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闸北大润发上班时间变成早晨6点到晚上22点下班太欺负劳动者了.
违反了 劳动法上规定是40个小时.合法上限为44个小时.
劳动合同法对于工时规定与劳动法一致,即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保证全休一天,这就是标准工时.还有二种计时方式,一是综合计时制,二是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时制就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劳动者一周工作时间可以超过40小时,但要保证一周休息一天,如按月计算的综合工时制,从1日开始计算到月末,一个劳动者总的工作时间累加有多少,是否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每天8小时标准工时规定,超过部分加发加班费或者进行轮休
难道真的要等曝光后才能改善?
- 该帖于 2009-5-14 17:08:00 被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