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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乐购澄清员工猝死事件:赔偿8万6千元

zha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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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购澄清员工猝死事件:赔偿8万6千元

  关于联商网12月11日报道的《杭州乐购员工猝死 家属横幅花圈求公道》文章,(查看更多内容),引发了不少网友对事件真相的各种议论与关注,或是同情死者方、责怪乐购方、自有观点抵触、或是讲述事实真相的等等……整个事件中,究竟我们该指责谁?帮助谁?事实真相都只有一个,都必须在法律的监管下,任何行为应该以合法为前提来沟通、分析与完善解决。事后,联商网小编在乐购负责人处了解到了关于“杭州乐购超市河滨店员工猝死事件”详细的事实全过程。

  
  上图为逝者入职时的个人信息。

  据悉:死者家属和乐购高层有过不止一次的沟通,这其中有政府人员、派出所警察、律师、劳动工伤鉴定科的人员共同与会。关于工伤律师及劳动局的同事针对工伤的鉴定有以下异议:

  一、当天该员工晚9点从店内出发,下班5小时后凌晨两点才发现尸体,关于死亡的真实原因家属未进行尸检。

  二、该员工的暂住地为笕桥,但却是在石桥路上发现的尸体(和回家完全是两个路线方向),关于假的身份证,家属口口声声说他们是不知情的,但该员工却有假身份证的结婚证,还用这张结婚证领取过福利。

  乐购超市方证实,死者饶光强生前患有癫痫病,曾经在工作期间发病过两次,幸亏在乐购超市员工、店长的救助下,才得以抢救,其发病治疗的700多元医疗费还都是乐购客户经理支付的,乐购超市方对死者饶光强身前照顾有加,所有店员都可以作证。

  关于打人事件,当天乐购超市有不下30次的报警,当天该店的女店总及一个男性主管被将近20个人围殴(有现场视频作证)。真如死者家属所写的“一个82岁的老人被打”,那乐购将会面临什么?而且当时有派出所及特警到场,若有家属被伤,相信乐购的负责人早就被警方带走了。

  据了解:死者饶光强身前在乐购工作的时间为:早上5:00~7:00;晚上19:00~22:00。一天共只需要工作6个小时。因此,死者完全有空余的时间去肯德基做正职员工。去年用饶光强的名字在万象城的肯德基入职,据说也有社保缴纳,且家属也曾经有去要求过现金120万元的赔偿,及小孩抚养至18周岁,由于针对肯德基也不在工伤的范围之内,肯德基方面也未答应其要求。

  
  上图为逝者提供的结婚证领取相关福利。

  死者饶光强也是用其假身份证与现任的妻子结婚,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死者饶光强现任的妻子将无法享受死者的抚恤金。同时,乐购超市还找来了死者假冒的身份证的当事人苏成文来现场参会,作证。

  最后乐购超市方通过与杭州政府等机关协商之后决定,念在死者在乐购工作多年,家境贫寒,愿意赔偿死者家属八万六千元,政府发放补助金一万四千元,一共10万元赔偿给死者家属,若是死者家属寻衅滋事,将借助法律手段解决此事。肯德基方面则赔偿一万多元给死者家属。

  
  上图为乐购河滨店写给逝者家属的一封信。

  针对“杭州乐购超市河滨店员工猝死事件 ”,乐购已发表声明,在乐购墙面上、大门口贴着以下一封信:

  致苏成文(饶光强)家属的一封信

  尊敬的苏成文(饶光强)家属:您们好!

  饶光强的死亡给您们带来沉痛的悲伤,公司也深感悲痛。(虽然他以苏成文的假身份在公司入职),事故发生之后,因他的假身份无法办理一系列保险索赔措施,但公司仍积极为他做力所能及的一些事情。

  一、公司已经尝试帮他办理了社险工伤理赔申请,目前申请资料和表单已经送往杭州市社保局。但是否能获得最终理赔,要社保局的最终审批核准。

  二、 因饶光强以苏成文的假身份在公司工作多年,有关保险均无法申报,但门店还是积极与相关保险单位联络与申请。所有保险理赔最终还是以保险单位核实为准。

  三、 公司已发动华东区四十多家门店帮苏成文(饶光强)家属进行人道主义募捐,每家店张贴了公告并放置了捐款箱。每家店的人资在积极宣传。

  逝者如斯,望家属节哀顺变,以理智和客观的态度进行沟通协商,(公司一定会尽全力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予以人道关怀及协助。)

  
  上图为乐购为逝者发动的捐款现场。

  由此可见,乐购超市方已尽心尽力在帮死者家属争取任何可以帮助死者的行为了,也可谓仁至义尽了! 随后,乐购超市将会把“爱心箱”内的善款全部都交付给死者的家属,这样才是对这个家庭真正的帮助。

  
  上图为2011年8月刚确认的员工信息表。

  
  上图为逝者入职时提供的身份证。

  如果乐购真如报道所说,那家属第一想到的应该是上法院告或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乐购,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何要用这样的方式?在如今这个法制社会里,一个企业更不敢亵渎法律,所以死者家属应该要走正确的途径来解决事情。在死者家属的认知里,到底谁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所以毕竟是一条人命,毕竟是在法律的监管下,任何行为首先应该以合法为前提。
  (联商网 章莉/文)

bonnie2011- 该帖于 2011/12/15 10:40:00 被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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