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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全打开 “三江购物”检查过火
发布时间:2005-12-07 (文章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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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女士几次到家附近的超市“三江购物”购物,都遇到商品外包装被收银员打开检查的情况,这让她很不解——封好的东西为什么要打开?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在侵犯消费者权益?
三番两次被拆包装
贺女士说,今年4月,她到“三江购物”买了一箱蒙牛牛奶。收银员在刷完钱后,就要打开纸箱检查。“箱子包装得严严实实的,明显没有开封过,打开就会留下痕迹。我问收银员凭什么非要拆开箱子,她只回答一句‘我们超市规定的’,就照拆不误。这让我心里感觉特别不舒服。”
不久后,贺女士到该超市购买牙膏,付钱时再次遇到牙膏纸盒被打开的情况,收银员的理由也和第一次如出一辙。
前两天,她买了一瓶面霜,外面也是有纸盒的。“收银员依然在刷完钱后打开了纸盒,检查一番后才给我。屡次遇到这种事,我觉得很气愤,超市凭什么把消费者都当贼看?”贺女士说。
商家: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
为证实读者反映的情况,记者特地到“三江购物”购买了一管黑人牙膏,该牙膏外包装纸盒两头都是被牢牢粘住的。付钱的时候,收银员理所当然地撕开被封住的纸盒检查一番。幸好这管牙膏是自用的,如果是代别人买的,或想送人,外包装撕成这样,怎么向别人交待?
把商品的盒子打开检查,到底出于什么目的?“三江购物”负责人解释,这是为了更好地管理超市的一道工作程序,而且也不是所有商品都要打开来的。“整箱的牛奶虽然外包装是封死的,但因为外包装箱的条码不是价格条码,所以只能取出里面的盒装牛奶来刷价格。打开牙膏是因为有些牙膏的纸盒没有封死,为了防止里面的东西被调换过,收银员会打开来检查一下,这不但是为了保障超市的利益,也是为了避免让顾客买到和包装不符合的商品。一般来说,如果是密封的商品,我们不会打开来。但因为有些收银员未充分理解超市的意图,没有对消费者解释清楚,才会造成误解。而有些收银员习惯了打开包装盒检查,有时候顺手也会打开被封的盒子。”
消协:检查不能过火
超市检查包装盒,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这种做法到底有没有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市消费者协会陈副秘书长认为,对于包装盒里的东西,消费者有时候可能也会打开来确认是不是有问题。所以,如果商家是出于对消费者负责的目的打开包装检查的话,只是一种工作程序,消费者应该理解。
虽然这种检查不算侮辱人格,但也不能过火,在打开包装后一定要恢复原状,不能影响美观。如果商家做不到这一点,消费者可以拒绝购买该商品,并要求赔偿因此导致的损失。目前杭州的超市这样做的并不多见,市消协以前并未接到过此类投诉。
另外,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给消费者造成精神损害的,应该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五千元以上的精神损害赔偿:1、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消费者的;2、搜查消费者身体或者其携带物品的;3、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的;4、给消费者造成其他严重精神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