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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商场进行促销活动,经常赠送小礼品给顾客,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由此引起若干税务问题:
1/赠送礼品的范围如何确定
2/礼品的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3/购进礼品时如收取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4/购进礼品时如无法收取增值税发票,如何减少无进项而造成的损失
君子兰
积分:138 金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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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另:商场进行摸奖促销,中奖者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商场代扣代缴??
益名
积分:522 金币: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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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之前我们操作赠品,有几种,一种是不会被记入正常库存,一种是以零成本入库,另一种是以加盟商家的名义做销售反赠.
这种无进项成本的方式,也会产生进项税扣除嘛??
| 只看他
4楼
我们是以成本结转,然后加10%计销项,
如果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己承担,商场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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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3楼同志,你说的加盟商家的反赠处理是怎么样的?我不太明白,能说的细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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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楼主能细说一下,在处理赠品业务时,财务如何记帐比较妥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