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企业可以欺骗消费者吗?可以收取高额进场费吗?可以出售过期食品吗?
开业时间不长,就因对商品价格和市场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被大庆市工商局罚款二十万元;高额进场费让供应商怨声载道;频频退货使供应商蒙受损失,无奈暂停合作;临界食品没有任何提示,过期食品还在销售……
这样的“好戏”都在家乐福大庆世纪大道店上演了。
2012年元旦前夕,根据供应商爆料,本报记者远赴天寒地冻的黑龙江大庆,对家乐福大庆世纪大道店进行了一番实地的明察暗访,并围绕相关话题采访了当地部分供应商。这家开业仅一年的大庆家乐福店存在的收取进场费和销售过期食品和临界食品等种种问题渐渐浮出水面。
高返厂高费用 供应商喊苦
“家乐福收取的费用品种齐全,花样繁多,包括节庆费、赞助费、堆头费、培训费、POP费、促销费等十几种费用,厂商给家乐福的返点最高达到惊人的18%到20%!家乐福一店一个产品的进场费加条码费就是一万元。”一位再三叮嘱不要透露企业名称和自己名字的哈尔滨一家大型食品厂的营销总监很无奈地告诉记者。
在这位营销总监的办公室,窗外是零下十几度的寒冷。他进一步解释说:“大庆家乐福对大厂商和普通厂商是区别对待的,大厂商开户费是5000元,因为进入超市的商品较多,所以提供一个相对较低的打包条码费,如果有新产品要进入超市,每种商品还需要交纳1500元的条码费。此外,还要交纳近10%的返点。像我们这样的厂商还可以为争取自己的利益和家乐福谈判,但是那些相对缺乏品牌知名度的普通厂商则几乎没有谈判的机会。家乐福是相当强势的,小厂商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返点一般在会12%至13%之间。”
在遍布“磕头机”的大庆市,一位红牛饮品的当地供应商向记者坦言:“刚开始,我们给家乐福大庆世纪大道店供应两款红牛产品,后来削减了一款。他们一只单品收1000到1500元的进场费,而且我们还要给家乐福很高的返点。”
当被问到返点的具体数额时,这名供应商很犹豫,最终也没敢向记者透露,只是表示高额返点让他压力很大。
伊利产品的供应商相关负责人因出差在外,只能通过电话向记者透露,家乐福索要的进场费相当高,而他们必须先支付给家乐福厂商费和条码费等相关费用,甚至一款产品每月各种要缴纳的费用相加多达一万元!这样高额的费用让供应商很难接受。
家乐福大庆世纪大道店同供应商的矛盾不只是进场费与返点,还有高退货率和账期较长。
“家乐福大庆世纪大道店滞销的货品太多,然后又把货品退给我们,我们的压力太大了。”一家乳品供应商向记者诉苦。
这家乳品供应商从2010年11月开始与家乐福大庆世纪大道店合作,在2011夏天双方暂时中止了合作。这家供应商的负责人表示:“我们的货品保质期本来就短,不能接受频繁的退货,只能中止与家乐福的合作。”
虽然早在2011年夏天这家供应商就停止为家乐福大庆世纪大道店供货,但是到2011年12月31日,家乐福所欠这家供货商的货款仍未付清。当谈及此事时,这位供应商负责人一脸无奈却又说得十分委婉:“这些货款我们仍在和家乐福协商解决。”
临界多过期有 食品安全难保
2011年的最后一天,家乐福大庆世纪大道店门庭冷落,顾客稀少,没有搞什么促销活动,记者更没有感受到元旦来临的浓浓的节日气氛,却发现了已过期半个月的对虾片。一袋杞参牌对虾片已于2011年12月15日到了保质期限,2011年12月31日当天却依然大模大样地摆在家乐福大庆世纪大道店的货架上,同其他品牌尚在保质期内的对虾片陈列在一起。
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的《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零售商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12年1月1日,记者再次来到家乐福大庆世纪大道店,发现除了过期食品外,还有不少已经接近保质期限的食品。
在出售饮料的区域,记者看到多款饮料已经接近保质期。美年达橙2.5升的保质期为1年, 打印在瓶盖上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1月11日,也就是说这款饮料将在2012年1月11日过期。
乐天华邦猕猴桃汁1.25升的保质期也为1年,瓶盖上显示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1月14日。
那么,国家相关规定又是怎么说的呢?《指导意见》中提出,食品销售者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食品销售者予以注意,销售时销售人员应进行提示。
那么,家乐福应该在什么时候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做出醒目提示呢?
