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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近期在各级领导口中都普遍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实行末位淘汰制”,不知大家对此新制度有何看法??
| 只看他
2楼
这句话听到的多了,就是没看到真正的执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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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见,并不等于两两相忘……
| 只看他
5楼
那就要看谁在的部门好了,谁不知道12,20,21,22,23,31部门好呀?家电如果不独立只怕第一就下岗了。还有10,11,14,33,37都没人愿意去做了。
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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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看他
7楼
在新一佳里面实行“末位淘汰制”根本就行不通,原因如下: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些高管连自己都管理不好,不知道还有什么资格去对其下属淘汰,即使实行起,首先也应该从高层开始,在高层形成一种正气;其次,末位淘汰制度是一把双刃剑,是的,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淘汰不好的员工,可是在新一佳里面很多的员工都是沾亲带故进来的,即使到了末位,可是有强大的后台,淘汰的是不是真正的末位还很难说,如此一来,末位淘汰并不能显示其公平性,对于那些在企业的忠实员工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伤害,权衡之,弊大于利。- 该帖于 2006-12-13 11:04:00 被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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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我觉得此政策出台必然有可取之处,但末位淘汰的人当然是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才可实行。
现在采购部各部门销售的好坏与门店和供应商资源紧密相关,如果在得不到门店支持,且供应商较难挖掘的情况下,我想就算采购再厉害也把握不好这个部门!
所以我觉得这个政策下来后对某些部门不公平,特别是现在一些领导不重视、门店不支持的部门,而对20、21、22、31、36等大部门而已,当然怎么都轮不到他们头上,这必然就有前提的不平等,所以我觉得这个末位淘汰制也要考虑各方面原因才行,否则,难做的部门只会越难做,而人也会走得更多,反而反效果会更加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