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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后媒体时代,品牌管理(1)

 
KLSZ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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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03-20 22:46 | 只看他
楼主
觉得在后媒体时代,企业更应该抓好各种媒体宣传方式(1)传统理念认为广告是提高企业品牌的最佳途径其实不然前几年的标王“秦池”就是惨痛的教训。这说明企业不能太迷信广告的短期效应
如果秦池当年管理好自身的企业声誉那么也不会这么惨,国外的欧洲在面临后媒体时代时采取了不同寻常的手段。比如哈根达斯在当时的欧洲面临强劲的竞争。其他一系类的冰欺凌的竞争对手早已占满欧洲零售商的冰柜。而且哈根达斯没钱去搞商业广告在这种情况下。哈根达斯在欧洲在繁华的街面设立哈根达斯的精品店一改过去冰欺凌过去那种低档的形象。而且哈根达斯通过把自己的产品出现在高档旅馆的菜单上提高自身形象因此哈根达斯把自己定位在高品质的冰欺凌上从而成功的打入市场回过头来看秦池。当年他们的决策者在这方面---非广告上加大投资力度的话说不定秦池还能称霸中原。
(2)在后媒体时代企业更应该发挥一种强大的组织文化。因为组织文化是隐含在品牌的里面就象经济学里的价值规律---看不见的手。就像博格商店一样他是非常讲究环保的。他这个组织文化已经深深地影响他的经营风格和他的价值理念。他曾经领导万人联合签名上书巴西总统反对开发热带雨林。而且他的商店宣传单等用的都是再生纸。反观国内一帮企业在大搞CIS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后就没后话了。而且把这些业务包给外面。————这就有问题了这也是我要讲的第二个问题。——————企业应该把品牌建设提高到战略的高度上高层领导人应该为品牌管理加大心血不应该把品牌建设的工作外包给别人。看看国内搞的CIS简直是千店一面。因为一般都是承包给外面的公司。很容易被模仿。
(3)品牌定位的问题不可否认它是灵魂。任何企业的活动跟定位冲突的话他必然失败。贝纳通以前搞的色彩无限是很成功的。但后期的创意是失败的。因为他 跟定位产生了矛盾。有如一个高品质的商品如果他被欣欣向荣的价值市场所吸引的话。而且他觉得要进入低端市场的话。难免他会遇到捡了瓜子丢了西瓜的危险。因为他是用高端客户群来换取低端的的客户群。这是危险的他忘了自己是定位在高端的产品他会使他的客户产生迷惑感他们会觉得自己付 得价钱到底值不值。---------------这就引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扩张到那里我们应该把品牌带到那里吗DAIVAID.A.阿克,做了很经典的阐述。本人还不是很精通权当作胡言好了.-----------------------------------------垂直扩张
(3)垂直扩张
垂直扩张
商品有高档.中档.低档之别。因此产生了一种垂直扩张的问题。高档向低档发展是很危险的。要处理好亚品牌和托权品牌的关系。
比如说一个亚品牌是很容易对核心品牌产生损害。如柯达的快乐时光胶卷竟然吸引了他核心品牌的的顾客群。因为柯达的快乐时光胶卷仍高于市面其他胶卷的价格。
第二从中档品牌发展到高档品牌是挺空难的。就如丰田车故意不和凌志产生关联。而是当他的影子担保者。因为丰田本身不是高档品牌。当然这方面的知识很多我就不理举了

- 该帖于 2004-9-1 15:17:00 被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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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E

 积分:3209  金币:1
 发表于 2004-03-20 22:48 | 只看他
2楼
RE:后媒体时代,品牌管理(1)
请继续:)
就是长篇累牍了些:(

KLSZ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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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03-20 22:52 | 只看他
3楼
RE:后媒体时代,品牌管理(1)
谢谢,我昨晚熬夜写的

MAGIE

 积分:3209  金币:1
 发表于 2004-03-21 08:14 | 只看他
4楼
RE:后媒体时代,品牌管理(1)
我没有经过提案时
也不知道知道让人看这么多有多难。
:P

klsz421

 积分:1367  金币:0
 发表于 2004-09-01 14:46 | 只看他
5楼
RE:后媒体时代,品牌管理(1)
2004年CPA会计辅导笔记


孙进山 市话通:26247650
sun-js@21cn.com
本资料系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04年CPA考前培训班整理,在整理过程中参考了其它资料,在此予以感谢。重申本资料非商业目的,仅为深圳考生下载,若有错误之处请告之予以更正。



第 一 章 总 论
第1节 会计概述
会计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信息有助于有关各方(外部)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据以作出经济决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
  (二)会计信息有助于考核(主要是投资人)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三)会计信息有助于企业内部管理当局(内部管理者)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2节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1、 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
会计主体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如合伙经营活动);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一单位或企业中的一个特定的部分(如企业的分公司、企业设立的事业部);可以是单一企业,也可以是由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
2、 持续经营:
历史成本、折旧都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的。因为假设持续经营,企业才可以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固定资产才可以按照预计使用年限来计提折旧。
  如果判断企业不能持续经营,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
3、会计分期:
由于有了会计期间,才产生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由于有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才产生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产生了预收、预付、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会计处理方法。
4、货币计量:
我国企业一般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如果以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应提供以人民币反映的报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报表时应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这部分应注意的内容有:
(1) 会计主体不(2) 同(3) 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4) 法律主体就是会计主体,(5) 但会计主体不(6) 一定是法律主体;
(2)只有设定企业是持续经营的,才能进行正常的会计处理。 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计提折旧的方法等,都是基于企业是持续经营的;
(3)由于会计分期,产生了当期与其他期间的差别,从而出现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进而出现了应收、应付、递延、预提、待摊这样的会计方法。
(4)货币计量以币值稳定为条件,恶性通货膨胀对货币计量这一假设造成严重影响。为了弥补货币计量的局限性,要求企业采用一些非货币性指标作为会计报表的补充。

第三节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1、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
①、客观性原则:会计核算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②、可比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会计指标口径一致,横向之间相互可比。
③、一贯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变更条件:一是有关法规发生变化要求企业变更会计政策,二是变更之后能够使所提供的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更为可靠、更为相关。
④、相关性原则:要求会计信息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⑤、及时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⑥、明晰性原则:是要求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应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2、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
①、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作为本期收入或费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当的期收入或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收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或费用的依据。
目前,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②、配比原则:同一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
配比原则包含两层含义:因果配比和时间配比。权责发生制原则与配比有关,它是为配比准备条件的,以便配比结果正确。
③、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资产帐面余额。
资产发生减值的,可按规定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以符合会计稳健原则要求。
④、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凡只使一个会计期间(或一个营业期间)受益的,作为收益性支出;使几个会计期间(或几个营业期间)受益的,作为资本性支出。
3、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
①、谨慎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可提八项准备,但不得设置密秘准备。滥用谨慎性原则,应视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和披露(采用追溯调整处理)。
②、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区别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单独核算、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会计事项,可适当简化处理。比如其他业务在利润表的简化披露;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的,可以不披露;合并会计报表中对固定资产转为商品的业务可以不作抵销。
③、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不能仅根据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
比如投资影响、售后回购、售后回租、关联关系的判断、合并报表范围的判断。
应重点关注以下原则:
A、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销售商品的售后回购,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等都与实质重于形式有关。
B、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该原则是企业会计政策在不同时期的纵向比较。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一是有关法规发生变化,要求企业变更会计政策,二是改变会计政策后能够更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C、可比性原则
  是指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该原则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可比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按照国家同一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可比性原则是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的。不能为了追求可比性,过分强调使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使会计核算不能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
D、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是指将与当期收益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的损益,将与当期以及以后多个期间的收益相关的支出计入资产的价值。对给定的支出,应能够判断是收益性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
E、谨慎性原则
  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以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也不压低负债或费用。本书很多地方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都是基于谨慎原则,如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等。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置秘密准备,如本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下一年收回应收账款时作为收益就属于一个典型的设置秘密准备的例子。
F、重要性原则
  是指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的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
第四节 会计要素
  这部分内容应关注资产和收入的定义。
一、资产
  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资产的定义中非常强调“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定义的内容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如原有的“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已不复存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一方面是遵循谨慎性原则,另一方面也是与资产的定义有关。
资产的三个特征,缺一不可:
①、直接或间接地带来经济利益
②、企业所拥有、或企业所控制的
③、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

二、收入
  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在收入的定义中,强调的是“日常活动”,如出售无形资产就不属于日常活动,取得的收入不能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中反映,按制度规定,出售无形资产影响的损益在营业外收支中反映。
  

klsz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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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09-01 14:47 | 只看他
6楼
RE:后媒体时代,品牌管理(1)

