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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帖]中国惯坏了沃尔玛

bf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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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是世界500强中最近两年连续名列销售额第一的商业企业,在全球15个国家有8500多家门店,进入中国15年,在120个城市中开设了340多家门店。对这样的企业,消费者往往会觉得放心,相信其会遵守法律,诚实经营。但事实上,沃尔玛在中国却已多次让人失望,仅重庆一地,沃尔玛就有多家分店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先后20次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仅今年1到8月就达8次。重庆市工商管理局从8月25日开始对沃尔玛假冒绿色猪肉事件展开调查,9月2日,沃尔玛的九龙广场店又被查出了问题,牛肉干、锅巴、话梅等14种散装小食品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甚至出现了进货日期早于生产日期的情形。

在中国各类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背景下,国人对沃尔玛出问题不会感到惊讶。按照经济学最可靠的定律,“劣币驱逐良币”,沃尔玛并非“企业圣人”,进中国,更是“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身染恶习在所难免。但一家跨国公司来到中国,“本土化”的蜕变如此之迅速,如此之彻底,仍然需要引起警觉:中国的经营环境和秩序监管,到底有多大疏漏?

普通市民都有一个体会,街头小贩那里容易买到假货,遭遇短斤缺两,要可靠可信,最好去大商家,因为小贩违法成本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大商家一则“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二则人家做的是大生意,不会贪图蝇头小利。商家“爱惜羽毛”,背后是市场自身的自律机制:规模需要信誉的支撑,诚信的企业才能带来忠诚的客户。

然而,沃尔玛的蜕变动摇了市民们朴素的信念。在弄虚作假,违规经营方面,不要说仅仅规模,就是多年品牌,也不足以让企业自律。市场经济必须有监管,秩序井然必定来自有效的监管。

令国人遗憾的是,至今“有关部门”在市场秩序的监管上,仍然有心无力,甚至是否真的有心都不得而知。这么多年来,中国坏掉了多少“品牌企业”?2008年的三聚氰胺风波,“三鹿”灰飞烟灭,2011年“双汇”又掉入“瘦肉精”陷阱,同为大超市,“联华”因出售“色素玉米馒头”,也摔了一跤。监管懈怠之下,不少企业管理松弛,只重扩张,轻忽品质,冒险激进,唯利是图,先是害人,最终害己。在这样的环境下,沃尔玛能独善其身吗?

显然,沃尔玛未能独善其身,而且看来更懂得中国市场秩序及其监管的“此种三昧”,并知道如何“善加利用”。今天的各级政府在企业与消费者的利益冲突中,都明显偏袒企业一方,因为政府税费主要来自生产环节,而不是流通环节,保住了企业,也就是保住了政府财税。同企业而不是消费者,结成利益联盟,是官员的“理性选择”,所以才有各地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轻如挠痒。前阵子政府部门出台条例,其中有对房地产开发商违规行为可以“罚款3万”的规定。在北上广中心城区连一平方米的房价都不到的金额,这究竟算处罚,还是调情?中石化连续出事故,罚了吗?罚多少?“康菲公司”又会被罚多少,不到最后谁能说得清?监管部门如此温情,暗送秋波,会让跨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秩序存“敬畏之心”吗?

说穿了,沃尔玛仅在重庆地区就被罚20多次,企业或许已经从“不怕罚”,到“罚不怕”,现在进到了“怕不罚”的境界,其中到底是企业的问题,还是监管的问题?“三令五申”的作为,只表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的普遍存在,真正有效的监管罚一次就足够了,何劳主管部门一罚再罚?多罚无益于秩序,只有益于部门另类创收。

需要注意的是,在维护市场秩序上,舆论不能搞内外有别,对外资企业出现的问题,群起而攻之,而对现实生活中,中国市场和中国企业存在的问题却司空见惯。比如,日本汽车企业在全球召回时,却往往漏下中国市场,媒体为此愤愤然。但事实是中国至今尚未立法规定汽车企业履行召回义务。笔者写这篇文章时,刚看到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起草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求。

一句话,外国企业特别是500强在中国表现不佳,有其自身的问题,更有我们自己的问题,自己的问题不解决,却要求外资企业“独善其身”,那不是奢望,而是幼稚。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

亿珠美亚-泉屋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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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呀!

平庸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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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是中国的行政监管部门惯坏了沃尔玛

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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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多得的好文章。顶、顶、顶。

优良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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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狗屁

侠隐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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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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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沃尔玛顶风违法经营是对中国人民不尊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9日 19:38  中国新闻网微博

  中新社北京9月29日电 题:中国对沃尔玛等企业违法行为当零容忍

  中新社记者 刘长忠

  世界知名大型零售跨国企业沃尔玛(微博),在重庆又将普通猪肉冒充绿色食品猪肉销售,28日重庆市工商局继查出沃尔玛3家门店涉嫌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食品猪肉销售后,再查出沃尔玛其他7家门店及其正在收购的2家好又多超市亦存在同样的违法行为,59049公斤普通猪肉被冒充为绿色食品猪肉销售给了消费者。重庆市工商分局向沃尔玛10家在渝门店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重庆沃尔玛店出售假冒绿色猪肉,仅今年1到8月就被罚了8次。资料显示,沃尔玛5年间因屡次违法被处罚了20次,平均每个月处罚一回。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29日在此间表示,沃尔玛将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出售,利用自身品牌、信息等优势,隐瞒事实真相,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违反诚实守信基本原则,违法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在中国政府以及全社会极大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之时,沃尔玛顶风违法经营,涉嫌欺诈,是目无中国有关法律,对中国人民的不尊重。

  沃尔玛销售冒充绿色食品猪肉缘何反复发生且屡教不改呢?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29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环境改变企业的决策和行为,在美国不敢违法的沃尔玛之所以敢在中国三番五次欺诈经营,屡教不改,就是因为中国有关部门对其失信行为容忍度太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

  他说,重庆市沃尔玛销售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食品猪肉,这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应当以涉嫌欺诈论处。这说明沃尔玛在诚信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沃尔玛反复出现此类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事件,也表明其前期违法行为整改不够彻底。

  他说,沃尔玛的理念同时也是众多零售企业的理念是,为消费者省钱,而此虚假标示却是让消费者多花钱,显然违反了企业的经营理念。

  他分析称,在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权衡上,沃尔玛经营管理流程上存在问题,每个门店有考核指标,为了完成指标而不惜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如果将消费者的利益作为一项硬性指标进行考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件。此事件,沃尔玛声誉定会重创,此当为沃尔玛敲响警钟。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对虚假宣传但不构成人身伤害的违法行为,无严厉处罚措施,才会有不良企业受利益驱动,出现一而再,再而三的虚假欺诈事件的发生。中国有关部门应当对包括沃尔玛在内的一切涉嫌欺诈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大幅度提高经营企业的违法成本。

  专家建议,推进企业诚信建设,需要全社会参与和广大消费者参与,对举报属实者重奖,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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