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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卡,最后究竟【卡】住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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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最后究竟【卡】住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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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克隆'购物卡消费涉嫌诈骗被起诉

2010-12-01 09:35:33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跟贴 1 手机看新闻

南方日报12月1日报道  高科技犯罪招数层出不穷,即使消费卡都有可能被“克隆”。

记者近日从天河区检察院了解到一宗诈骗案,其诈骗手法真是“高科技”,喜欢使用购物卡购物的市民可要注意一下。

男子梁某主要做“购物卡”的生意。他“克隆”真实购物卡的磁卡信息和金额后卖给别人,之后,梁某出高招,用“克隆卡”消费,在买家使用真实购物卡之前,将真卡内的金额用尽。梁某使用此方法诈骗,每每得手,屡试不爽,但终难逃法网,近日他被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至法院。

作案三次骗两万五

据经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此案梁某的基本作案手法是:先从各大百货公司及超市购买真实的购物卡;接着,提供给制卡公司以制造各大百货公司及超市的假购物卡;然后,利用读卡机读取购物卡的磁条信息,将真卡的磁卡信息和金额写入假购物卡中,制造所谓的“克隆卡”;接着,以低于卡面金额的折扣价向被害人出售真实的购物卡;卖卡后马上持“克隆卡”消费,使被害人手中的真实购物卡无法消费,以达到诈骗被害人购卡款项的目的。

天河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2月至3月,梁某预先购买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的购物卡,将该批购物卡的磁条信息复制到空白购物卡上,随后以折扣价向他人出售该批购物卡,在被害人使用购物卡消费前将克隆的购物卡内的金额消费完,以此种手段诈骗被害人唐某、钟某财物共计人民币17720元。2010年3月18日,梁某企图采用同样手段诈骗被害人唐某人民币8100元时,被当场抓获。梁某共作案三次,涉案总金额达人民币25820元。

检察官:勿向不明身份人购卡

在采访时,天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此案进行了分析。他表示,被告人梁某的行为,具有高科技犯罪所具有的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以及时空跨度大的特征。本案中,梁某以假卡消费真卡内的消费额度,使得被害人在遭遇诈骗的第一时间,根本无法通过有效验证手段来判断该购物卡的真伪以及是否被克隆,其诈骗行为具有极高的隐蔽性。购物卡使用便捷,导致在此类诈骗行为中,被害人被骗金额往往较大,且购物卡容易被犯罪分子销毁。购物卡本身的数字特性,也使得此类诈骗是在诈骗行为实施完毕后,在其他时空范围内完成诈骗行为的利益获取,与普通诈骗中的财物获取方式不同。

检察官建议市民亲自从百货公司购买购物卡,勿贪图便宜在街边向不明身份的人购买购物卡,以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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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 秋月 夏雨 冬雪 此景几许清闲 陈酿 佳肴 知己 良朋 待得半世逍遥
2010-12-0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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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潕钶取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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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卡,最后究竟【卡】住了谁?
 
2010-12-0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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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卡成行贿受贿新宠

(201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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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卡正借着“人情往来”的隐形外衣行走于腐败的灰色地带,成为官场、商场上行贿受贿的新宠。

  购物卡就是商场出售的预付费式消费卡、储值卡等。

  由于购物卡可充当灰色资金流的载体,岁末年关,各种购物卡纷纷亮相登场,而且卖得火爆。

  购卡者有现金支付的,也有不少是以支票形式大宗购买,发票开的大多是“办公用品”。

尽管国务院纠风办公室曾于1995年下达禁止使用购物卡的通知,但一直没有被严格执行,如今,购物卡“同门兄弟”越来越多,健身卡、餐饮卡、美容美发卡以及各式各样的会员卡,竞相面世,名目繁多,凡是消费的领域,几乎都有卡。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最近调研发现,在近五年审结的13起涉购物卡犯罪案件中,用购物卡行贿受贿的案件有六起,占46%。

  法律人士指出,购物卡管理长期处于无序状态,是购物卡涉贿犯罪的原因。

  目前,购物卡的办理使用均不需要任何身份证明类的证件,利用购物卡行受贿幕后人的身份不易暴露,查处的难度更大,这给购物卡行受贿犯罪者极大地减轻了压力,降低了犯罪成本,也相应提高了犯罪收益,进而促进了购物卡涉贿犯罪的增多。