2004年CPA会计辅导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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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货币资金和应收项目
第1节 货币资金
一、现金
现金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现金狭义仅指库存现金,即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现金广义概念:指除库存现金外,还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符合现金定义的票证。所谓符合现金定义的票证,一般是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等票证。
1、现金收支的规定: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自己的支出,即不得“坐支现金”。企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2、现金溢余的处理:
发现长款时:
借:现金
贷: 待处理财产损益一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查明原因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其它应付款一应付**单位或个人
营业外收入一现金溢余
(无法查明的部分,经批准后核消)
3、现金短款的处理
发现短款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现金
查明原因
借:其它应收款一应收现金短缺款
(应收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其它应收款一应保险赔款
(应收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管理费用一现金短缺
(无法查明的部分,经批准后核消)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一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4、备用金的两种核算方法
①、在 “其它应收款”科目核算
②、专设 “备用金”科目
借:备用金
贷:现金
收回时:
借:现金
贷:备用金
二、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银行结算的种类:

结算方式 使用者 使用范围 付款期限 相关规定
1、银行汇票 单位或个人 同城或异地 出票日起1个月内。 按实际金额付款,可背书,可转账,填明现金也可支现。
2、银行本票 单位或个人 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 出票日起2个月内。 分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面值分别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可背书,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予签发现金本票。
3、商业汇票 单位 同城或异地 最长不超过6个月。 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提示后10日付款,如拒绝承兑应在提示后3日内。
4、支票 单位或个人 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 提示付款期限在出票日起10天内。 划线支票只能转账,空头支票处罚(银行对出票人5%但不低于1000,持票人可要求出票人2%的赔偿)。
5、信用卡 单位或个人 同城或异地 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结算和支取现金
6、汇兑 单位或个人 异地 信汇和电汇。
7、委托收款 单位或个人 同城或异地 3日内通知 邮寄或电报。
8、托收承付 国有企业、供销社、审查同意的集体工业企业 异地 验单3日或验货10日承付。 起点单位金额10000元、新华书店1000元,必须是商品交易和因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供应,不含代销、寄销、赊销商品。
9、信用证 单位 异地 主要用于国际结算仅限于商品交易。

三、其它货币资金:
是指:已经指定了特定用途的银行存款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金、存出投资款。
1、 外埠存款:外地临时或零星采购时,2、 汇往采购地开立存款专户的款项。
除可提采购员差旅费外其他一律转账,只付不收,款项付完后结束账户。
汇出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采购时:
借:商品采购等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将多余的资金转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2、银行汇票存款:
使用会计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
3、银行本票存款:
使用会计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4、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使用会计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
5、信用卡存款:
使用会计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
6、存出投资款:
使用会计科目:“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货币资金部分考生应关注的主要内容有:
 (1)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价、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四、货币资金控制
货币资金管理与控制原则的4个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
2、实行交易分开;
3、实施内部稽核;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五、国家有关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 
(一)、现金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有: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户、一般存款户、临时存款户和专用存款户。 
银行结算纪律:
1、不准签发空头远期支票;
2、不准取得和转让虚假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3、不准无理拒付;
4、不准违规开立和使用账户。
(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规定
1、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4、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5、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6、单位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节 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计价
  应收票据在取得时一般按其面值计价。但对于带息的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考试时特别注意带息票据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的帐务处理。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1、概念:仅限于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计价
1、 不2、 带息的应收票据:按面值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3、 带息的应收票据:(中期和年末才计价)面值+计提的利息
中期和年末计提利息: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
4、 不5、 能收回的:按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6、 不7、 再计息
在转账的过程中,应将应收票据的本金和到转账日已经确认的利息一起转为应收账款,尚未计提的利息不需补提。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财务费用 (最后一次计提的利息)
④、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票据
财务费用 (最后一次计提的利息)
注意: 应收票据在持有期间,不计提坏账准备。
  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由企业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票据的安全性相应地也就比“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高,因此应收票据不计提坏账准备。当然,如果应收票据无法收回时,转入应收账款后可以计提坏账准备。
二、应收票据的期限:
应收票据的期限有两种情形,可以用“日”表示,也可以用“月”表示。
三、应收票据贴现
  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以便获得所需资金。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
票据贴现的有关计算公式及程序如下: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或=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月数/12)
对于无息票据来说,票据的到期价值就是其面值。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或=贴现次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
若为异地票据贴现另加3天。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注意:计算贴现期时,无论是按月签发还是按日签发均按实际日期计算。
①、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贴现所得款)
财务费用 (低于贴现时账面价值)
贷:应收票据 (贴现时账面价值)
财务费用 (高于贴现时账面价值)
②、到期承兑人未支付时:
带息应收票据贴现到期后,承兑人银行账户不足支付,银行将已贴现票据退回申请企业,申请贴现企业划转银行存款或转入应收账款的金额中应包括应收票据的利息。
借:应收账款 (票据到期价值)
贷:银行存款 (票据到期价值)
③、到期承兑人未支付、本单位账面余额不足时:
借:应收账款 (票据到期价值)
贷:短期借款 (票据到期价值)
第三节 应收账款
一、应收帐款的计价
  应收账款通常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商业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计价:应收账款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确认。
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按总价法入账,实际发生现金折扣,作为当期理财费用,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二、坏账及其核算
1、坏账损失的确认
企业的应收账款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定无法收回,应确认为坏账,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需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注意考虑如下因素:
(1)以前与债务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形成的经验;
(2)债务单位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
(3)债务单位现金流量情况;
(4)债务单位的产品销售情况和市场前景;
(5)债务单位的资信状况等。

2、计提坏账准备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如: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流严重不足、严重自然灾害、3年以上的等)应收款项不能或收回可能性不大外,以下情况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A、当年发生的,
B、计划债务重组的,
C、与关联方发生的,
D、其它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
(2)、预付账款转来“其它应收款”的,可以提。
(3)、应收票据在未转入“应收账款”之前的,不能提。
(4)、《会计》与《税法》坏帐准备计提基数的区别:
A、 会计:“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科目余额,B、 不C、 论是否购销活动形成
D、 税法:“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科目余额,E、 仅限于购销活动形成的

如果不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故意设立秘密准备,则应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处理。比如,企业上年度对某应收账款计提了100%的坏账准备,而在本年度该应收账款又全额收现,就属于设立秘密准备。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款的金额转 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不应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而应等应收票据到期不能收回转入应收账款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应当指出,对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并不意味着企业放弃了其追索权,一旦重新收回,应及时入账。

坏账损失的核算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企业采用备抵法进行坏账核算时,首先应按期估计坏账损失。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等。
  (1)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期末按应收账款余额一定比例计算的金额为本期坏账准备期末贷方余额。

假定甲公司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按千分之三,第一年底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第二年底应收账款余额为120万,发生坏账6000,
第三年收回坏账4700,第三年底应收账款余额为130万。

 
  (2)账龄分析法:其原理与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一致,是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的具体化。
  (3)赊销百分比法:按本期赊销金额一定比例计算的金额为本期坏账准备计提数。
 三、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购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记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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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存 货

 第一节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及核算
一、 存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
(一)、存货的概念,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二)、存货的确认
  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存货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存货主要包括:
 1、原材料:包括原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2、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物。在产品包括正在加工,已加工完毕尚未检验、已检验尚未入库的产品。
 3、半成品:指尚未制造完工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完工并验收入库的产品。企业受托代制品和代修品完工验收入库后可视为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指商品流通企业可供销售的物品。商业企业的商品包括外购和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可供销售各种商品。
 6、包装物:指出租、出售、出借的,用于包装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容器。
  需要注意的是,包装物仅指容器,不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在原材料核算;包装物仅指出租、出售、出借所用,自用的应作为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核算。
 7、低值易耗品:指不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
 8、委托代销商品:指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关于存货的范围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关于受托代销商品的归属。受托代销商品在售出之前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现行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但是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与“代销商品款”科目余额均填入“存货”项目,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并没有包括受托代销商品,即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确认为一项资产。
  第二,关于在途商品等的处理。对于销售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而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对于购货方已收到商品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等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对于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而尚未到达入库的在途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处理。
  第三,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不作为购入方的存货处理。

二、 存货入账价值的基础及其构成
存货的计价包括取得时计价、发出时计价和期末计价三方面。
(一)存货取得时计价应当以其取得时成本入账。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
  2.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分配方法。可选用的分配方法通常有按生产工人工资、按生产工人工时、按机器工时、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之和)、按产成品产量等。
  3.其他成本
  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设计费用等。
 (二)下列费用不应当包括在存货成本中,而应当在其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
  3.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1.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2.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
  3.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4.接受捐赠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以下情况确定: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参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存货取得成本的构成:  
取得方式 类别 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外购和自制 工业企业 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 采购成本
投资者投入 投资各方确认价
接受捐赠 捐赠方提供凭据 提供凭据的金额+相关税费
捐赠方未提供凭据 同类或类似存货市价+相关税费
债务重组取得或以应收账款换入 不涉及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支付补价
收到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收到补价
非货币性交易取得 不涉及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支付补价
收到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收到补价+应确认收益
盘盈 同类或类似存货市价


