.3.8条款进行处理;
13.3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和报复举报人,违者按《公司员工工作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第5.4.12条款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3.4 对违反保密规定或不公正履行职责的受理举报工作人员,要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公司员工工作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第5.1.19、5.2.16和5.3.2条款处理。
13.4 投诉(举报)调查案件产生经济处罚的,给予举报人涉案罚金50%的奖
励;
13.4 投诉(举报)事件中,提供有效线索为公司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按挽回直接经济损失金额或涉案罚金的50%给予举报人奖励;
13.4 投诉(举报)虽没有为公司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也没有产生经济处罚,但给公司管理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被采纳的,对举报人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开表扬,并建议在部门绩效考核中加分1-5分;
13.4 在调查中能够主动交待问题、积极检举违规违纪行为,调查属实,为破案提供奉献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30-200元奖励;检举人本身涉案的,根据贡献大小,可以给予降罚1-3级。
14、本制度由防损部负责解释;

防损部



关于防损部实施“第三只眼”管理方案通知
损耗正在蚕食看我们的利润,它寄生在整个商品流通中,公司每一名员工的不恰当行为都会导致损耗产生,使公司蒙受损失。为了体现“处处有防损,时时有监督”的原则,防损部将推行“第三只眼”防损管理方案:
一、 各部门、各分店安排防损线人,线人资料高度保密,仅由公司防损部经理直接管理。
二、 防损线人的权益:
1、 提供有效线索、证据,经防损部调查核实的,将给予涉案罚金60%的奖励;
2、 根据线人举报贡献大小,防损部每年度申请年度破案罚金的1-5%给予依级奖励;
3、 防损经理根据线人表现、责任心以及举报贡献,不定期向总经理推荐,作其日后晋升、晋级的依据。
三、 防损线人任职资格:
1、 严格遵守防损线人职业操守和保密守则;
2、 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原则性,能经常提供有效线索及证据;
四、 防损线人举报范围:
1、内盗或监守自盗的行为;
2、截留、挪用、侵吞公司资金,以及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
3、接受客户回扣、馈赠的行为;
4、涉外项目违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使公司遭受或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5、其他对公司资金安全、利益有危害的行为;
6、场外交易的违约行为;
7、移用公司赠品、办公用品等财物的行为;
8、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行为;
9、炒单、私卖配件线材;
10、违反公司制度及纪律的行为;
11、公司各部门防损隐患及合理化建议;
五、 举报渠道:可以由防损经理秘密约见或拨打防损经理手机等向公司举报或提供证据;
防损线人由防损经理物色并安排,同时长年接受公司内部员工秘密报名。报名电话:0769-22342220转8501。防损线人是公司一支热爱企业、热爱岗位的中坚队伍,公司鼓励支持大家的踊跃报名。



防损部

浅水井

积分:1148    金币:143
  |   只看他 51楼
RE:防损大家谈!
“线人”呵呵无间道啊!

Andy888888

积分:384    金币:86
  |   只看他 52楼
RE:防损大家谈!
主要的目的是让所有员工知道,公司有这么一批人,对有想法的人产生威慑力,从而建立一种氛围。其实任何企业都有不想员工犯错,因为员工如果犯错了。受损的还是公司。在其准备犯错前让其不做是最终目的。当然也应加强线人队伍建设,加大对线人激励。对个别仍然违纪的,会加大处罚力度。以维护线人队伍的健康发展。

挑战者

积分:126    金币:7
  |   只看他 53楼
RE:防损大家谈!
防损要求大家一起行动,不仅是防损部单个部门的事,要求人人争做防损员,

$永不言败$

积分:65    金币:2
  |   只看他 54楼
RE:防损大家谈!
大家都有什么高招.呵呵.难!