  据媒体报道,最近落马的江苏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张美芳过一个节收取的各种购物卡价值达数十万元人民币;浙江省嵊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杜洪苗收受的十几次贿赂中,除了一次为实物外,其他贿赂全是购物卡,价值共计18余万元。

2010-12-1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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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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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卡,哪种最安全
2011-03-0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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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指八成民众担心滥用购物储值卡助长腐败

2011-03-08 04:52:24 来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北京) 跟贴 17 手机看新闻


调查指80.8%的人担心滥用购物储值卡助长腐败

CFP供图

提要

“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普及度越来越高,如何进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难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认为,目前购物卡的使用已经越来越普遍,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所以,政府应当加快立法步伐,将这种涉及支付业务的经济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但是,对购物储值卡的治理绝不是金融管理部门仅凭一家之力可以完成的事情,它需要金融、财税、商务、工商等多个部门形成合力。

江苏省南京市某事业单位员工陈元(化名)前不久完成了工作调动。本来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他却有些犯愁,“按照‘惯例’,应该向帮我调动的领导表示感谢。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表示,才能既表达了谢意,又不给领导带来额外的麻烦。”

最近,他在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时发现,超市里悬挂着一幅特别的广告,上面写着“欢迎选购购物卡,面值100元至2000元,送礼实惠又方便”。他顿时觉得找到了救星,立刻买了一张卡给领导送了过去。

当下,各大商场、超市发放的购物储值卡,不但是许多单位发放员工福利的常见方式,更成为很多人送礼的首选。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网易新闻中心,对201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4.1%的人使用过商场或超市发放的购物卡。其中,22.9%的人表示“经常使用”。

“购物卡背后牵涉腐败、金融秩序、税收法律等诸多问题”

人们使用的购物储值卡主要来自何处?调查显示,“单位发放”是首要来源(59.2%);排在第二位的是“他人赠送”(46.2%);“自己购买”所占比例最小,仅为25.5%。

浙江省杭州市公务员彭晓(化名)入职还不满一年,尚未转正的她虽然工资不高,但已经着实享受到了单位的“高福利”。“过年时单位发了好几张超市购物卡。光是刷这些卡,就可以满足我几个月的基本生活需要了。并且,用卡比用现金方便多了。”

“自从有了购物卡,送礼时该给别人送什么这个问题,也不再让人感到纠结了。以前送礼时,要是送的东西不合适,那就是出力不讨好。现在薄薄的一张购物卡,上面写着卡内金额,收礼人一目了然,易于接受。”彭晓说。

调查中,57.7%的人认为,购物卡可以避免现金结算,方便了消费者。但同时有80.8%的人担心,滥用购物储值卡会助长腐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对公款购卡现象早就明令禁止,但现在仍然有许多单位、企业向商家大量批发购买这种购物卡,并以“办公用品”、“生产原材料”等名目为抬头开具发票报销。这些买来的卡不是用于员工福利,就是拿来送给“关系户”,这无疑是腐败的一个重要诱因。

“购物储值卡背后还牵涉税收法律、金融秩序等许多复杂问题。比如,部分单位、企业的购卡资金用办公经费来报销或计入生产成本,违反了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减少了应纳所得税税款等。”朱大旗说。

前不久,陈元用购物卡购物后到服务台开发票时,却被告知发票在售卡时已经开过了,不能重复开具。他很疑惑,“购卡者和持卡消费者往往不是同一个人,不给消费者开发票,很多大件商品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就很不方便了。再说,买东西要求开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凭什么拿购物卡消费就开不了呢?”

陈元还发现,随着购物卡越来越流行,发卡的商场、超市越来越像银行了。“一般人买卡后都不会立刻花光,这样一来,就等于把一大笔钱存在那儿。商场、超市可以随意支配这笔钱,而不用给消费者付任何利息。但是商场、超市毕竟不是金融机构,它们的信用没有相应的制度担保,一旦经营出现了问题或者发卡人卷款潜逃,消费者存进去的钱就可能跟着遭殃。”

本次调查显示,受访者对于购物储值卡的担心还包括:不记名、不挂失,消费者利益难以保护(62.8%);有非法吸收储蓄之嫌(49.4%);用购物卡购物不能开发票,不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42.6%)等。