关于外购存货的计量应注意:
外购的存货入库前不涉及加工问题,往往不会产生加工成本,所以一般情况下“外购的存货入账价值= 采购成本+其他成本”,其中“采购成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采购费用”。
确定采购成本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采购价格
 1、采购价格中,现行会计制度要求按总价法核算包括现金折扣,不包括商业折扣。
 2、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现行税法相关规定,按收购价扣除13%的进项税额,确定农产品入账成本的采购价格;收购废旧物资,按现行税法相关规定,按收购凭证金额扣除10%的进项税额,确定废旧物资入账成本的采购价格时。
  (2)、采购费用
  采购费用包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挑选整理费等费用。
 对于工业企业,入库前发生的费用应计入购货成本;对于商品流通企业,入库前发生的费用不计入购货成本,应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运费,一般情况下都是入库前发生的费用。按现行税法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按运费发票扣除7%的进项税额(按运费发票中的运费和铁路建设基金计算,不包括运费发票中的装卸费、过桥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所以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存货入账价值中应扣除运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3)、其他税金
  其他税金主要是指价内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等),不包括价外税(增值税)。
  4、关于外购货物中发生的合理损耗、非合理损耗的会计处理
三、取得存货的核算
1、购入原材料的核算:
①对于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企业在支付货款,材料验收入库后,其处理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②对于已付款或已开出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材料到达、验收入库后,则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③对于材料已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贷款尚未支付的,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付款时或开出汇票后,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④采用预付贷款的,按照实际预付金额,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已预付贷款的材料验收入库,根据发票账单的价款和税额,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不足的,按补付金额处理,反之分录也相反。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自制、投入或接受捐赠原材料的核算:
①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②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③内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
今年内,外资统一核算方法,即通过“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核算。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待转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例题:甲公司于2003年8月10日接受捐赠的一批原材料,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率为33%。
作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
接受捐赠时帐务处理: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
若甲公司2003年税前会计利润大于零,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准备 78.39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8.61(117*33%)
若甲公司2003年税前会计利润税前会计利润为-17万元,假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准备 84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117-17)*33%]
3、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拨付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交纳的消费税
A、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B、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四、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
存货流转包括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两个方面。
为了在期末存货与发出存货之间分配成本,产生了不同的存货成本分配方法,即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我国常见的存货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
采用不同存货计价的方法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存货计价对企业损益的计算有直接影响。表现在:
期末存货计价(估价)如果过低,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
期末存货计价(估价)如果过高,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
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低,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
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高,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
(2)存货计价对于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数额计算有直接影响。
(3)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计算缴纳所得税的数额有一定的影响。
五、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个别计价法的优点是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缺点是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它一般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的计价。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基础,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的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工作量比较繁琐,特别是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同时,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3、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和库存成本的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的优点是计算方法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缺点是平均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4、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是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收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而且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缺点是每次收货时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
5、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是以后收进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对发出存货按最近收进的单位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本期发出存货按照最近收货的单位成本计算,从而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缺点是计算起来比较繁琐。

六、发出存货的核算
(一)、领用和出售原材料的核算:
1、 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核算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2、企业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3、基建工程、福利等领用的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对于出售的原材料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
(二)、发出包装物的核算:
1、生产领用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的包装物
①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营业费用
贷:包装物
②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商品出售时视同材料销售处理,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3、出租、出借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借:营业费用 (出借)
贷:包装物
采用五五摊销法、采用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的企业,包装物应设置“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五个明细科目核算。净值摊销法的企业,包装物应设置“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五个明细科目核算。
(三)、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①一次转销法:是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就将其全部账面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方法。
借: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减减有关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②五五摊销法:适用于价值较大,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也适用于每期领用数量和报废数量大致相等的物品。领用时先摊一半,报废时再摊剩余一半。
③分次摊销法:是指根据低值易耗品可供使用的估计次数,将其价值按比
例分摊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一种方法。
其公式为: 某期应摊销额=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预计使用次数该期实际使用次数
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
七、存货的简化核算方法
(一)、计划成本法:采用计划成本法对材料存货进行核算是指日常的会计处理,会计期末需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将发出和期末存货调整为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成本差异
本月发出材料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可采用本月或上月,其计算公式: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100%
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100%
使用计划成本法应注意: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分母可包括也可不包括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本书采用分母不包括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的做法。
委托加工材料时应采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二)、毛利率法: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前期实际(或本月计划)毛利率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毛利率=(销售净额-销售成本)/销售净额
估计期末存货=
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销货净额-本期销货净额估计毛利率)
其中:估计毛利率可选用前期毛利率或计划毛利率等。
(三)、零售价法:指用成本占零售价的百分比计算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进存货成本)/(期初存货售价+本期购货售价)本期销售收入

第二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一、 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
 企业存货的数量需要通过盘存来确定,常用的存货数量盘存方法主要有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两种。
二、存货的期末计价原则及账务处理
(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含义: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是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进行计价的方法。其中,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处理程序是:首先应判断存货持有的目的,其次判断是否发生减值情况,最后再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的确定原则:
  (1)有销售合同的,在合同数量范围内的存货,以合同价作为计量基础;超过合同数量部分,以一般商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2)无销售合同的(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以一般商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3)用于出售的材料,以市场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三)、材料存货期末计量的不同情形的处理
  (1)、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2)、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四)、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会计处理
  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不需作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仍按期末账面价值列示。
 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须在当期确认存货跌价损失,记入“存货跌价准备”账户。期末对“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金额进行调整,使得“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反映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其对应账户为“管理费用”账户。
存货的期末计价原则的归纳:(以工业企业为例)
   
存货类型 持有目的 可变现净值 存货期末计价
产成品 以备出售 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产成品估计售价-产成品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 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产成品成本 按产成品成本
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产成品成本 产成品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 以备出售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原材料估计售价-原材料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原材料成本 按原材料成本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原材料成本 按原材料可变现净值
以备消耗 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其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其生产的产成品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 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其生产的产成品成本 按原材料成本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其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其生产的产成品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将原材料加工成产成品的估计完工成本 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其生产的产成品成本 按原材料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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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存 货

 第一节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及核算
一、 存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
(一)、存货的概念,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二)、存货的确认
  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存货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存货主要包括:
 1、原材料:包括原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2、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物。在产品包括正在加工,已加工完毕尚未检验、已检验尚未入库的产品。
 3、半成品:指尚未制造完工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完工并验收入库的产品。企业受托代制品和代修品完工验收入库后可视为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指商品流通企业可供销售的物品。商业企业的商品包括外购和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可供销售各种商品。
 6、包装物:指出租、出售、出借的,用于包装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容器。
  需要注意的是,包装物仅指容器,不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在原材料核算;包装物仅指出租、出售、出借所用,自用的应作为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核算。
 7、低值易耗品:指不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
 8、委托代销商品:指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关于存货的范围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关于受托代销商品的归属。受托代销商品在售出之前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现行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但是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与“代销商品款”科目余额均填入“存货”项目,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并没有包括受托代销商品,即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确认为一项资产。
  第二,关于在途商品等的处理。对于销售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而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对于购货方已收到商品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等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对于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而尚未到达入库的在途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处理。
  第三,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不作为购入方的存货处理。

二、 存货入账价值的基础及其构成
存货的计价包括取得时计价、发出时计价和期末计价三方面。
(一)存货取得时计价应当以其取得时成本入账。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
  2.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分配方法。可选用的分配方法通常有按生产工人工资、按生产工人工时、按机器工时、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之和)、按产成品产量等。
  3.其他成本
  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设计费用等。
 (二)下列费用不应当包括在存货成本中,而应当在其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
  3.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1.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2.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
  3.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4.接受捐赠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以下情况确定: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参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存货取得成本的构成:  
取得方式 类别 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外购和自制 工业企业 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 采购成本
投资者投入 投资各方确认价
接受捐赠 捐赠方提供凭据 提供凭据的金额+相关税费
捐赠方未提供凭据 同类或类似存货市价+相关税费
债务重组取得或以应收账款换入 不涉及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支付补价
收到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收到补价
非货币性交易取得 不涉及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支付补价
收到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收到补价+应确认收益
盘盈 同类或类似存货市价