一般认为,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称临界食品,不同食品的临界期有所不同,熟食的临界期是两三天,酸奶等乳制品的临界期在5天左右。另外,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食品,其保质期截止前的最后15天可视为临界期;保质期在两年以上的食品,其保质期截止前的最后30天可视为临界期;而面包、现制糕点等食品基本是当天出清。
很明显,美年达橙和乐天猕猴桃汁都属于临界食品,然而,在两款商品的货架上家乐福并没有为消费者做出明显的标识,也没有工作人员进行提示。临界饮料与其他饮料没有任何区别地陈列在了一起。
记者还吃惊地发现,一听锈迹斑斑的美年达还赫然陈列在大庆家乐福的货架上……
■ 新闻背景
五部委清理整顿违规收费
2011年12月底,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清理整顿主要针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清理整顿的零售企业,其最大单店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含)、门店数超过20家(含),且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对于供应商反映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其他零售企业,也可纳入清理整顿范围。
通知明确,清理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零售商收取使用促销服务收费行为、禁止各种违规收费行为、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要落实明码标价要求等。清理整顿工作主要包括零售商自查自纠、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等步骤。
2012年1月10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
五部委联合印发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对清理整顿的范围、依据、内容、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安排。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提出,各地在清理整顿中,首先要依法办事,在规范大型零售企业交易行为的同时,也必须保护其正当合法权益。其次要严格执法,对于确实存在的违规收费行为,一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以此次清理整顿为契机,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进零供关系和谐发展。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此次电视电话会上发出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倡议”,号召有关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做好清理整顿。
(中国商报·超市周刊综合 实习记者 赵晓夏)
■ 延伸阅读
2011年家乐福在华违规事件一览
1.在家乐福买的鱼片竟是根草
10月21日,消费者乐女士到汉阳家乐福十升店购买了一盒由武汉海王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鱼片”。买回家后,他的儿子打开拿起其中的一条鱼放在嘴里嚼,可吃了半天也嚼不烂,而且一点鱼的味道也没有,儿子只好将鱼吐出来,却发现吐出来的是草。最终家乐福超市同意退货,并给予消费者十倍赔偿。(荆楚网)
2.长沙家乐福卖改日期食品被罚1万
10月14日,长沙工商局对家乐福在长沙的几家门店销售“改期”食品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收缴货物、罚款1万元,同时向上级部门及社会通报。(潇湘晨报)
3.东莞家乐福出售“过期”土鸡蛋
8月22日,记者接到市民张女士投诉:她在鸿福路家乐福超市购买到一盒鸡蛋,显示包装日期是2011年3月12日,早已过了45天的保质期。不过,家乐福出示进货单据回应,是厂商印错了。(南方都市报)
4.福州一家乐福销售霉变食物
8月上旬,福州台江区工商局12315接到消费者梁先生投诉,称其在宝龙家乐福超市购买到发霉变质的食品,导致一家人在旅行途中食用后拉肚子。梁先生要求商家致歉并赔偿包括路费在内的损失共计1500元。(福州晚报)
5.海口家乐福销售“发霉”牛肉干
“家乐福里卖的牛肉干居然发霉了!”8月12日晚,海口市民李女士向南海网投诉称,自己在海口红城湖家乐福选购食品时,居然发现正在货架销售的“川汉子”牛肉干发霉了。海口市中山工商所的执法人员随后赶到了红城湖家乐福,在查看现场、取证后,工商执法人员要求家乐福负责人、该产品销售商代表等迅速提交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南海网)
6.昆明家乐福出售过期红枣被罚3万
2011年6月5日,购买了过期红枣的市民张先生向媒体和消费者协会进行了举报。随后,昆明官渡工商局通报了对昆明家乐福世纪城店出售过期食品的查处结果,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广播网)
7.北京家乐福黑芸豆冒充黑豆被查
6月中旬,有举报称家乐福用廉价的黑芸豆冒充高价的黑豆销售。针对此情况,北京工商部门对家乐福国展店销售的黑豆、黑芸豆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涉嫌以黑芸豆冒充高价黑豆销售。经现场询问,家乐福销售人员承认了用黑芸豆冒充高价黑豆的事实。(中新网)
8.上海家乐福被指换标签延长保质期
5月10日,上海电视台新闻频道在多档新闻中播放了同一段视频,显示5月6日晚间,在上海家乐福张江店内,有营业员通过更换生鲜牛羊肉标签的方式,将冰柜内食品的保质期延长了十多个小时。上海电视台随后采访了家乐福浦东区公共事务经理赵金宝,他否认存在撕掉老标签另贴新标签延长保质期现象。(东方早报)
9.洗衣液标价46.8结账却成51.8
5月3日晚,重庆市民李娟的叔叔在家乐福袁家岗店购物,其中一瓶洗衣液的结账价格与店方发生争议。因货架上一瓶标价46.80元的洗衣液,结账时变成了51.80元。家乐福负责公共事务的晏朗称,顾客所购买的这瓶洗衣液实际价格确实是51.80元,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价格标签”缺失所致。(重庆晨报)
10.家乐福宝龙店出售发霉大米
4月9日,福州市民陈依姆在家乐福宝龙店购物时,发现店内一批正在出售的大米呈黄绿色,凑近一闻还有一股霉味。随后,她拨打本报热线968800反映了此事。当天,家乐福福州地区公关部经理林珊代表商场向记者承诺:如果有顾客从家乐福购买了发霉大米,可以到商场退货。(福州晚报)
11.家乐福涉嫌销售造假
2月,媒体爆出,为了完成总部下达的任务,家乐福中国涉嫌销售收入造假,一些门店就在上海总部默许下开始搞“虚假大宗”。十余个家乐福供应商时都一致表示,家乐福确实存在“虚假大宗”的行为,有的供应商甚至曾参与过。一位供应商估算,家乐福部分门店虚假大宗所占比重,能达到整个销售收入的10%—15%,低的也能有5%左右。(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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