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出示小票
8月4日,在家乐福超市青石桥店,陈先生花78.9元购买了一袋东北大米,而后,他发现此价比另一超市的价格高,顿时很郁闷。“在家乐福看见,若超市内商品比同城其他超市同等商品价格高,将会赔偿消费者5倍差价。”为此,陈先生要求家乐福超市补“5倍退差”。
然而,虽然“5倍退差”的字眼昨日还贴在超市显眼处,但家乐福方面却明确告知,此“5倍退差”有了新内涵,非彼“5倍退差”。
顾客遭遇
同样的大米 两家超市价差25元
8月4日,陈先生在家乐福青石桥店一口气买了200多元的商品,其中包括78.9元的“福临门10Kg东北大米”。昨日,在逛了蜀汉路的欧尚超市后,陈先生心情大变。因为,同样是“福临门10Kg东北大米”,该超市只需53.9元。
同样的大米,价格竟相差25元,陈先生大叹吃亏。他记得,家乐福超市有5倍退差的规定,“大意是‘同段时间内,凡在家乐福购买的商品,若比其他超市价钱高,会退还给消费者5倍的差价’。”
随后,陈先生拨通收银条上电话,要求给个说法,而对方却告知“5倍退差的活动已经结束”。
超市解释
此“5倍退差”早非彼“5倍退差”
“结账时还看到收银台旁边有‘5倍退差’字样,怎么说结束就结束了?”陈先生越想越生气。昨日下午,他再次来到家乐福青石桥店理论。
该店服务部主管李秀兰说,2008年,为向消费者保证家乐福商品是同城同等规模超市中(如欧尚、人人乐等)价格最低,确实有陈先生所说的这项规定,一直贴在二楼服务中心处,自动扶梯旁也有,“要求须在10天以内发现,但这项活动已于今年年初结束”。
而就在昨日,家乐福青石桥店三楼收银台附近仍有“新5倍退差”的醒目标示——“若您在本超市购买的商品价格高于购物当天超市内价签标示价格,我们将给予您商品差价5倍的补偿。”而陈先生口中的“旧5倍退差”条幅,不复存在。
李秀兰解释道,今年年初,人人乐“价签门”事件后,家乐福超市就赋予了“5倍退差”新内容。她举例解释规定,若陈先生结账时的大米价格比货架上的标签价格高,才会赔偿5倍差价,且只针对本超市内。

超市内部宣传语
“活动时间”之争
顾客:未发声明活动有误导
“同样是‘5倍退差’,平常就晃一眼,没想到具体内容不同了。”陈先生认为,家乐福超市没标明活动起止时间,活动结束后,也没有发具体声明,贴上‘新5倍退差’规定,给消费者造成误导。
超市:撤掉标示活动即结束
家乐福总部相关负责人蒲艾青说:“以前和同行超市对比的5倍退差活动,的确没有标明具体起止时间,但这就像海报,撤掉了就代表已经结束,而且新的5倍退差规定,内容写得很清楚,应该不存在误导。”
“价格差异”之疑
不过,家乐福超市做出承诺,如果陈先生不满意,可以要求退货。陈先生说:“我不会为了25元就要求退货,但同等重量、同品牌的东北大米,不同超市差价这么大,太不合行情了。”
对此,蒲艾青解释,每个商家都有自己的进货渠道和经销商,也许因为渠道不同,所以造成价格悬殊。但此事之后,家乐福超市会做调查,看是否确实为一样的商品,之后再从不同方面找原因,再做是否调价的打算。
说 法
商家做推销活动,应明确告诉消费者活动的起始时间,或贴出声明此活动结束,不要给消费者造成误导。
——省消协相关负责人刘彦兵
消费者的诉求没有依据,因为商家的承诺已经发生了变化,且新的承诺同样以海报的方式张贴在商场显眼的地方,一目了然,对消费者不存在误导行为。
——四川得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
(来源:天府早报 记者:曾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