★风无向★

积分:435    金币:73
  |   只看他 55楼
RE:防损大家谈!
53楼讲的好,主要是提高员工的认知度
其实内盗中团体作案的可能性是最大的,要防就要防大头

最爱水果

积分:623    金币:159
  |   只看他 56楼
内盗最可怜!你防不胜防!
激励、沟通、氛围、制度一样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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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超市开荒牛

积分:287    金币:50
  |   只看他 57楼
有余没有相应的法规保护,超市在和小偷的对垒中往往沦为“弱势”。在“抓贼容易处罚难”、“宁可放过一千,不敢错抓一个”的叹息背后,隐藏着某些机构、部门的不尽责或不作为。      

 实际上,没有一家超市经营者是不恨小偷、不愿意多抓几个小偷的。但是,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超市抓小偷却抓出很多“麻烦",抓了之后又很难处理,闹不好还会“逮不着狐狸闹一身骚"。久而久之,超市抓贼的积极性受挫,只能取其下策,在如何平抑、转移损失上下功夫了。  

 无可奈何:商家的一声叹息  有一份广东东莞天和百货的《防损部培训大纲》,其中有2/3的内容是关于“偷窃"的,其中对偷窃的定义、迹象、作案工具、作案方法、防范措施都有着详尽的描述,如捉拿女性偷盗者必须有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在场;对于未成年人偷窃,要通知家长或老师,防止释放后的途中发生不幸;与小偷接触避免使用武力,如有人员受伤要予以拍照。印象最深的是《大纲》中的这样一句话:“如果没有绝对把握,我们不要质问任何人,如果出错,我们麻烦很大。”可见,商家在防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非常复杂,应对措施也相当全面。但尽管细致如此,许多时候,超市仍有可能当“被告"。  

 某超市防损部的工作人员说,抓贼容易处理难,小偷也不好惹。别说是抓错了,就算真的有确切的证据,这小偷还是很不好惹。随便举个例子,有些惯犯将商品藏在裙子下面,或其他隐蔽之处,当保安员请她去保安部处理时,她就是不去,超市又不能对她进行搜查,也不能在没有拿出赃物的情况下,当场将其留置在商场。还有很多小偷被抓后抬出了法律:动辄说侵害了他(她)的人身权、名誉权,超市将他请到保安部处理是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特别是有关精神赔偿的法律出台后,有些顾客将保安友善的询问,也说成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侮辱其名誉,要索赔,张嘴就是十万、八万的精神损害赔偿,动辄诉诸法律,对簿公堂。因此,很多商家不愿大肆宣扬偷盗一事,往往都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咽"。  

 超市对偷盗一致的反应是无可奈何。因为一旦惹上纠纷,超市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连声誉都要受到影响。因此,很多商家为了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受干扰,只好采取“宁可放过一千,不敢错抓一个"的消极方法。一位超市负责人表示:对小偷,一不能罚,二不能搜,三不能扣。送到派出所吧,这些“抓了罚,罚了放"之类的一般治安案件也不能定罪,没两天放出来接着偷。超市毕竟不能每天跑派出所,这点小案子,派出所也见怪不怪,懒得处理。  

 无法可依:悲剧事件不断  由于在超市偷盗这个问题上无确切法规可依,不仅让超市抓贼难、处理难,而且也不利于对消费者,甚至对小偷某些正当权益的“依法"保护。  

 为了弥补被盗损失,很多超市都有自己的内部规矩,抓到偷窃者后的处罚办法也各不相同。一般先要小偷写检查、写偷盗经过、写悔过书,之后,才步入正题——罚款。很多超市利用了偷盗者怕张扬,怕家人、同事知道的心理,动辄罚款数额就是偷窃商品的50倍,甚至100倍。虽然法律规定超市没有罚款的权利,但超市说这是“押金",什么时候拿来单位、当地派出所、街道的“清白"证明,就退还“押金"。被抓的人恐怕声张,又怎么会去开证明呢,再说,谁又会给你开这种“清白"证明呢?另外,遇到双方发生争执或是保安“心情不好",偷窃者或被怀疑的消费者还可能招来一顿拳脚。  