关于外购存货的计量应注意:
外购的存货入库前不涉及加工问题,往往不会产生加工成本,所以一般情况下“外购的存货入账价值= 采购成本+其他成本”,其中“采购成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采购费用”。
确定采购成本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采购价格
 1、采购价格中,现行会计制度要求按总价法核算包括现金折扣,不包括商业折扣。
 2、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现行税法相关规定,按收购价扣除13%的进项税额,确定农产品入账成本的采购价格;收购废旧物资,按现行税法相关规定,按收购凭证金额扣除10%的进项税额,确定废旧物资入账成本的采购价格时。
  (2)、采购费用
  采购费用包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挑选整理费等费用。
 对于工业企业,入库前发生的费用应计入购货成本;对于商品流通企业,入库前发生的费用不计入购货成本,应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运费,一般情况下都是入库前发生的费用。按现行税法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按运费发票扣除7%的进项税额(按运费发票中的运费和铁路建设基金计算,不包括运费发票中的装卸费、过桥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所以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存货入账价值中应扣除运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3)、其他税金
  其他税金主要是指价内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等),不包括价外税(增值税)。
  4、关于外购货物中发生的合理损耗、非合理损耗的会计处理
三、取得存货的核算
1、购入原材料的核算:
①对于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企业在支付货款,材料验收入库后,其处理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②对于已付款或已开出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材料到达、验收入库后,则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③对于材料已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贷款尚未支付的,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付款时或开出汇票后,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④采用预付贷款的,按照实际预付金额,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已预付贷款的材料验收入库,根据发票账单的价款和税额,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不足的,按补付金额处理,反之分录也相反。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自制、投入或接受捐赠原材料的核算:
①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②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③内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
今年内,外资统一核算方法,即通过“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核算。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待转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例题:甲公司于2003年8月10日接受捐赠的一批原材料,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率为33%。
作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
接受捐赠时帐务处理: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
若甲公司2003年税前会计利润大于零,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准备 78.39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8.61(117*33%)
若甲公司2003年税前会计利润税前会计利润为-17万元,假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准备 84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117-17)*33%]
3、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拨付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交纳的消费税
A、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B、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四、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
存货流转包括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两个方面。
为了在期末存货与发出存货之间分配成本,产生了不同的存货成本分配方法,即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我国常见的存货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
采用不同存货计价的方法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存货计价对企业损益的计算有直接影响。表现在:
期末存货计价(估价)如果过低,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
期末存货计价(估价)如果过高,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
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低,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
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高,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
(2)存货计价对于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数额计算有直接影响。
(3)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计算缴纳所得税的数额有一定的影响。
五、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个别计价法的优点是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缺点是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它一般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的计价。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基础,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的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工作量比较繁琐,特别是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同时,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3、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和库存成本的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的优点是计算方法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缺点是平均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4、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是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收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而且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缺点是每次收货时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
5、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是以后收进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对发出存货按最近收进的单位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本期发出存货按照最近收货的单位成本计算,从而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缺点是计算起来比较繁琐。

六、发出存货的核算
(一)、领用和出售原材料的核算:
1、 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核算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2、企业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3、基建工程、福利等领用的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对于出售的原材料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
(二)、发出包装物的核算:
1、生产领用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的包装物
①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营业费用
贷:包装物
②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商品出售时视同材料销售处理,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3、出租、出借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借:营业费用 (出借)
贷:包装物
采用五五摊销法、采用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的企业,包装物应设置“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五个明细科目核算。净值摊销法的企业,包装物应设置“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五个明细科目核算。
(三)、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①一次转销法:是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就将其全部账面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方法。
借: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减减有关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②五五摊销法:适用于价值较大,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也适用于每期领用数量和报废数量大致相等的物品。领用时先摊一半,报废时再摊剩余一半。
③分次摊销法:是指根据低值易耗品可供使用的估计次数,将其价值按比
例分摊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一种方法。
其公式为: 某期应摊销额=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预计使用次数该期实际使用次数
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
七、存货的简化核算方法
(一)、计划成本法:采用计划成本法对材料存货进行核算是指日常的会计处理,会计期末需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将发出和期末存货调整为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成本差异
本月发出材料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可采用本月或上月,其计算公式: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100%
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100%
使用计划成本法应注意: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分母可包括也可不包括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本书采用分母不包括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的做法。
委托加工材料时应采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二)、毛利率法: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前期实际(或本月计划)毛利率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毛利率=(销售净额-销售成本)/销售净额
估计期末存货=
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销货净额-本期销货净额估计毛利率)
其中:估计毛利率可选用前期毛利率或计划毛利率等。
(三)、零售价法:指用成本占零售价的百分比计算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进存货成本)/(期初存货售价+本期购货售价)本期销售收入

第二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一、 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
 企业存货的数量需要通过盘存来确定,常用的存货数量盘存方法主要有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两种。
二、存货的期末计价原则及账务处理
(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含义: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是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进行计价的方法。其中,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处理程序是:首先应判断存货持有的目的,其次判断是否发生减值情况,最后再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的确定原则:
  (1)有销售合同的,在合同数量范围内的存货,以合同价作为计量基础;超过合同数量部分,以一般商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2)无销售合同的(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以一般商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3)用于出售的材料,以市场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三)、材料存货期末计量的不同情形的处理
  (1)、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2)、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四)、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会计处理
  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不需作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仍按期末账面价值列示。
 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须在当期确认存货跌价损失,记入“存货跌价准备”账户。期末对“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金额进行调整,使得“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反映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其对应账户为“管理费用”账户。
存货的期末计价原则的归纳:(以工业企业为例)
   
存货类型 持有目的 可变现净值 存货期末计价
产成品 以备出售 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产成品估计售价-产成品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 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产成品成本 按产成品成本
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产成品成本 产成品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 以备出售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原材料估计售价-原材料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原材料成本 按原材料成本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原材料成本 按原材料可变现净值
以备消耗 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其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其生产的产成品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 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其生产的产成品成本 按原材料成本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其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其生产的产成品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将原材料加工成产成品的估计完工成本 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其生产的产成品成本 按原材料可变现净值

klsz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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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09-01 14:49 | 只看他
9楼
RE:后媒体时代,品牌管理(1)
2004年CPA会计辅导笔记

孙进山 市话通:26247650
sun-js@21cn.com
本资料系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04年CPA考前培训班整理,在整理过程中参考了其它资料,在此予以感谢。重申本资料非商业目的,仅为深圳考生下载,若有错误之处请告之予以更正。

第五章 固定资产
第一节 固定资产概述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经营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较高
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企业的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等资产,虽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却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也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但这类资产与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之和不能超过这两类资产可收回金额总额。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分类 :
 固定资产有多种分类方法,常见的有:
(一)、按经济用途分类,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二)、按使用情况分类,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
(三)、按所有权分类,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指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四)、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综合分类: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下出租)、不需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土地(土地是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说明:土地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背景,在五十年代初社会主义改造还没有完成,当时土地仍然是私有,民族资本家以其拥有的财产(包括土地)作价出资进行公私合营,土地作为一项资产单独入帐。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第一部宪法规定土地是国家所有,以后企业是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七十年代末开始实行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才出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公司以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开发商品房成本,或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后,其账面价值构成房屋、建筑物实际成本。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该项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公司将土地连同地上房屋、建筑物一并出售的,按其账面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第二节 固定资产取得
一、 固定资产的计价基础:
(1)按历史成本。
(2)按净值计价。适用于盘盈、盘亏、毁损时用。
二、固定资产的价值构成
 固定资产应当按其成本入账。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不需安装的:
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等
需要安装的:
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然后转入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工程物资)
应交税金一增值税(进项转出)
应付工资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二)、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1、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自营工程:主要通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两个科目
A、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试运行收支净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B、 报废或损毁时,净损失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计营业外支出。
C、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再作调整。
会计处理:
进料:
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贷:现金
购进大型设备预付款时:
借:工程物资—预付大型设备款
贷:现金
收到大型设备时:
借:工程物资—专用设备
贷:工程物资—预付大型设备款

领用各种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贷:工程物资—专用材料、专用设备
应付工资、福利费
原材料、
应交税金一增值税(进项转出)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出包工程:在建工程各科目实际上成为与承包单位的往来结算科目。
企业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时
借:在建工程--鬃工程
贷:银行存款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鬃工程
 2、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3、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4、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5、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人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6、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会计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三)、 投资者投入的: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如果投资者投入旧的固定资产,不在账面反映折旧,以净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确定。
(五)、非货币性交易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六)、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换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确定的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贷:银行存款
待转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根据不同的来源渠道,固定资产取得时的价值构成归纳如下:
  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标价的固定资产,每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按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如果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还的增值税,冲减固定资产价值。

