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方案: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合力规范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流通秩序。商务部门近年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大型商业批发经营企业与农
家店建立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配送关系。我市已确定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配送中心企业18家,参与农家店1600多家,覆盖了所有乡镇和近三分之一的行政村。
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批发企业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增加了销售和利润,更加注重维护和创建自身的品牌;农家店在财政的支持和批发企业的帮助
下,改善了经营服务条件,提升了管理服务档次和经营效益;改善了农村市场环境,农民消费更加方便和安全;畅通和规范了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流通,压缩了违法
经营和假冒伪劣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的市场空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从根本上规范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流通和市场秩序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初步的架构。市场
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发挥部门优势,主动介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与商务部门合力规范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流通秩序。
一是主动与商务部门沟通,了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情况,掌握试点企业及其“农家店”的底数,向商务部门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推荐试点企业,参与对申
请参加试点企业的评审。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及其“农家店”给予所需的政策扶持,如:允许批发企业使用“xx县xx(字号)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
配送中心”为企业名称,允许接受配送的“农家店”使用有“xx(字号)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配送中心xx(门店字号)加盟店”字样的标识牌匾;对批发企业变
更登记减半收取登记费;对个体经营的门店,个体管理费按加盟前核定的定额两年不上调。
二是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和“农家店”作为重点联系单位,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提供有效服务。帮助制定完善并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帮助
试点企业制定加盟店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帮助试点企业建立完善与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供应厂家(商家)的
厂店挂钩合同;为试点企业提供加盟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配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帮助试点企业设计符合法律规范、体现企业特点的配送中心及加盟店标识牌;帮助
试点企业注册和使用服务商标;帮助试点企业制作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标签;帮助试点企业开展广告宣传,打造企业形象;帮助试点企业完善内部管理,防范违章违
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将创建示范店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之中,明确示范店标准和认定程序,制定“示范店”标识及使用规范。要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参与企业和农家店按
照标准创建示范店,达到标准的,给予统一标识,以适当的形式公示宣传,适用信用A级企业管理:企业年检或个体年度验照免于审查,随到随检随验;除专项监测
和举报外免于日常检查;公开良好信用记录。市场巡查中对试点企业及其加盟店突出行政指导,帮助防范违章违法事故;质量监测中发现其经营的超市便利店保鲜商
品质量不合格的,在依法处理不合格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的同时,帮助其向供货单位进行索赔。对不认真落实保鲜食品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多次受到投
诉、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取消“保鲜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店”资格,建议取消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资格。
四是加强对未参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企业的引导。引导企业认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意义,创造条件,积极参加。帮助经营者参照“万村千乡市场工
程”模式,建立规范的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购销关系。督导经营者建立和执行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进货检查验收、索取营业执照、质量检验报告和票据、进销台帐等
质量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示范店资格和相应的政策扶持。同时,对保鲜食品批发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查禁无照经营和未经登记机关核准擅自从事批发经
营,摸清批发企业底数,了解其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购进、批出渠道,单独建立经济户口,实行重点监督和行政指导。对经营规模小,内部管理乱,超市便利店保鲜
商品购销渠道杂,市场信誉差,难以保证超市便利店保鲜商品质量的,取消保鲜食品批发资格。
来源:
http://www.dan-gao-gui.com/news/trends/271.htmlxupengtao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