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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食品标志管理规定》最新修订

星熠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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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楼主
20098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标志管理规定》,自20091022日起实行,增加规定应当标志生产者联系方式;将“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等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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