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大型超市是否只跟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货商合作?对于一家即将成立的做超市供货商的商贸公司,在发票的问题上能否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2、如果这家小型纳税人公司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在产品的供应价格或者卖场扣点方面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3、如果该商贸公司在提货时不用其供货厂家开增值税发票而只需开一般发票,其采购价格是否可以比开增值税发票的价格有所下调,下调多少点会比较合理呢?
以上对于各位可能都是一些最基础的问题,请各位前辈长辈多多指教,不胜感激!
1.一般而言.大一点的超市都找一些[实力大一点供应商合作,因为这一类供应商的品项和进价会相对有竟争力.(一般会找某产品的省代或地区总代,这样可以减少流通的环节).关于发票的问题.那要视是做什么商品.如农副产品和一般商品是不一样.如果供应商不是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可以从税务局代开的(只能开4-6点发票),另外的可以从报价或账款中倒扣的.
2.农副产品的增值税为13个点,一股商品的增值税为17个点(图书和计生用品除外).如不用厂商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在厂家含税报价的基础上倒扣相应税率点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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