针对受访者的上述担心,中国青年报记者拨通了国内某大型外资超市购物卡服务中心的热线电话。最终得到的回复是,购物卡的销售属于商业秘密,不方便向外透露。

对于商家不愿意接受采访的现象,朱大旗分析指出,关于购物储值卡,现在还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予以规范,对其究竟应如何管理的争议也较大。由于害怕自己的企业形象受到影响,所以许多商家避而不谈。

83.8%的人认为应对发放购物卡加强监管

朱大旗认为,现在社会上广泛流行的商业储值卡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那些目的商品非常明确的储值卡,例如公交卡、加油卡、美容美发卡等;第二类是那些目的商品不明确的储值卡,比如商场、超市发放的购物储值卡。对于第二类商业储值卡而言,由于基本上可以和商场、超市内的任何商品进行交换,所以它实际上已经具备了一般等价物的功能,属于“代币票券”。

“我国的《人民银行法》第20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朱大旗指出,由于在实际操作中对“代币票券”的具体规定很不明确,所以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实中购物储值卡泛滥且缺乏监管的局面。

调查中,83.8%的人认为,应对商场、超市发放购物储值卡的行为加强监管。

“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普及度越来越高,如何进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难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认为,目前购物卡的使用已经越来越普遍,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所以,政府应当加快立法步伐,将这种涉及支付业务的经济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但是,对购物储值卡的治理绝不是金融管理部门仅凭一家之力可以完成的事情,它需要金融、财税、商务、工商等多个部门形成合力。

调查显示,受访者给出的具体监管建议依次为:储值卡实行实名制(66.2%);对发放储值卡机构的资质严格限制(64.5%);明令储值卡消费必须开发票,防止避税(59.5%);储值卡应该由商场超市与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发放(51.7%); 储值卡中的资金应该由相关金融机构托管(50.5%)等。

2011-03-0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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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联OK卡频繁遭窃 公司称责任在消费者


“电子商务网上销售将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大型超市一起作为百联股份和友谊股份重组后新公司的四大主业。”去年11月初,百联股份总经理李国定曾如此表示。

然而两家A股上市公司的重组并购尚未最终完成,百联集团旗下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支付安全性却已经备受用户质疑。

3月8日,消费者顾祖华向本报记者反映,其在百联在线交易账户中的1600元钱不翼而飞。记者调查后发现,百联在线交易账户金额失窃现象并不鲜见,仅在上海本地的某一论坛上,就有40多位消费者对此进行了控诉。

上海普陀区长征工商局的一位赵姓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已经接到了很多有关百联在线账户被盗的相关投诉,报案者中金额损失最大的有将近2万元。”

业内人士预计,2012年,全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

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对记者表示,未来中国电子商务和网络支付的市场蛋糕十分巨大,百联如果想从中多分一杯羹,显然需要在网络支付的安全性方面投入更大的精力。

账户金额频遭窃

“今年1月5日我在超市使用百联OK卡,发现卡内的1600元全部不翼而飞。我马上查询了消费明细,发现1月4日有一笔网上交易将卡内的1600元全部进行了Q币充值。我从来没有进行过这笔交易,因此可以断定账户被盗用了。”顾祖华说,她随后就向百联方面进行了报案和挂失处理。

记者了解到,OK卡原是百联集团下属联华超市推行的一种预付卡,可以在联华超市以及百联旗下的各百货商场、快客便利店、好美家等实体门店使用。同时,OK卡还运用到了百联集团旗下各个电子商务网站的在线交易中。消费者需要在网站注册认证获得OK会员卡账户,然后需要通过网上银行向OK卡内充值方可进行在线交易。

“百联的客服人员竟然回复称是用户不小心泄露了密码才导致金额失窃。但是注册后我从来没有在网上进行过任何正式交易,全部是在实体门店使用,何来泄露密码之说?”顾祖华反驳道。

记者在随后调查中发现,近年来,OK账户失窃的案例频频发生。2008年7月,上海一名OK卡用户发现其一周内卡里金额少了450元,分别被5部手机充用话费。

在上海本地某论坛上,仅2010年5月份就有超过40名消费者因OK卡账户失窃进行抗议。

一位受害者称:“一开始对方客服小姐态度很恶劣,说这钱是在你账户里的,丢了我们不负责,后来我反驳说这钱是我存在你们这里而已,如果我去银行存了钱,因为银行安保措施的原因蒙受损失,难道客户要自认倒霉?”

