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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电影院越来越过分 入座先播广告20分钟

 
☆Toya☆

 积分:80342  金币:20636
 发表于 2010-12-26 12:00 | 只看他
楼主

电影院越来越过分 入座先播广告20分钟


  平安夜,晋江的林小姐和丈夫花70元买了两张《非诚勿扰2》的电影票,到晋江大地数字影院观看。岂料,从电影开始前10分钟就进场,一直持续到规定开始的时间后10分钟,这20分钟都在播放广告。林小姐觉得去影院本来是花钱“买享受”,不料却变成花钱“买气受”。因此,她质疑影院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林小姐是典型的白领,白天忙上班,晚上忙加班,少有时间娱乐。12月24日晚,恰逢平安夜,林小姐就硬拽着老公,一起到晋江大地数字影院看电影。两张电影票票面上的放映时间为21:30,可刚到21:20,服务员就通知观众可以入场等候。岂料,观众刚进场,影院就开始播放各种广告,对此林小姐并未在意。

  可让她预想不到的是,21:30,电影播放时间到了,广告却仍然在继续。“电影开始了啊,广告也算在内的。”林小姐说,她丈夫很生气,质问在场的服务员,岂料一名男服务员如此回答。直到21:40,电影才真正开始。对于林小姐的说法,记者也从当晚几名观众那里得到了证实,“广告时间太长了”。
  就消费者的投诉,大地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负责媒体公关的主管陈莹称,他们当初从发行方拷贝这部电影的时候,就包括了这些广告。大地数字影院并未从中获得任何收益,而且也没有权利将这些广告删除。不过,鉴于该影片的开头广告比较长,他们将会在影院贴出公告,告知消费者。
  对此,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邓珉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是否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影院在电影放映前插播广告,观影者只能坐在那里观看,无法选择,且播放广告获益的仅仅是影院和片商,对观影者毫无利益可言,因此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影院作为经营者,在事先未告知消费者影片要插播广告,而在影片放映之前播放商业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品销售者不能强制搭售商品。同样,商家也不能强制提供服务,影片广告就是一种强制服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邓律师表示,消费者可以据此将版权方、发行方以及影院一起告上法庭,就此损失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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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Live and Die in This Hell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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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圣手

 积分:4343  金币:139
 发表于 2011-01-09 15:07 | 只看他
2楼
小意思,南昌所有的影城都这样,碰到大片广告不断!所以说无商不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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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辈,滚滚当道,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 以上文字属于复制于《三国演义》第九十三回,不代表个人观点,如有疑问,请联系原作者罗贯中!
前仆后继

 积分:879  金币:820
 发表于 2011-01-21 11:28 | 只看他
3楼

ab2011

 积分:22  金币:11
 发表于 2011-01-25 11:00 | 只看他
4楼

就是啊

洋帆直上

 积分:124  金币:53
 发表于 2013-05-14 16:30 | 只看他
5楼
广告时间是有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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