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于2007年11月29日进盐城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大丰店任防损员。2009年9月25日22时左右,他在公司3楼来访处工作中,被外来人员打伤,经治疗诊断为右眼皮肤撕裂伤,右眼挫伤,脑震荡。无故打人者后来受到了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本来我老公这也是在与违法行为作斗争,而当时的防损主管朱德良也曾承诺要给我们补助奖励。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我们不仅没有得到世纪联华一分钱医药费,反而在1个月多后于2009年11月30日收到了一纸《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这就是世纪联华超市:看见自己员工被人打伤了,心里面首先想到的不是维护员工权利及时申报工伤,相反赶紧的要把这个累赘扫地出门,免得自己日后受到牵累。世纪联华的恶毒用心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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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世纪联华这种事少吗?见多了就不奇怪了。
世纪联华有钱,走法律程序就可以了。
世纪联华的店长就会贪钱.骗员工.说话像放屁。欺软怕硬的防损经理只会欺老实的员工.和小偷是朋友。店长的手里的一条忠心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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