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才到好又多做的稽核,做了1个礼拜,实在看不到前途,原来的希望几乎全部破灭,而且主管暗示说我们稽核要积极向防损部门多多学习,不假时日也可能要跟他们一样去站岗.我直接无语...
不是打击防损.话说稽核要求也是至少是大专.但是却真要我们去站岗做防损的工作的话,难道不是让人寒心?怎么说大专也比高中要多读几年吧?
所以我打算做满10天走人.签了合同,试用期是2个月.(厦门的).上面是规定走人之前需要提前3天通知一下.
我的问题是:诚心请教大家,我做到10天之后请问有工资么?我的工资是写着1120,勤工奖50.
请大家务必回答~~!!!!!!!!!!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