来源渠道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购置 买价+相关税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建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投资转入 投资各方确认价
融资租入 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当租赁资产≤资产总额30%,也可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
改建扩建 (原价-已提折旧)-变价收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改扩建支出
债务重组取得或以应收账款换入 无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支付补价+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收到补价+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交易换入 无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补价+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收到补价+应确认收益+相关税费
接受捐赠 有凭据 对方凭据金额+相关税费
无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市价+相关税费
无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盘盈 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市价-估计价值损耗
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第3节 、固定资产折旧
折旧的性质:
折旧是固定资产的价值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而逐渐转移到企业的生产成本或构成企业的费用。
影响折旧的因素
(1)折旧的基数;
(2)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3)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4)折旧的方法。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一)、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二)、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企业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而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由原不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相关项目。
  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在2001年度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以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代替折旧的,应以未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折旧,并对计提折旧后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经过上述调整后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现行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留存收益等相关项目。2002年度对原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以上述经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并按预计的尚可使用年限重新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较小,或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四)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核算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因此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企业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所作的变更,应在首次执行的当期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处理;其后,企业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所作的调整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计提折旧的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
折旧率可分为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综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成法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估计净残值的余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应注意的是:
一、是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二、是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下同),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确定方法,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时,对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三、是在考虑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间因素情况下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的应用。对于非直线法计提折旧(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每一折旧年度的折旧金额是不同的。如果是年度中期开始计提折旧,那么整年的计算是从开始计提折旧的月份至下一年度该月份的前一个月作为计算年折旧率的期间即一个折旧年度,对这一期间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同的月折旧率计算。
折旧的账务处理:
1、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制造费用”科目。
2、行政办公用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3、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4、销售机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5、福利设施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6、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第四节、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一、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费用。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不可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即通常所说的维修费),则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即:发生了固定资产维修费(大修和日常修理),应在发生时确认为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二、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1、费用化的后续支出,指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不可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2、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指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如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这类支出一般具有以下某个特点:(1)延长了固定资产寿命;(2)提高了产品质量;(3)使产品成本降低。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增计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就是说,将后续支出资本化时,后续支出的计入,不应导致计入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第五节 固定资产处置与期末计价
一、固定资产处置
1、变卖:(对外销售)
①、先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②、支付相关税费、清理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
现金
③、收到销售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④、收到保险公司赔偿
⑤、结转清理损益到本期(营业外收支)
借或贷:营业外支出
贷或借:固定资产清理
2、对外投资: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对外捐赠:同对外销售处理方法,计入营业外支出。
4、非现金资产抵债,(见债务重组)
5、非货币性交易换出的固定资产,(见非货币性交易)
6、盘亏的:(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8、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二、 固定资产期末计价
 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对存在下列请况之一的,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己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己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己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会计处理:
提取时: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若已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的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和恢复,引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发生变化之后,每次都要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并对已经提取的折旧不作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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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1节 无形资产及其期末计价
一 、 无形资产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没有实物形态;能在较长的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持有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通常是有偿取得。
二、 无形资产内容:
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专用技术和商誉等。商誉只有外购的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三、无形资产取得时入帐成本的确定
 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购入: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与电脑捆绑购入的软件,金额相对较小时,一并计入固定资产;较大时,单独列作无形资产。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接受债务人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取得无形资产(见债务重组)
(四)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无形资产(见非货币性交易)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六)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七)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 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取得时的计量
  
取 得 渠 道 入 账 价 值
外来 外购 买价+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交易换入 不涉及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补价+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收到补价应确认收益+相关税费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一般情况下 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入 对方(即投资方)的账面价值
债务重组取得 不涉及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支付补价+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收到补价+相关税费
接受捐赠取得 对方提供凭据 凭据金额+相关税费
无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市价+相关税费
无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自创 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即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价值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四)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一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五、无形资产的转让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使用权,应当按照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出售所有权:将所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或贷:营业外收入) (差额)
贷:无形资产
出租使用权: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关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六、无形资产的期末计价
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或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具体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至少于每年年末,应当检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性,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检查时,如果发现以下情况,则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
1、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2、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并在剩余摊销年限内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3、期末,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范围内转回,冲减当期的营业外支出。
计提减值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作相反分录。
以前期间导致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可能在报告当期全部消失或部分消失。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出现时,企业才能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同时,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应当调整每期的摊销金额,即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其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与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当期应摊销的价值,以前年度已摊销的价值不再调整。

第二节 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主要包括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长期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一般包括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银行冻结存款、临时设施、涉及诉讼中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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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1节 无形资产及其期末计价
一 、 无形资产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没有实物形态;能在较长的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持有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通常是有偿取得。
二、 无形资产内容:
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专用技术和商誉等。商誉只有外购的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三、无形资产取得时入帐成本的确定
 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购入: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与电脑捆绑购入的软件,金额相对较小时,一并计入固定资产;较大时,单独列作无形资产。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接受债务人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取得无形资产(见债务重组)
(四)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无形资产(见非货币性交易)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六)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七)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 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取得时的计量
  
取 得 渠 道 入 账 价 值
外来 外购 买价+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交易换入 不涉及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补价+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收到补价应确认收益+相关税费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一般情况下 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入 对方(即投资方)的账面价值
债务重组取得 不涉及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支付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支付补价+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收到补价+相关税费
接受捐赠取得 对方提供凭据 凭据金额+相关税费
无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市价+相关税费
无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自创 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即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价值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四)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一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五、无形资产的转让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使用权,应当按照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出售所有权:将所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或贷:营业外收入) (差额)
贷:无形资产
出租使用权: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关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六、无形资产的期末计价
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或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具体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至少于每年年末,应当检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性,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检查时,如果发现以下情况,则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
1、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2、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并在剩余摊销年限内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3、期末,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范围内转回,冲减当期的营业外支出。
计提减值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作相反分录。
以前期间导致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可能在报告当期全部消失或部分消失。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出现时,企业才能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同时,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应当调整每期的摊销金额,即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其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与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当期应摊销的价值,以前年度已摊销的价值不再调整。

第二节 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主要包括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长期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一般包括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银行冻结存款、临时设施、涉及诉讼中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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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所有者权益
第一节 实收资本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申请开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公司法》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 000万元。投资者投入资本采用现金,非现金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资本(或股本)除了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一是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二是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投入资本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国有独资公司不发行股票,不会产生股票溢价发行收入;也不会在追加投资时,为维持一定的投资比例而产生资本公积。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投入资本:
1、初建:投入资本全部记入"实收资本",实收资本等于注册资本。
  2、增资扩股:新股东的出资额大于约定注册资本比例份额部分,记为资本公积。
新介入的投资者缴纳的出资额大于其按约定比例计算的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部分,不记入"实收资本"科目,而作为资本公积。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投入资本:
股东投入的资本,对于发行收入,企业将相当于股票面值的部分计入“股本”科目,其余部分在扣除发行费、佣金等相关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属于面值发行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计入“管理费用”;若金额较大,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如果筹资费用较低,也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我国不允许股票折价发行。
四、独资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的会计核算:
(一)、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1、评估基准日到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制企业注册登记日有效期内因经营利润(或亏损)导致净资产变动的处理:
  由于改制企业在注册登记日以前仍属于国有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到注册登记日期间增减的净资产(即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应作为国家权益的增减事项,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1)、利润导致净资产增加:上交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者转作“资本公积”,留待以后转增国家股。借记“利润分配”,贷记“应付利润(或资本公积)”。
(2)、亏损导致净资产减少: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由改建公司以后年度实现利润分配股利时由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借记“利润分配”,贷记“应付利润”,自动抵补。
2、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不得将国有资本低价折股或者低价转让给经营者及其他职工个人。
企业实行整体改建的,改建企业的国有资本应当按照评估结果全部折算为国有股份,由原企业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持有,并将改建企业全部资产转入公司制企业。
企业实行分立式改建的,应当按照转入公司制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过评估后的净资产折合为国有股份,并可以由原企业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持有,也可以由存续企业持有。
企业实行合并式改建的,经过评估后的净资产折合的国有股份,合并前各方如果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应当由原共同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一并持有;如果分属不同投资主体,应当由合并前各方原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分别持有。
3、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对占有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进行评估并按照土地主管机关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 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评估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随同改建企业国有资本一并折股,增加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股份;
(2)、 采取出让方式的,由公司制企业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 采取租赁方式的,由公司制企业租赁使用,按照规定支付租金。

4、资产评估增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改组股份公司,在评估日需要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在调账日需要按评估确认价值调整原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评估增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在按资产评估确认价值调整原企业的账面价值时,如规定的调账日期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确认日不一致,在评估基准日到调账日期间内资产数量已发生了增减变化,调整时应当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即:原评估资产数量减少,减少部分原评估确认的差额不再调账;如资产增加,增加部分按照取得资产的实际价值,确认其账面价值。

