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的执行力差,在行内有众所周知的!确切的说不仅仅是差,那是非常差!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在于供应商与采购签订的协议的执行上!明明签的是堆头却变成了N架,这还是好的!多数情况下连N架也是没有的!签的是六十天,结果却成了三十天!此种情象形成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门店有自己的陈列计划,门店要的是销售额,毛利额!所以门店会选择毛利高或销售量大的商品做为陈列!而采购更重要的是考核合同外费用!所以只要能给钱的,多是来者不拒!所以就很少审视商品!这样一来就行成了茅盾!二是门店主管收取供应商的好处,予以陈列!此条我们都不要掩饰,确切的说每个门店的每个主管基本上都存在这样的行迹,只是有人掩饰的好有人掩饰的不够技巧而已!防损部整天查,查个屁啊!凡是门店的主管与防损主管关系较好的或关系较差的多存在此类问题!至于为什么,可想而知!关系好,有共同的利益,关系差,那说明分配不均!三是位置有限!门店明明一共就五十个堆头,结果采购却签下了六十个堆头协议!这样一来肯定是有些不能执行的了!此三条为陈列茅盾的主要因素!此条对人人乐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现在的供应商宁愿花五千块到沃尔玛,到天虹去签,也不愿花两千块到我司签!此情之悲,岂不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