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待遇 1、WAL-MART入主后,未施行WAL-MART和TRUST-MART员工同工同酬 ,据了解,好又多分类采购的工作内容与沃尔玛的采购经理工作内容基本一致,他们的月薪待遇在RMB4500-6000/月,而我们的月薪远远低于的。要求:在WAL-MART进入好又多以后请按照WAL-MART的采购的工资标准进行差价补偿 2、WAL-MART和TRUST-MART的员工同城餐贴不同 在上海,沃尔玛员工餐费补贴:RMB8/天,好又多员工补贴:RMB4/天,要求:同城餐贴统一,并将之前差价补偿! 3、沃尔玛对于好又多的员工也未能做到一视同仁,加入工会组织的员工的福利有世博会门票、SMART消费卡、食用油等,而WAL-MART工会却从未征求过华东事业部的同仁们是否愿意加入,是否存在歧视?
转职: 1、若员工愿意接受新的职位,合同是否重签?签约主体是否为沃尔玛?原好又多的年资是否有效(如满10年应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福利假期(未休完的年假、婚假、产假等)是否继续有效? 2、现所签合同主体为好又多,若员工愿意转职到沃尔玛并签署沃尔玛合同,按照劳动法,需先解除现有好又多合同,且公司需进行赔付。公司对此的处理方案是什么? 3、如果迫于现状让我们部分同事转职,是否在今后的工作中存在刻意刁难?考虑到转职后系统、管理上的种种差异,转职的员工需要磨合、适应,至少保证在新岗位任职1年! 4、转职岗位是否只限于沃尔玛的空缺?如果只是补缺,那么就不是原来所说的竞争上岗和择优录取。那就存在很严重的对于好又多员工的歧视现象!
赔偿: 1、若双方未就新的职位安排达成一致,员工现在就离开公司,愿意接受N+1的赔偿。若待整合完毕一起离开则要求最低2N+1的赔偿,N的计算以好又多的入职时间为准。 2、按劳动法规定入职第一年就享受年假,而好又多则是当年享受前一年的年假,要求补休当年年假! 3、沃尔玛员工现享受每月一天的全薪病假,好又多员工要求享受这一福利并补偿之前未休假期(自沃尔玛入主好又多算起)。
建议: 前期深圳沃尔玛门店组织架构调整,导致变相裁员,此次在好又多整合中的架构调整是不是又一次的变相裁员?从目前的处理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大!尽量尽早将员工关注的信息分享出来,给员工以信心和安全感,以免员工猜忌公司,对将来的人员转型工作造成不利,也为了避免少部分员工做出过激行为,影响公司公众形象。若未得到公司正面回复,我们不排除在世博会期间到世博园区美国馆门口静坐示威或向主流媒体公布我们所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