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联商论坛 -  采购供应 -  贴子
1092  |  1

主题:超市售香肠未标肠衣成分 消费者10倍索赔

申博138

积分:136  联商币:118
  |   只看他 楼主

       随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消费者高倍索赔案例增多。但由于对相关法律不了解,一些赔偿案的消费者最终白忙了一场,刘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刘玲去年初在成都某超市买了数包“川味香肠”,共支付1947元。随后,她向成都市青羊区工商局举报该“川味香肠”包装标签上未标注“猪肠衣”的成分。青羊区工商局认定该超市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属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的食品行为,没收超市违法所得1064.88元,并罚款15000元。但刘女士认为,香肠肠衣未在配料表中标注,无法得知该肠衣是胶原合成还是天然猪肠衣,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构成消费欺诈,超市应退还货款1947元,并依法作出10倍的赔偿。

       法院认为,超市销售“川味香肠”包装标签上未标注“猪肠衣”成分,其行为经青羊区工商局认定属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的食品行为,并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故支持刘要求退还货款的主张。但超市对该香肠的供应商及生产厂家的资质均进行了审查,该香肠亦经质检检验合格,超市已尽到进货检查验收的责任,刘女士要求10倍赔偿的主张“于法无据”。

回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Ctrl+Enter直接提交帖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