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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谁敢要“春节加班费”?

 
hanpeng

   
   
 发表于 2007-02-25 12:57
楼主

  春节在即,在我们合家团圆的时候,还有一些兄弟姐妹在加班加点着,“额外辛劳获得额外补益”,这是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一项民事权利,但在当前的就业压力如山和职工弱势的前提下,又有多少员工敢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抗争加班费呢?

饭碗与权益成了事实上的“鱼和熊掌”的关系,在一些企业,《劳动法》关于春节加班工资的要求几乎每年都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画饼。这一怪现象成了社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一颗毒瘤,却似乎久治无方。劳动监察部门每年都公布维权举报热线、媒体每年都睿智地鼓噪“三薪四钱”,但这场没有悬念的利益博弈最后都成了不了了之的法制之反讽。今年,你还敢不敢要“春节加班费”呢?这里还有一个悖论:从法理来说,索要加班费是一种个人的民事权利,主动放弃权利,法律自然不会追究,如果企业拖欠不给,投诉后当然被处罚——但是,由于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复杂利益关系,谁也不愿举证,这就是普遍的有法不依的根源。法律放在那里,但却总是得不到切实有效地执行,这种现象对于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都提出了客观的诘难与质疑:法律究竟是被动地“旁观”还是主动地制衡呢?

春节加班费是社会为了尊重加班者而通过立法进行选择的结果,但加班者违心放弃加班费诉求,使法律规定被虚化,我看个中原因不在于表面的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而在于我们的司法和行政到底给了劳动者多少维权的胆量和底气。

但愿今年的“春节加班费”不再是一张画上的饼。

[网友:远航白帆船]说: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人类更幸福。

当我们与亲友团圆休闲时,还有好多的人在为我们坚守岗位奉献着,为了我们更好的放松心情,他们放弃了团圆,丢下一家老少,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那我们应多为他们做一点什么,加班费是我们心中一个共同的心愿,他们付出得更多,他们也理应得到更多。

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为了人类更加的幸福,社会更加和谐,让人与人相处更加融和。美好的明天要我们所有人一起努力,一起前进。

当我们累了的时候,当我们休息的很爽的时候,想想我们的同伴们,想想为了让我们有一个好环境还在坚守岗位的同事们,向他们致敬。

可恶的老板们,请你们打开心胸,更重要的是打开腰包,为了更加美好的未来,请大方的鼓励一下你的留守员工。

[网友:撒哈啦9]说:为了保住饭碗大部分的人是不敢要加班费的,如果是不想干了的,还可以去争取.这就是中国人的懦弱和法制的不健全.

[网友:EMPRESS]说:我想请问没一个辛勤劳动的人们。什么叫加班:加班定义为在你规定的上班时间以外的额外劳动。那又是谁规定了加班?在这个问题前我在问问大多数的打工人员(无论你是经理还是普通工人)你们签定了一份保护自己的正规的合同了没有?我敢说90%以上的私营企业人员说你们没有~既然没有合同,你的上班时间就是老总一个人定的。也就是说他要是不高兴了叫你连干48小时都不给你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他给你发薪水,你在为他打工!既然老板把一年所以的天都算做你的正常工作日那又何谈加班费呢???

这就是中国的企业。站在个人的角度。为老板创造了利益。给公司做了巨大贡献应该给予奖励。应该给优厚的工资。那么我又想问了现在谁拿到自己创造利益的10%的工资了?没有人除非你是老板的儿子。对于加班的人员应该给予补偿。可是你要是站在企业老板的角度呢。给我创造利益是你的天职,你拿我的钱了,你多工作,我又没非得叫你工作你可以请假啊。不过请假我扣你工资。你在给我工作。所以你必须给我好好干,多干。如果干少了我就赔了。可能你累的老死老板还会觉得你什么也没干!

所以现在不是谁敢不敢,而是有没有的问题。做为老板认为你根本就没有加班费。因为你是公司的员工,过节加班是你的职责。如果你不来加班或是你提出加薪那结果只有你明年就不用来上班了!

在中的社会你会说法律有用吗?法律只对没有能力,没权,没钱的人有用。他对于企业老板永远只是空谈。那些敢和老板说应该给加班费的人除了匹夫之勇以外的都是非常有能力的人。其他人不是敢不敢而是逆来顺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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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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