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美廉美工作两年了,我的经历和同事们的讲述让我深切感受到美廉美用人制度非常的黑暗、无耻!与劳动法背道而驰、严重违背,甚至变造、编造劳动法欺骗员工,(美廉美的上层领导们。物美美廉美总经理朱幼农,王雅静,人事经理范海燕)真的是为了钱出卖良心!下面是我们的真实经历:
1, 最近在美廉美的一个分店,一名收银员在美廉美工作了一年多了,最近因为怀孕了,单位领导就要求她主动辞职,后来家里人和她把单位告了,这时单位相关领导才出面调解说以前的岗位不合适给换个岗位,在超市做个保洁工,擦地、打扫办公室、打扫卫生间,美廉美简直太没人性了。
2, 美廉美有好多外地人,而且大部分是农户(也就是农民工,尤其保卫部),在美廉美工作时间都很长了,据他们反映刚来时说都给上保险,可后来都没有了,就算上了也是按最低标准上的,也都上的不全。大家也反映过问过总店领导,领导说了都给上了,要查自己门头沟社保中心去查,单位不管查!没人性!
3, 上班每周只让休一天,周末不让休息,还有整天的夜值、日值,如果遇到节前、店庆、司庆、促销日、周末人较多,都要等店内通知允许才能下班,如果走了还要打电话叫回来,有时还会挨骂!可加完班后并没有实际的加班费。因为最近好多人把美廉美告了,但是加班单位根本不表现在考勤上。现在单位强迫大家签一个“是因为工作没干完自愿加班”的协议,真的太让人气愤了!
4, 赶上法定假日,还下发一个通知说“劳动法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安排了倒休,就不给三薪了”,单位简直扯淡,劳动法真正的规定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倒休,单位还要给三薪”。
5, 美廉美为了掩盖加班的事实,根本不把加班时间记在考勤上,而且还强迫员工每季度签一个自愿加班、与美廉美无任何争议的协议,还有单位让员工在空白的合同签字,然后单位把两份合同都拿走,如果有员工把单位告了,单位就把合同补上,然后再安排人员报考勤改了(我也被迫改过考勤),美廉美太黑了!
总之,这只是它可恶的一方面,还有好多更可气的!美廉美的领导们有一句话:“能忍受就干,不能忍受就走”,美廉美只有少数人得到高薪,没有离开美廉美,其他在岗的都是被生活所迫,没有别的工作可干,没办法才没走,能走的都走了!美廉美的同事们也总结一句话:“美廉美用人太狠了”。
下面我举一个例子来解释以下50000000的由来:
一个美廉美员工工资:1600.
1, 法律规定员工每个月的工作时间最多163.6个小时,实际每个月在美廉美要上200左右个小时,多上40小时,合计大约480元。(美廉美只按月160计算考勤)
2, 周末上班、法定节假日按劳动法规定还要按加倍倍给工资,大概每月120元。(美廉美很少给)
3, 拖欠保险每月大概100元。
4, 美廉美每个门店大概平均240人。
5, 从2000年到2010年,美廉美平均每年开3家分店,这十年平均每年北京有30家门店在正常营业。
6, 合计:每年美廉美从员工身上克扣的纯利润(480+120+100)×240×30=50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