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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告]律师说法:劳动者应该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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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劳动者应该团结起来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邹广翔律师解读】:本节是关于集体合同订立、生效、争议处理的规定。   
 本节非常重要,从宏观上,规定了集体合同的内容。集体合同是目前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常使用的劳动合同。
[邹广翔律师评析]:
目前我国劳动者维权的模式,一般都是纠纷发生后,通过自发地、单独地去仲裁、起诉公司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在面对强大、财大气粗的用人单位时,如果在没有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劳动者坚持下来,最终虽然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赢了官司也是弄的自己筋疲力尽了、苦不堪言。
可以说,劳动者单打独斗,绝对改变不了劳动者的命运,绝对成不了气候。团结就是力量,只有团结起来,才有力量、有资格跟强势的用人单位谈判,才能在纠纷发生之前,就已经在谈判中争取到有利的地位。
这个工作需要谁来做呢?那答案就是工会,工会是工人的娘家,工会有钱,也有法律专业人士,工会有能力,也有义务,把工人团结起来,代表工人,跟强大的用人单位谈判,谈出对劳动者有保障、工资合理的集体合同,这样劳动者就不会整天为了最低工资850元跳来跳去的,才能安心工作,这个就叫做安居乐业。那么才能国泰民安。
新《劳动合同法》全面解读,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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