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质疑屈臣氏“低价”承诺 给消费者提供购物小票 低价商品多为自有品牌 消费者质疑屈臣氏“低价”承诺
商报讯(记者 吴颖)屈臣氏华北区在9月23日大张旗鼓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可谓非常奏效,连日来,“屈臣氏”的“我敢发誓:保证低价”的承诺引来了大批购物顾客。然而,昨天一些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开始质疑“屈臣氏”的承诺。 吴女士昨天下午在屈臣氏丰联广场店内购买了50多元的商品,按照活动规则,可以以10元价格换购价值27.9元的36克5条装“金帝珍爱榛仁夹心巧克力”,当吴女士换购后,回到家一比较发现,同样的产品,她周日在新世界超市是以1元一条买到的。然而由于该产品不属于屈臣氏所谓的“保证低价”商品范畴,所以商场答复不能双倍奉还差价。 同样的遭遇也发生在张小姐身上。张小姐告诉记者,她是看到媒体刊登的“屈臣氏千余商品无限期降价”消息后,放心购买了“露华浓绿茶沐浴露”的,结果发现,在新世界商场超市的同规格商品的售价要比“屈臣氏”的便宜近2元。 此外,消费者对“屈臣氏”的低价发誓提出质疑的方面还有:屈臣氏不给消费者提供购物小票,当遇到消费者索要时,收款台主动提出给顾客开发票,但是发票的内容只开食品、日用品和礼品三项。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违反《消法》的做法,实际是在为屈臣氏没有兑现誓言所做的遮掩,让消费者无从比较商品价格,同时也为消费者的索赔设置了种种障碍。 再有,消费者发现,屈臣氏承诺的低价商品绝大多数都是冠名“屈臣氏”的自有品牌,这种所谓的承诺实际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因为根本没有可比性存在。
该帖于 2004-10-29 21:14:00 被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