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4日晚8点左右,长沙市市民罗女士一家三口在长沙市沃尔玛超市雨花亭店因购买的DVD产品质量问题与商家协商处理时,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发生言语上的冲突。而令罗女士一家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名沃尔玛负责售后服务的员工竟对罗女士一家大打出手,致使罗女士一家三口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罗女士年仅5岁的女儿稚嫩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血痕。
事发当时,很多顾客目睹了这一事件的全过程,随即有顾客拨打了110报警。砂子塘派出所干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了紧急的现场调查取证。当干警要求调阅事发当时现场电视监控录象资料时,沃尔玛方明确答复电视监控没有录下事件过程。干警即刻联系了120急救车前往事发现场。在干警的要求下,沃尔玛同意派两名员工将受伤者送往长沙市中医附属一医院,同时干警将打人的沃尔玛员工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医院诊断:受伤者身体多处软组织受到不同程度挫伤,其中罗女士及其爱人头部由于被击打,出现明显的红肿,并发生头晕、头疼和呕吐症状。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事件后续报道:
2月7日,砂子塘派出所组织事件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对于事件另一方当事人罗女士一家提出的道歉、妥善解决DVD质量问题以及经济赔偿等要求,沃尔玛方代表事务部负责人刘某始终不做出正面的回答及解释。当派出所司法调解员要求商家出示事发当晚电视监控录象资料时,刘某则以录象资料不清晰为由予以拒绝,同时拒绝记者采访。
2月7日、9日,长沙电视台公共频道两次播放了该新闻及后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2月13日《潇湘晨报》记者对事件双方进行了采访,并将相关报道刊登在2月14日《潇湘晨报》B03版,标题为“顾客换DVD不成还挨打,事发沃尔玛超市雨花亭店,超市承认存在过错”。
2月14日,砂子塘派出所组织事件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二次协调,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湖南日报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采访,但事件主要责任人没有露面。对此,沃尔玛方给出的原因是:该名员工已被沃尔玛开除,现已无法联系。对于罗女士一家提出的几点要求,沃尔玛方代表刘某则表示自己没有权限对此事进行协商处理,需要请示沃尔玛高层。至此,第二次协调仍没有任何进展。
--------------------------------------------------- 连锁企业管理的核心在完整复制的能力,及门店对总部指令的执行力度;最核心的是总部决策的准确性;归根结底还是管理层的经验和视野。任何企业都存在损耗,任何企业都存在员工舞弊行为,任何企业都需要采购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