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退货数据 1.1 门店商品部员工根据退货需求,填写《退货申请单》(手工单,附录一),并在单上标注是否好货、退货原因代码,好货和坏货商品须分开填写申请单。签字后交本部门主管审核。 1.2 门店商品部主管审核员工填制的《退货申请单》(手工单,附录一),签字确认后,传收货部传单员。 2 录入退货申请单 2.1 传单员根据有商品部门主管签字的《退货申请单》(手工单,附录一)在系统中录入退货申请。录入时须按申请单的退货类型选择退货类型。 2.2 录入完毕后按“退货整理”对录入数据进行整理,删除不符合规则的数据;传单员打印《退货整理删除数据清单》,传商品部跟进处理。 2.3 保存、审核后《退货申请单》(手工单,附录一)自动上传。 2.4 传单员将所有手工退货申请单存档。 3 退货单审批 3.1 城市(区域)财务系统对商品退货金额进行审核,是否大于相应供应商的应付账款。 3.1.1 如果退货金额小于应付账款,系统自动确认退货审批单,系统生成《退货通知单》,传门店并在VSS平台上知会供应商。 3.1.2 如果退货金额大于应付账款,自动审核不通过,转为财务人工否决。系统将拒绝退货的商品记入退货失败报表中,失败原因为“财务否决” 。 4 系统自动操作 4.1 系统对电脑退货申请单中的商品,判断其物流模式: 4.1.1 如果为直送,生成门店退货通知单。 4.1.2 如果为直通,则生成异地退货通知单。 5 门店退货(本地退货) 5.1 整理退货 5.1.1 每日下午16:00后,收货部传单员打印前一日生成的电脑《退货通知单》(一式一联),传相关商品部门主管签收。 5.1.2 商品部门员工按《退货通知单》将待退货商品按单、按供应商装箱。 5.1.3 商品部门员工根据商品实退数量,填写《退货通知单》“实退数”一栏,将《退货通知单》贴在箱上,并与收货部员工交接退货商品实物。 5.1.4 商品部员工与收货员的退货交接工作在接到退货通知单的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超时未交接的由收货主管及时向商品部门经理反馈,商品部门主管安排尽快交接完毕。 5.1.5 退货交接后,收货员对退货进行封箱(封箱原则:一个供应商一个箱或袋,按单封箱,退货通知单贴在箱外),封好的箱按部门或类别摆放,集中存放在收货部退货区。 5.2 供应商退货 5.2.1 供应商到门店办理退货(供应商送货时,传单员必须先查询该供应商是否有退货,如有退货,打印退货单并安排退货,要求先退货后收货)时需要凭退货单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收货部投单,传单员根据供应商厂编,在系统中查询出对应的《退货单》,打印一式三联,传给收货部员工找货。 5.2.2 收货员接到打印的《退货单》后,根据退货单号到退货区找出待退商品, 同供应商一起清点实退数量。 5.2.3 按实际退货数量修改“退货单”(注意:“实退数量”不得大于“审批数量”),收货员、供应商双方在“退货单”上签名,防损员对退货商品与“退货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在“退货单”上签名,并在退货单上抄录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号码。 5.2.4 收货员将《退货单》交传单员。 5.2.5 传单员审核《退货单》。对供应商退货人员的身份信息不清晰或者供应商拒绝退货等情况,传单员暂压供应商送货单据,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退货或补充正确的单据。 5.2.6 供应商退货如未及时办理的(包括门店找货时间超时,供应商不退货等),传单员开具《退货知会函》(附录二),在知会函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退货单号,要求送货员在知会函上签字,双方各执一联。 5.3 退货单据处理 5.3.1 传单员根据《退货单》在系统中录入“实退数量”,传传单组核单员(或者收货主管)审核确认。 5.3.2 传单组核单员(或者收货主管)复核单据录入情况,核实无误后按“单据确认”键,并在退货单上签名,注明“已确认”字样。 5.3.3 传单员将加盖退货专用章和已审核的《退货单》交回供应商,防损员放行退货。 5.3.4 传单员对已确认的《退货单》进行汇总、整理,单据按日归档,按月汇总,将《退货单》柜组联传回相应部门;《退货单》财务联与留存。 5.3.5 传单员应每月清理删除系统里的过期、重复《退货单》等垃圾信息。 5.4 供应商长期不办理退货的情况处理 5.4.1 对于超7天方前来办理退货的供应商,按照公司规定收取仓储费(退货金额5%/每日,从退货单生成次日起计算)。 5.4.2 对于在因供应商或门店的原因(如供应商身份信息不清晰、门店未找到货),导致退货未成功的,门店需对退货单号、供应商编号和名称、退货未成功原因做登记,并由供应商和门店收货员双方签字确认。 5.4.3 因门店原因导致退货未成功的,对供应商收取仓储费或做出清操作时,要剔除相应的时间。 5.4.4 系统生成的普通退货单且退货地为门店,自退货通知单生成21天仍未退的,按公司“出清流程”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