举例:在独资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例某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确定评估的基准日为2002年6月30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的日期为7月31日,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日期为8月15日。确认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新的营业执照签发日为10月1日。根据规定,应对评估结果进行调帐。调帐时要注意:
(1)、在实务中,调帐应在新的营业执照签发后进行,因为如果新的营业执照没有签发就调帐,则有可能因改制失败而徒增工作量。比如,本例在8月16日调帐,如果改制失败,根据规定,产权没有转移,评估结果是不能调帐的,还需把帐重新调整回来;但从理论上讲,因为调帐是在原企业中,将评估结果调帐后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以此资产负债表作为建新帐的依据,因此,调帐日应为10月1日。
(2)、在评估基准日至调帐日之间,如本例在6月30日-10月1日三个月期间,改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是照常进行的,因此,在这期间的资产数量就会发生增减变化。比如,评估基准日帐上有一辆旧汽车,在7月20日被清理,资产减少了;在9月10日又新购了一辆汽车,资产增加了。制度规定,只有在评估基准日帐面上有的资产,在调帐日依然存在,则评估增值或减值就要调帐。否则,在这期间减少的资产,在10月1日调帐时在帐上已不存在,无论评估增值或减值都不调帐;这这期间新增的资产,也不要进行评估了,在10月1日帐面上的价值是多少就是多少。
账务处理:
1、资产评估:所有资产以评估价值重新入账、差额扣除递延税款后,计入资本公积。
  借:有关资产科目 (调增项目)
   贷:有关资产科目 (调减项目)
     递延税款 (未来应交所得税)(33%)
    资本公积 (资产评估净增值的税后净额)(67%)
2、原有企业净资产折股: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等于评估后的净资产总额。
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①、编制当年1月1日至成立日止的年度会计报表,作为建新账的依据。
  ②、在评估基准日到调账日期间,资产数量已发生了增减变化,调整时应当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A、原评估资产数量减少,减少部分原评估确认的差额不再调账
   B、如资产增加,增加部分按照取得资产的实际价值,确认其账面价值
在新的营业执照签发日,企业应建新帐。
同时要注意,原企业帐面的累计折旧不能反映在新企业的帐面上,如果沿用原帐,则应将累计折旧转平。
五、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核算
1、变动条件:
①、符合资本化条件并报批
②、按法定程序报批减资
2、增加实收资本的三种基本途径:
1、 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借: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
2、 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3、 所有者投入;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④、发放股票股利的
借:利润分配—转作普通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
3、实收资本减少的核算原因:
A、 资本过剩;
B、发生重大亏损,需要减少实收资本
①、收购溢价发行的股票的:
借:股本
资本公积 (首先减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减完资本公积后再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还不够减时才减本年利润)
贷:银行存款
 ②、面值发行的:
借:股本
盈余公积 (直接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还不够减时才减本年利润)
贷:银行存款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票,属于所有者权益变化,回购价格与所对应股本之间的差额不计入损益;税法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一致,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第二节、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一般设置7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其他资本公积”。
在资本公积的明细科目中,“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关联交易差价”不能直接用于转增资本,待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投资处置时,将“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才能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 “关联交易差价”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再予处理。
一、资本(或股本)溢价
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其中,在股份有限公司称之为股本溢价。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刷成本等,应首先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溢价发行的,从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中抵销;无溢价的,或溢价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二、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接受捐赠时,借记“固定资产”等,贷记“待转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
三、股权投资准备
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从而导致投资企业按其持股比例或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投资企业在调增该部分资本公积时,应首先将其计入股权投资准备,然后待投资企业出售或转让其所持的股权时,将原计入股权投资准备的部分转入其他资本公积中,此时,该部分资本公积方可用于转增资本。
四、拨款转入
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将剩余拨款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五、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是指企业接受外币投资因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
六、关联交易差价
因关联交易显失公允而视为对本公司的损赠。这部分资本公积不能用于增资,也不能用于补亏,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再处理。
七、其他资本公积
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从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其中包括债权人豁免的债务。
上述资本公积明细科目中的各种准备明细科目,如股权投资准备等,是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准备,在未实现前,即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不得用于转增股本。待实现后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后才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股本。
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和关联交易差价不能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三节、留存收益
一、盈余公积
1、盈余公积的组成
①、法定盈余公积: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
②、任意盈余公积:由股东大会决定
③、法定公益金:按本年净利润的5—10%提取
2、盈余公积提取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3、盈余公积的用途
①、补亏:不必作专门账务处理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②、增资:转增资本后剩余部分不得少于转增后注册资本的25%
借:盈余公积 (派送新股)
贷:股本 (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不论正负)
③、发放现金股利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
二、公益金
公益金的用途:集体福利设施、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账务处理:按照规定以法定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为了反映剩余的可使用公益金数额,以实际使用数额
借: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福利设施等固定资产在处置时,原分录冲回
借: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二、未分配利润
科目设置:“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反映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为未弥补亏损
三、弥补亏损
1、以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未弥补亏损时,不需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2、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亏损以后的五年内可以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3、以前年度的亏损5年内未弥补完的,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1、不调以前年度账,只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归集所有调整事项,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不调以前年度报表,只调整本年度报表的年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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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一节 收入
收入的概念及分类:
收入的分类:
按性质不同可分为: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按经营业务的主次分: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不同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内容是不同的: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商品产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作业等所取得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旅游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客房收入和餐饮收入等。
其它业务收入:
由于不同行业的其他业务收入的内容: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材料、提供非工业性劳务、包装物出租、受托代销商品等取得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受托代销商品、附营餐饮取得的收入等。
注意: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收入的范畴。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
我国收入准则中根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分别规定了收入的确认原则。
一、销售商品:
企业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即确认为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
(1)、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伴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而转移,例如大多数零售交易。
(2)、有些情况下,企业已将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给买方,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企业可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①、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又未根据正当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收入应递延到已按买方要求进行弥补时予以确认。
②、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买方(代销方或受托方)销售其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在代销情况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③、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此项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后才能确认收入。
④、销售合同中规定了由于特定原因买方有权退货的条款,而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只有当买主正式接受商品时或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3)、有些情况下,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但实物尚未交付。这时应在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收入,而不管实物是否交付,如交款提货就属于此类例子。
(4)、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商品销售可以按下列原则确认收入:
1、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应在安装、检验后购买方接受时确认。如果安检较简单时,发出就确认。
2、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在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能够合理估计的部分,确认收入;可能退货部分,不作收入,仅做发出处理。
不能合理估计的部分,期满确认。
3、代销商品,应在委托方收到清单时确认。
(1)、视同买断 根据代销清单,确认收入。
委托方账务处理:
委托方交付商品: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委托方结算货款: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受托方账务处理:
受托方收到商品: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结算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贷:银行存款

(2)、收取手续费, 按委托方价格出售,只收取手续费;受托方按劳务收入处理。
委托方账务处理:
委托方交付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结算货款和手续费时:
借:营业费用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受托方账务处理:
收到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结算货款和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4、分期收款销售,企业应按全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5、售后回购,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确认销售收入 。
发出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回购价大于原价的视同利息费用分摊(可看作是一种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回购时: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贷:物资采购
期末“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余额分别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
例题:甲企业2003年1月1日将厂房一栋出售,原值1000万元,累计折旧200万元;出售价格为1100万元,款已收存银行。按出售合同规定,售出三年后购回,回购价125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这一售后回购实质是以厂房作抵押,取得借款1100万元;三年后连本带息归还1250万元,其中本金1100万元,利息150万元。
2003年1月1日出售时:
借:累计折旧 200
固定资产清理 800
贷:固定资产 1000

借:银行存款 11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300
2003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50 ((1250-1100)/3)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50
2004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50 ((1250-1100)/3)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50
2005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50 ((1250-1100)/3)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50
2005年12月31日重新购回时:
借:固定资产 8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50
贷:银行存款 1250
6、售后租回: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金额作为"递延收益"处理。若是融资租入,提折旧;若为经营租赁,分摊租金。
如果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售价与账面价值差额,记入“递延收益”,按折旧进度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形成经营租赁的,“递延收益”按租金支付进度比例分摊。
期末“递延收益”余额分别在资产负债表的“预计负债”项目中反映。
7、房地产销售。
有建造合同的,按建造合同原则处理。
法定所有权转移的,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情况:
A、合同规定,仍有责任实施重大行动,行动之后再确认
B、有重大不确定因素存在,待消失时再确认收入
C、售后,仍有某种程度的继续涉入,涉入期间不确认收入
8、以旧换新销售。销售的新商品,按销售处理;换回的旧商品,按购进处理。
9、现金折扣。按总价法核算,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再计入财务费用
10、销售折让。
11、商品销售退回。
未确认收入的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已确认收入的退回:冲当月收入、冲成本
A、本年度销售,年度终了前退回的,冲退回月份收入
B、以前年度销售,年度终了前(非资产负债表日
后期间)退回的,冲退回月份收入
C、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按日后事项原则处理,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D、销售退回包含折扣时,应相应冲减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计量方法
 1、不跨年度的,按完成合同法确认
2、跨年度的
①、期末劳务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的,包括:
A、总收入、总成本能够可靠计
B、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C、完工程度能够可靠确定
本期应确认的收入=全部收入*目前完工程度-已确认的收入
②、期末,完工程度不能可靠估计的: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得到补偿的,收入=成本,不确认利润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得到补偿的,收入=预计可收回金额;成本=本年已发生成本,差额就是本期损失
C、不能得到补偿的,不确认收入,成本=本年已发生成本
③、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4、特殊交易劳务
特殊的劳务收入,在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的情况下,还应按不同类型的标准确认
1、 安装费收入:与商品分开的,2、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或与商品销售同3、 时确认。
②、广告费收入:媒介拥金发布时确认,制作拥金在制作完成时确认。
③、入场费收入:活动发生时确认。
④、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
⑤、特许权费收入。
⑥、订制软件收入。
⑦ 、定期收费。
⑧、高尔夫球场果岭券收入。
⑨、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产生的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让渡资金使用权收入一利息收入
借:中长期贷款
贷:活期存款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2、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的使用费收入
①、一次付清,不再提供后续服务的,收到时一次性计入收入
②、一次付清,提供后续服务的,分期确认收入
分期收款、分期确认收入
五、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 建造合同2、 的四个特征:先有买主、建设周期长、单位体积大造价高、通常为不3、 可撤销合同4、 。
2、类型:固定造价合同、成本加成合同
3、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
一组合同,符合合同分立条件的,必须分开处理;符合合同合并条件的,必须合并处理。
合同分立:
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时,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2)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合同合并:
如果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而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时,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4、合同收入组成内容: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合同收入不包括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如工程中处理残余物资的收益),这些收益在发生时冲减合同成本。
5、合同成本组成内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合同成本不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企业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差旅费、投标费等),由于商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为简化核算,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管理费用。
6、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类似提供劳务收入)
对于已在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以及本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工时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具体进行会计处理时,首先应判别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进而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区分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分别进行判断:
  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时,才能判定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③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时,才能判定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1、 期末劳务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的,2、 用完工百分比法。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确认和计量当期收入和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总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②、期末,完工程度不能可靠估计的: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得到补偿的,收入=成本,不确认利润。
B、不能得到补偿的,费用发生时立即确认费用,不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核算流程图
    
