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宜州市一名13岁初中生为筹钱上网,竟两次潜伏商场夜间行窃,共盗得手机25部,MP3、MP5多台,涉案价值8千多元人民币。21日,当地警方将这名学生抓获。
宜州警方介绍,今年7月中旬,宜州市区正宜商场接连发生2起盗窃案,一手机柜台被撬开玻璃门盗走各种手机25部,MP3、MP5五台,涉案价值8535元人民币。案发后,宜州警方迅速立案侦查,但由于该商场技防措施不健全,警方并未获得有价值线索。
9月20日,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在办理韦某盗窃案中获悉,韦某于今年8月份曾伙同韦负(化名)等人盗窃过一台洗衣机。随后,民警循线追踪找到韦负,韦负另外交代了今年7月中旬2次潜伏正宜商场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
据调查,嫌疑人韦负今年13岁,系宜州市区某校初中一年级学生。近年来,他曾多次行窃,并多次被警方抓获,但均因尚属未成年人,警方只能教育处理。今年7月10日晚9时许,韦负“瞄准”宜州市区正宜商场内的手机后,窜入商场并从拉闸门缝钻出,在商场二楼顶潜伏司机作案。次日凌晨1时许,等到商场关门熄灯后,韦负下到商场一楼,用刀具撬开手机柜台玻璃门,盗走手机5部,再返回到楼顶并从隔壁一栋居民楼爬下,待上午9时商场开门时,从商场侧门的停车场通道离开,后将偷来的手机低价销赃用于上网挥霍。
7月17日晚,韦负在2名同伙张某(男,13岁,初二学生)及覃某(男,12岁,小学六年级学生)的配合接应下,以同样的方式,再次潜入该商场实施盗窃,盗得手机20部、MP3、MP5数台,并顺手偷一件大号衣服穿在身上包装手机。次日9时许,在其同伙的接应下迅速离开商场,将盗得的手机拿到罗城等地低价销赃和分给朋友用,所获的500余元赃款平分用于上网挥霍一空。
鉴于3名嫌疑人均属未成年在校生,警方依据相关法律对他们进行教育警告处理,并责成学校和家长对其进行严加管教。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吴镇全 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