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包头市青山区的读者王先生告诉记者,近日他到包百超市九星店购物时看到,超市入口处一名女工作人员穿着警服在帮顾客递购物车和购物筐。王先生发现,这名工作人员穿着警服,不仅肩章和臂章与正规警察的很相似,胸前还贴着一个警号,这让王先生很费解。
王先生说:“刚开始我以为她就是真警察,有点纳闷,怎么警察改到超市工作了。后来才发现这就是超市的保安,根本就不是警察。这种行为多影响人民警察的形象啊。”
根据王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即来到包百超市九星店。在超市的入口处,记者看到,一名穿着警服的工作人员站在超市入口,为进入超市的顾客提供服务。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这名工作人员衣着的肩章、臂章都与正规警服很相似,在上衣的右上部,粘贴着号码为152823的警号。超市保安负责人张主任告诉记者:“我们的保安服都是从保安公司购置,购买时上面的肩章、臂章、警号都是配备的。”
警号属黑河民警所有
随后,记者对保安人员穿着的“警服”上的警号进行了查询,查询显示此警号归属地为黑龙江省黑河市九三农垦公安局尖山派出所。记者联系了该警号的佩戴者尖山派出所张姓民警。听了记者的解释,张民警很惊讶。他首先告诉记者,一般在编的人民警察都有自己的警号,而且一个警号只对应一个警察,不可能出现重号的情况。其次,张民警对此也表达了自己的气愤,保安冒充警察,对警察的形象非常不好,而且如果这位保安出了什么事,也会影响到警察。
公安局表示此举违法
针对保安员工穿警服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包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内保科迟队长,迟队长表示保安穿警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要求,新成立的保安队伍都需要到公安局进行备案,而且按照要求都应该穿戴新式保安服。同时迟队长表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他们会立即派辖区民警到现场处理。
(来源:内蒙古晨网 记者: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