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中商品名称的规范 在逛一些超市的时候,发现他们的商品名称取得太乱了,这样会给经营管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特将超市行业中约定俗成的几点规范贴出来,供大家参考:
为规范电脑数据,保证进入电脑的商品信息比较准确,统一规范商品名称如下: 商品全称:商品全称按“商品的‘品牌’+‘商品普通名’+‘商品的规格/货号’ * ‘最小销售包装’”的规范来填写,长度不能超过14个汉字。 其中:品牌是指商品的注册商标,无品牌的以产地代品牌; 普通名即人们对商品已经熟知的统称 如:绿丹兰 珍珠营养日霜 30g , 如果此产品为四盒捆绑销售,则名称为: 绿丹兰 珍珠营养日霜 30g * 4 除散称商品外,食品须有规格,百货须有货号或规格, 散称商品的计量单位、进售价须以‘Kg’为标准。 商品的规格超过1000mL的以‘L’描述,超过1000g的以‘kg’描述。
总之,商品的全称必须达到‘看到商品全称即可找到对应的商品’的目的。 如有错漏,请指正该帖于 2002-11-9 12:00:00 被修改过 --------------------------------------------------- http://www.seemar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