  (1)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
  (2)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3)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4)确认收入和费用;
  (5)确认合同预计损失;
  (6)工程完工。
第二节、 费用
期间费用
1、管理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可不设“管理费用”科目,并入营业费用核算。
管理费用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提取的坏账损失、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经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与开发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2、营业费用: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发生的费用。
营业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职工工资、福利费等经常性费用。
3、财务费用: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它费用。
第三节、 利润
1、利润的组成: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折让-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2、营业外收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
①、营业外收入: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没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受赠、债务重组、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这些计入的是资本公积。
②、营业外支出: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提取的各项减值准备。
3、投资收益:
4、补贴收入:
①、增值税退税:在实际收到退回的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②、国家规定,财政扶持的:
期末计提:
借:应收补贴款
贷:补贴收入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5、所得税:
期末损益类科目结转: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补贴收益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将所有的费用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12个二级明细科目:
其它转入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未分配利润
1、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它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3、股利分配:
借: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
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贷:应付福利费
5、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的方案不一致时,差额调整报表年初数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等
6、结转:年末,“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同时,“利润分配”其它明细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等。
      

klsz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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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4-09-01 14:52 | 只看他
14楼
RE:后媒体时代,品牌管理(1)
2004年CPA会计辅导笔记


孙进山 市话通:2624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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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系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04年CPA考前培训班整理,在整理过程中参考了其它资料,在此予以感谢。重申本资料非商业目的,仅为深圳考生下载,若有错误之处请告之予以更正。


第十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1节 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即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各项资产的余额,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其资产。
(2)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所承担的债务,包括各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3)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包括投资者投入的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编制方法
①、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等。
②、根据总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存货”等
③、根据明细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收账款”项目=应收账款的借方余额+预收账款的借方余额、类似的还有“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项目
④、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要把一年内到期的分出来
⑤、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填列。
如计提减值准备的大部分项目,用余额减去准备后的净额填列:应收账款净额、其他应收款净额、存货净额、短期投资净额、长期投资净额(长期股权投资净额、长期债权投资净额)、委托贷款净额(特殊:帐面余额等于帐面价值)、在建工程净额、无形资产净额。
3、特殊问题:
①、委托代销商品减去代销商品款后的差额,计入存货项目。
②、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待转资产价值”计入其他流动负债内。
③、长期应付款反映的是长期应付款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净额。
④、实收资本减去已归还投资等于实收资本净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比较特殊的做法。其中已归还投资,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利润。
⑤、“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余额分别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
⑥、期末“递延收益”余额分别在资产负债表的“预计负债”项目中反映。

应注意:
(1)、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的数字反映的项目的余额,而不是发生额;
(2)、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预收账款"项目、"应付账款"项目、"预付账款"项目和"存货"项目应重点掌握;
(3) 、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
  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其中除“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作为“委托贷款”的子目核算外,其余均作为一级科目核算 。在资产负债表中,只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单列一个项目反映,其余减值准备均作为其对应的资产项目的减项,即按照其科目余额减去“准备”科目余额的净额填列。
第二节 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
利润表的结构:
利润表是通过一定的表格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由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会计报表的信息要求不完全相同,利润表的结构也不完全相同。但目前比较普遍的利润表的结构有多步式利润表和单步式利润表两种。
多步式利润表中的损益是通过多步计算而来的。多步式利润表通常分为如下几步:
第一步,以销售收入为基础,减去销售成本,计算得出销售毛利。
第二步,从销售毛利中减去销售费用,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三步,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减营业外收支,加减特别收支,计算得出本期实现的利润(或亏损)。
第四步,从税前利润中减去所得税,计算出本期净利润(或净亏损)。
第三节、 现金流量表
现金的界定: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行存款应剔除不能随时支付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反映)、 其他货币资金和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短期投资,主要指购买日至到期日小于3个月的短期债券投资。
  现金等价物不包括准备3个月内出售的短期股票投资。根据定义,准备3个月内出售的短期股票投资虽然符合“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但由于其市价变动风险大,难以转换成已知现金,所以不作为现金等价物看待。
  期限超过3个月的短期债券投资,在现金流量表中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反映。
一、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收付实现制。
二、现金流量的分类:
经营活动: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投资活动: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筹资活动: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包括了向债权人的筹资和向股东的筹资(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等)。
三、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各项目的确定
  资料: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其他有关资料。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按权责发生制调整计算时,可参考以下计算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当期核销的坏账-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票据贴现的利息 + 特殊调整业务
由于企业经济业务较为复杂,在计算时可按以下原则考虑:
A、凡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户借方的对应账户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类账户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均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加项调整;
B、凡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户贷方的对应账户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类”账户,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减项调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按权责发生制调整计算时,主要涉及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项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进项税额部分)”项目、“应付账款”项目、“应付票据”项目、“预付账款”项目和“存货”项目等,可参考以下计算式计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付账款项目期初余额-应付账款项目期末余额)+(应付票据项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项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项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项目期初余额)+(存货项目期末余额-存货项目期初余额)+其他用途减少的存货(如在建工程领用材料等-其他途径增加的存货(如接受捐赠收到的商品等)-当期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中的人工费用-当期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不包括消耗的物料费用)-当期以非现金和非存货资产清偿债务减少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
同样道理,在计算时可按以下原则考虑:
A、凡是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和“存货类”等账户(不含四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借方对应的账户不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产生的“现金类”账户,则作为主营业务成本的减项调整,如接受投资收到的存货,分配的工资费用等;
B、凡是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和“存货类”等账户(不含四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贷方对应的账户不是主营业务成本和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则作为主营业务成本的加项调整,如在建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存货,对外捐赠产品等。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各项目的确定
  补充资料中“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是以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以净利润为出发点,通过对相关项目的调整,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其调整方式: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不涉及现金流量的损益项目±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损益项目±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项目的变动额。
有关项目内容说明如下:
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减损损失已计入本期利润表中的相关损益项目,但实际上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无关。因此,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计算时,应将其加回到净利润中(若是恢复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则应将其从净利润中扣除)。
②、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分别计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计入期间费用部分己计入本期净利润,计入制造费用的折旧费用构成企业的存货成本,部分已通过存货的销售计入销售成本,并在计算本期净利润中扣除。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并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则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调整计算时,应将其全部加回到净利润中。其中固定资产折旧费包含在存货中的部分,虽然未影响净利润,但是增加了存货成本,这里也将其加回,然后在“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项目中将其扣除,形成自动平衡。
③、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本项目反映由于经营活动影响的待摊费用的增减变化,不包括由于投资和筹资活动业务影响的待摊费用增加或减少额。待摊费用随着摊销而减少,并增加费用,减少净利润,但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无关,在以净利润基础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加回;而待摊费用的发生会减少现金或存货等,应在净利润中扣除。
④、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本项目反映由于经营活动影响的预提费用的增减变化,不包括由于投资和筹资活动业务影响的预提费用增加或减少额。预提费用的计提会增加费用,减少净利润,但与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无关,在以净利润基础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加回;而预提费用的转销会减少现金或存货等,应在净利润中扣除。
⑤、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业务,与经营活动及其现金流量无关,因此,在以净利润基础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加回或扣除。
⑥、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可以分别归属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财务费用,若既影响净利润又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如到期支付应付票据的利息,则不需进行调整;若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业务,应可以通过调整经营性项目来完成,如应收票据贴现业务,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应通过调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项目完成。对属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财务费用,则只影响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结论: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无论是否有现金流量,均应全额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不在本项目调整。
⑦、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是因为投资活动所引起的,与经营活动无关。因此无论是否有现金流量,该项目应全额调节净利润。但不包括计提的减值准备损益。
⑧、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是用来调整当期所得税费用,在计算本期净利润时已予以计入,但并不产生实际的现金流量,在以净利润基础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调整。在调节净利润时,可将递延税款理解为预付未来所得税款的资产或未来应付所得税税款的负债,比照经营性应收项目或经营性应付项目处理。具体而言,若递延税款(借项)本期净增加额或递延税款(贷项)本期净减少额,应调减净利润;反之,应调增净利润。
递延税款的发生额若与“所得税”科目或“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无关的,则不作调整,如接受实物捐赠的递延税款。
⑨、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活动的存货增加,说明现金减少或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存货减少,说明销售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所以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减去存货的净增加数,或加上存货的净减少数。至于赊购增加的存货,通过同时调整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而进行自动抵销。若存货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则不作调整,如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作扣除。
⑩、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是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等项目。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则收入增加,净利润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则收回现金,现金增加。所以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减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数,或加上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数。若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引起的,则不作调整,如收到客户以非现金资产抵债而减少的应收账款。
⑾、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经营性应付项目是指经营活动有关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等。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一般情况下,则存货增加,导致销售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一般情况下,表示现金支付而减少。所以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加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数,或减去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数。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引起的,则不作调整,如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产品而计征的应交增值税。

