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零售业已被挤入“夹缝” 昔日,一提到进场费、账期以及零供矛盾,人们自然会认为,这都是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结果。可又有谁会想到,眼下即便是再大的内资零售商,定价权旁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且也经常会遭遇供应商“盘剥”导致品牌招商难的窘境以及由于食品安全而为供应商“背黑锅”的无奈。 尽管无论是“类金融”模式还是“食利型”模式的描述,都从某种侧面反映出零售业确实存在某些亟需转变和改进的地方,但绝不是某些问题的原罪根源。相反,从某种程度上讲,国内零售业已然成为一个被遗忘的弱势行业,更是值得关注。 “做零售业太难了!”近日,中国商报记者在回访第十一届“两会”行业代表、委员以及专家时,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同样的感叹。“尤其是内资零售企业,一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持,二没有金融机构的支持,而且还受到外资巨头的挤压。” 即便在传统上一直认为,零售商相对在供应商面前有着强烈的优势,其实那也是相对的。因此,上述受访者一直呼吁,在尽快出台流通产业振兴规划的同时,也寄希望社会各界对商贸流通产业有个全面客观的认识,从而更好地为行业的发展、为搞活内需、拉动消费等创造一个和谐共生的环境。 零售优势? 滥用零售商优势地位,是一个典型的舶来品。原本是伴随着对沃尔玛、家乐福等跨国巨头的指责以及对内资大型零售商的警示而引入的,不曾想,现在滥用优势地位似乎成了零售商的代名词了。但零售商天生就具有优势,而且一直具有优势吗?零售业内人士大喊冤枉:这都是长期以来流通产业先导作用被忽视而导致的社会的误解。“其实,无论是在零售经营的事前、事中还是事后,零售业都面临着很多的尴尬与无奈。” 首先,零售商定价权的旁落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第十一届连锁业会议上,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就曾呼吁,零售商定价权何在?陈晓说,目前中国家电连锁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市场占有份额上,都与国际水平相当,但我们的综合毛利率却远远低于国际水平,原因何在?陈晓表示,一方面,我们零售企业固有的经营模式需要转变,但另一方面,则主要还在供应商。“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家电产品没有任何附加值可言,为了扩大销路,只有无限地放大卖场的面积,来实现其虚无的品牌价值。” 正因为此,它们肯定不能放弃定价权,肯定不愿撤出自己的促销员。在这种情况下,北京某百货店负责人的无奈自然就可以理解了。他说:“每次我们集体促销,总有那么几个大品牌不会参加;即便参加,也是先提价再打折。”“我们也不愿这样,但也没办法。谁让我们不掌握商品定价权呢。” 从这个层面看,零售商还有优势地位可言吗?全国人大代表、合肥百大集团董事长郑晓燕也曾大倒苦水。“目前百货店的品牌招商其实挺难的,尤其在一些一线国际品牌上。”据郑晓燕介绍,要想引进一个国际品牌,首先就得给它提供至少100—200平米的场地,每平米不低于2万的装修费,每2年装修一次。而且还得向它缴纳一笔不菲的保证金,但返点却低的可怜,一般只有8、9个点。更有业内人士透露,杭州商厦曾经为了引进一个国际大品牌,在付出以上不菲代价后,为了配合大品牌指定的场地需要,不惜将刚花几百万建造的电梯都给拆了。零售商就这样“优势”着。不仅如此,零售商有时还不得不给供应商“背黑锅”。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步步高董事长王填以去年海南“有毒豇豆”举例道:原本是产地源头出了问题,但最后受影响最大的却是超市零售商。 王填颇有点无奈地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尽管去年的“有毒豇豆”没有流入湖南市场,但步步高所有超市都将豇豆先行下架,然后再集体检测。既花费了精力,又浪费了时间,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消费者的误解。 因此王填建议,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上要改变监管方式,食品安全的监管环节应该尽量前移,要在源头,即农作物生产环节和制成品的原材料及其上游加强监管。也就是说,有问题的瓜果蔬菜、鸡鸭鱼肉不许流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出厂,在产地和加工车间就被封杀,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食品流入市场的可能和风险。 事实上,无论是零售商还是供应商,其地位的平衡原本就是个博弈的过程。只要在一定的游戏规则下,大型供应商或是大型零售商适当行使优势地位,不滥用就应该都是允许的。一业内人士如是表示。 夹缝生存 相对供应商而言,零售商拥有绝对的优势。这首先就被误解了。而且,国内零售业一直处于国家利好政策难以企及的边缘地带,再加上大量外资的挤压,实际上,内资零售企业长期以来都在夹缝中生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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