2001年10月,X超市,一安徽籍民工被保安人员认定是小偷,随后被打致死。2002年1月,X超市保安因怀疑一学生有偷拿行为,对其大打出手,竟致该学生因受惊吓而大便失禁。2002年11月,一女顾客在X超市盗窃商品后,因为拿不出保安提出“私了"的100倍罚款,而遭到秦淮分店安全课长强奸……  转眼之间,商家从被害者变成了害人者,这种角色转换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 无为而治:不能永远“不作为”  

 面对愈演愈烈的超市偷盗现象,超市“没办法"也好,采用了“邪办法"也罢,终究都不是好办法。  

 超市“偷一罚十"等土政策肯定于法无据,超市更没有权利扣留“疑似"偷盗的顾客。一位超市负责人自嘲地说,我们也知道这些规定和没有规定,没有什么区别;目前我国对于超市的偷盗问题,并没有一部有力的针对性很强的法律法规,面对这样的空白,我们制定出一些“土政策"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 虽然,目前法律中有“一年内小偷小摸三次可定罪"这一条,对小偷的震慑力是实实在在的,可在判罪的操作中,小偷身上不带证件,或假证件,如何确认偷窃者身份是难题;另外,偷窃多大数额可以进入一次“偷窃记录"?谁来认定、如何认定偷窃行为?偷窃记录是全国联网还是全市联网?在失窃者无法确定小偷第几次偷窃的情况下,谁来对小偷实施起诉?这一环紧扣一环的过程,真要是有条不紊地运作起来,恐怕并不容易。而环环脱节的最终结局,一方面是本该合法解决的问题“没人较真"或“没法较真",另一方面是失窃者采用违法的、极端的手段解决问题,形成新的社会问题。  

 有关专家指出,在探讨超市偷盗这一现象时,法律滞后的问题不可小视。超市作为一种现代化的经营业态,和传统的零售业态有着很大区别。传统零售业是售货员售货,顾客和商品之间隔着柜台;超市是自选式开架售货,顾客和商品零距离面对面。传统零售业是柜台收银或分区域收银,超市是出口处集中收银。这种购物方式的差别,造成了超市偷盗与传统零售业态偷盗的较大差别.小偷在传统购物场所主要是偷顾客,而到了超市,则变成了主要是偷商品、偷商家。也正是由于这些差别,使得超市偷盗要远远易于、也大于传统零售业态偷盗。将针对传统业态制定的法律法规套用在现代业态身上,肯定有“不赶趟”的地方。  

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对超市防盗问题有一个完整的、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规定,以致企业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一位超市经理认为,在日益猖獗的偷盗面前,超市是一个容易受到伤害的“弱者”。面对偷盗,超市的经营者几乎是异口同声的一声叹息:“没办法!"西安X防损部经理指出,他们发现的大多数有偷盗嫌疑的人都会说自己是忘记付款的,下意识拿的,你能说没这种可能吗?最多让他们写个书面检查,如果对方拒不交出商品,超市只能将其送到派出所,无权搜查、无权定性。  

 超市进入我国内地已有20年。20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成长为一个健壮的青年,但是,切实针对超市偷盗问题的法律法规仍然还是一个空白。其间,虽然超市被盗损失严重或惩罚不当的消息不绝于耳,虽然多家媒体就此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报道和呼吁,但至今不见明显进展。因此,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说,法律长期缺位的背后,隐藏着某些机构、部门的不尽责乃至不作为?

超市开荒牛

积分:287    金币:50
  |   只看他 58楼
防损部的便衣防损.店长也不知道的人.全体职工都只到的部门.有一点效果

各自鸣

积分:219    金币:37
  |   只看他 59楼
防损应加入新进人员调查此项工作,因为人资做的不好.成都副总朱锦在好又多是因贪污被辞掉的.

Aron

积分:678    金币:43
  |   只看他 60楼
很快就要离开AP了。
哦对了,现在大家知道LP 变成 AP了。(ASSET PROTECTION)
希望这个部门的每个人都能自我提升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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