上述人士表示,几经周折后,百联赔付了其失窃金额,但其他受害者则并没有那么幸运。顾祖华告诉记者,她已经向工商部门、派出所和百联集团都报了案,但是至今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工商局的人说他们管不了这个,如果是购买商品的品质问题他们可以出面,但如果是百联的安全系统漏洞,工商也无能为力,这超出了他们的执法范围。”顾祖华说。

而接案派出所的一名警察私下向本报记者表示,网络账户盗窃的问题现在很普遍,但是一方面失窃金额较小,难以立案,另一方面这一类型案件区别于传统的盗抢,经侦队那里也很棘手。所以消费者还是要以自身防范为主。

但是顾祖华并不“死心”,两个月内的时间里,她又向所在地上海普陀区政府和百联集团写信投诉,但至今都没有任何回应。

谁的责任

顾祖华介绍,OK会员卡在网络支付时只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对应密码,在网络黑客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这类安全措施显得十分单薄,许多的木马和钓鱼软件都可以轻易突破获取顾客的账户信息和密码。因此她建议,OK会员卡是否可以效仿一些商业银行的做法,在网上交易时设定更加严密的认证程序。

但是百联方面表示出了不同的看法。“如果通过了你的账户进行消费,我们就默认为是经过你授权的行为,这是双方的契约条件。”3月8日下午,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管理部的一位负责人回应称。

记者随后在百联网络注册协议中看到,百联要求“用户必须要对使用其登录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风险和责任”。同时,“用户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用户名、密码、个人资料、购买资料和付款资料等信息的泄露,由于用户原因导致用户隐私的泄露,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该用户自行承担。”

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事实上百联电子商务安全中心的防护措施并不输给银行,有额外的4种保护措施,分别是手机绑定、U盾卫士、动态密码计算和登入密保卡。

记者了解到,对于前两项安全措施,消费者需额外支付服务费用。“U盾需要100元,绑定手机是2元/月。”该负责人称。

据介绍,手机绑定和U盾卫士早在2006年就已经推出,而动态密码计算和登入密保卡也在2009年投入使用。

但是对于百联的“美意”,消费者却并不“领情”。一位消费者质疑:“自己在使用过程中从来没有留意到有额外的安保功能,为什么百联不能像网银一样采取强制绑定?”

OK卡的前景

目前,百联集团已经成为电子商务纳入百联和友谊重组后的新百联股份的未来四大主业之一。百联旗下拥有的三大电子商务平台分别是:百联E城、联华OK网、百联股份网上商城。

2009年,百联E城网上销售规模高达30亿元。次年9月,股东方百联集团、百联股份、联华电商和好美家对其运营商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7000万元,将注册资本金提至1.2亿元。

中投顾问的一位观察人士称,百联主要的零售业态几乎都已经拥有了在线业务的虚拟店铺形式。整个集团需要一个集成性、口碑强的支付卡体系作为其从线上到线下的资源整合工具。

由于OK卡具备定额、方便、享受折扣、积分、合理避税等多重功能,百联的三大电商平台都将其作为在线支付的首选。

OK卡对于百联的另一层意义在于实现预收现金的投资收益。友谊股份公告中曾简短披露,2007年,联华电商动用10亿元现金打新股以实现投资收益,这也成为了联华超市与其他超市能够实现差异化竞争的根本保证。

但是在去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规定在未经央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对于志在将电商业务发展壮大的百联而言,央行手中的网络支付牌照显然要志在必得。

然而在去年首批入围央行公示阶段的6家上海企业申报名单中却并无百联身影;今年1月末再次公布的4家入围上海企业中,百联依然榜上无名。这家上海百货巨头的两次落选也让业界顿感意外。


由于《办法》要求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安全保障措施”和“技术安全检测认证”的硬性条件,这也使得外界对百联首轮落选的原因不免浮想联翩。

对此,上述百联电商负责人以“不了解具体事宜”为由拒绝评价,但他同时透露,百联正在酝酿第二轮的牌照申请。

记者了解到,目前百联集团的OK卡发行量已超1600万,而上述百联电商负责人透露,仅百联E城的OK卡在线账户就有1000万左右,相当于上海市一半的人口数量。但是当记者询问近年来OK卡账户被盗报案挂失的登记数量时,该人士仍以“不了解”为由拒绝透露。

责任编辑:NF015(本文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张汉澍)

2011-03-1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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