直接法编制方法说明(以教材例题):
编制调整分录时,要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从"主营业务收入"开始,结合资产负债表项目逐一进行分析。本例调整分录如下:
(1)、分析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1201000
    应收账款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50000
     应收票据200000
     应交税金51000
 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权责发生制反映的,应转换为现金制。为此,应调整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增减变动。本例应收账款增加300000元,其中货款增加249000元,应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51000元,与应交税金相对应,而应收票据减少200000元均系货款,应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分析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750000
    应付票据100000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844700
     存货5300
 应付票据减少100000元,表明本期用于购买存货的现金支出增加100000元;存货减少5300元,表明本期消耗的存货中有5300元是原先库存的,也即使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5300元。
 (3)、计算营业费用付现:
  借:营业费用20000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
  本例中利润表中所列营业费用与按现金制确认数相同。
 (4)、调整本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00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各项税费2000
  本年支付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分析调整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158000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8000
 管理费用中包含着不涉及现金支出的项目,此笔分录先将管理费用全额转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至于不涉及现金支出的项目,再分别进行调整。
(6)、分析调整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41500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20000
     预提费用11500
     长期借款10000
 本期增加的财务费用中,有20000元是票据贴现利息,由于在调整应收票据时已全额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所以要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项目内冲回,不能作为现金流出;预提费用11500元和长期借款10000元均系利息费用。
(7)、分析调整投资收益:
  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30000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6500
   贷:投资收益31500
     短期投资15000
 投资收益应从利润表项目中调整出来,列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本例投资收益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分得现金股利30000元,二是出售短期投资获利1500元。
 (8)、分析调整所得税:
  借:所得税102399
   贷:应交税金102399
  将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调入应交税金。
 (9)、分析调整营业外收入:
  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300000
    累计折旧150000
   贷:营业外收入50000
     固定资产400000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需对营业外收入和支出进行分析,以列入现金流量表的不同部分。本例中营业外收入50000元是处置固定资产的利得,处置过程中收到的现金应列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
 (10)、分析调整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19700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300
    累计折旧18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本例中营业外支出19700元是处置固定资产的损失,处置过程中收到的现金应列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11)、分析调整坏账准备: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00
   贷:坏账准备900
 计提坏账准备时都已列入管理费用,因此坏账准备的期末期初差额应调整管理费用,而管理费用已在第(5)笔分录中全额调整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因此需要补充调整。
 (12)、分析调整待摊费用: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90000
   贷:待摊费用100000
  待摊费用减少数100000元中,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摊销的印花税10000元,已计入管理费用,基于和第(11)笔分录同样的理由,加以调整;二是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90000元,已计入制造费用并分配到产品成本中,也即已经计入到存货成本中。由于存货的变动已在第(2)笔分录中全部调整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中,所以这里要补充调整。
  (13)、分析调整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1501000
   贷: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101000
     在建工程1400000
  本期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两部分,一是购入设备101000元,二是在建工程完工转入1400000元。
  (14)、分析调整累计折旧: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80000
   贷:累计折旧100000
  本期计提的折旧100000元中,计入管理费用的20000元,计入制造费用的80000元,基于和第(12)笔分录同样的理由,应作补充调整。
  (15)、分析调整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478000
    工程物资150000
   贷: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350000
     长期借款150000
     应付福利费28000
     其他应交款100000
  本期在建工程的增加原因,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以现金购买工程物资150000元及支付工资200000元;二是长期借款利息资本化150000元;三是应付福利费28000元、投资方向调节税100000元均资本化到在建工程成本中。
  (16)、分析调整无形资产: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
   贷:无形资产60000
  无形资产摊销时已计入管理费用,所以应作补充调整。理由同第(11)笔分录。
  (17)、分析调整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250000
   贷: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50000
  偿还短期借款应列入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18)、分析调整应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300000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0000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2850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000
   贷:应付工资300000
  本期应付工资的期末期初差额虽然为零,但并不意味着本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为零。上述分录中,由于工资费用分配时已分别计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所以要补充调整。
  (19)、分析调整应付福利费: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399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00
   贷:应付福利费42000
  理由同上。本例中并没有出现使用应付福利费的情况。若本期使用了应付福利费,则应将这部分金额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20)、分析调整应交税金:
  借:应交税金244865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各项税费202399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42466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161500
   贷:应交税金161500
  这里的第一笔调整分录,是调整实际以现金交纳的增值税款、所得税款以及购货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第二笔分录是调整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便于分析,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按应交税金的税种分设明细账,以便取得分析所需的数据。
  (21)、分析调整预提费用:
  借:预提费用12500
   贷: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12500
  以现金支付利息。
  (22)、分析调整长期借款:
  借:长期借款1000000
   贷: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000000
  以现金偿还长期借款。
  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借款所收到的现金400000
   贷:长期借款400000
  举借长期借款。
  (23)、结转净利润:
  借:净利润207901
   贷:未分配利润207901
  (24)、提取盈余公积及分配股利:
  借:未分配利润63401
   贷:盈余公积31185.15
     应付股利32215.85
  (25)、最后调整现金净变化额:
  借:现金净减少额590865
   贷:现金590865
  第三步,将调整分录过人工作底稿的相应部分。
  第四步,核对调整分录,借方、贷方合计数均已经相等,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加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以后,也已等于期末数。
  第五步,根据工作底稿中的现金流量表项目部分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2、采用T形账户法,具体步骤如下:
  沿用例15的资料:
  第一步,为所有的非现金项目(包括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分别开设T形账户,并将各自的期末期初变动数过入各该账户。如果项目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则将差额过入和项目余额相同的方向;反之,过入相反的方向。
  第二步,开设一个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每边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左边记现金流入,右边记现金流出。与其他账户一样,过入期末期初变动数。
  第三步,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结合资产负债表分析每一个非现金项目的增减变动,并据此编制调整分录。本例调整分录基本上和工作底稿法下一样。在实际工作中,若采用T形账户法,企业可省去一些不涉及现金的调整分录,以简化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工作量。
  第四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各T形账户,并进行核对,该账户借贷相抵后的余额与原先过入的期末期初变动数应当一致。
  第五步,根据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第四节 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主要包括:
(1)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采纳的原则;
(2)外币折算时所采用的方法;
(3)收入的确认原则;
(4)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5)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方法;损失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6)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
(7)无形资产的计价及摊销方法;
(8)应付债券溢折价的摊销方法等。
3、或有事项的说明
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说明主要有:
(1)应收款项及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2)存货核算方法;
(3)投资的核算方法;
(4)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5)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6)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
(7)收入的分类及金额;
(8)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6、企业合并、分立;
7、重要资产的转让或出售情况;
8、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9、合并会计报表的说明;
10、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事项。

jerryzhan

 积分:2601  金币:42
 发表于 2004-09-01 15:17 | 只看他
15楼
RE:后媒体时代,品牌管理(1)
是不是贴错地方了

Nile

 积分:16404  金币:8078
 发表于 2013-04-15 10:55 | 只看他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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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把超市的经营给搞上去!——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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