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共享便利店的有关书籍或者经典文章——批次管理 —— 以下是引用的内容 ----------------
泰斯玛
几种核算方式的对比
从核算方法来讲,主要分为批次法和移动平均两大阵营,在批次法中又细分有先进先出、后进先出这样的分摊原则,对于批次法各种分摊原则是不一而足的,完全用先进先出肯定是有问题的,比如:产生不真实的负毛利,我们公司的软件使用的是优化了的先进先出,而且在销售、配送、退货、盘盈盘亏方面都有相应的分摊原则与之对应,较好解决完全只采用先进先出法的一些弊病,但由于这属于商业机密,这里就不一一仔细说明,请见谅! 我先需要明确一点,各种核算方法都各有千秋,绝对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最好的核算方法。 批次法的优点是:在成本和库存金额的核算上处理最简单,核算最准确,该是多少就是多少,反映实际情况,不会由于核算方法产生与实际情况的差异;但缺点是:由于批次进价不同(比如促销、赠品),而使得毛利和毛利率不太平滑,可能存在较大跳跃,不利于销售趋势分析,另外,批次法整体对管理的要求较高,主要体现在如果不按正常流程行事所带来的异常需要人工指定处理,此外,由于批次法的整体运作比较复杂,在国内来讲还没有几家软件商能完全处理得好的。 移动平均法的优点是:软件整体实现简单,易于理解,毛利和毛利率平滑,但也存在反应滞后的问题,比如亏了N天才平均毛利上知道亏了,最致命的缺点在应付“三大矛盾”的时候不太好处理。首先,是在核算上很难做到准确无误,比如我在有100个库存时,我的移动平均进价可能是6元,但是我以6元进价分摊了50个后又发生了验收,这时移动平均进价可能成了7元,这样就使得我原来100个商品的总成本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情况,当然我可以用锁定后50个的方法来处理,但是这样处理的话就复杂了;其次,平均算法中由于促销验收后会把进价“下拉”到正常进价以下,这样下一次在供应商按正常进价送货的时候,收货部却不敢收货,而需要采购部打证明,当然,这个问题也是能处理的,只是处理要复杂一些;再次,移动平均算法在退货的时候有极大的问题,商场按照系统计算出来的平均价格退货时,供应商很可能会有异议,因为供应商很可能没有提供过此供货价,当然处理得好的也有用高价优先的。所以,刚做软件的公司肯定是用移动平均,不过,使用移动平均法的也不乏优秀软件,鱼目混珠,就需要您好好辨别了! 在在目前中国零售业市场广泛存在代销的情况下,我个人觉得只有使用批次法才能完美解决一些关键性的矛盾,如果完全只有购销,我觉得用优化了的移动平均也不错。
shenming007 最后修改于:20 Jul 2004 15:15:01 发表时间:2004-07-19 12:17 -----------------------------
无涯 RE:批次管理应该是怎么样的?
批次管理的最关键解决的就是当出现没有批次可以正常记录销售、亏溢、退货、调整等时候,要如何处理,特别是自动处理!这是一个批次管理软件好坏的关键!! 网软件商能发表意见。
发表时间:2004-07-19 18:52 --------------------------
樊昊 RE:批次管理应该是怎么样的?
我记得有的软件能做到,把没有批次的商品只记录销售,毛利供应商进销存等都先挂起,有了批次后再处理
发表时间:2004-07-19 19:23 ------------------------ 无涯
RE:批次管理应该是怎么样的?
这样是否也是不好的? 例如有销售,但是当日中实际商没有记录,这不是说当天的销量不是准确的吗? 如果数量记录了,但是毛利没有记录,这样毛利率一定又有误差了。我觉得是否将平均的进价来作成本是否可行?
发表时间:2004-07-20 09:05 ------------------------------ 泰斯玛 批次法下“无批次商品分摊”的处理
首先声明一点,批次法在实时销售过程中,确实不知道一瓶可乐到底是卖到了A供应商还是卖到了B供应商,这样的分摊一般是在晚上日结的时候根据预先设定的规则处理,而且据我所知,一般的软件都是不支持实时减库存的——除非是家电类这种单量很小的卖场,如果两个收银台同时买相同商品,由于两者一齐update同一个库存数据,这样就造成死锁,如果想用数据库锁来保证同一记录同一时间只有一个进程来修改的话,那么另外一个进程就得等待,表现在具体形式上就是:某些台扫描商品后很长时间后,POS机上才会有反应,所以一般为了保证销售超市类软件都没有做到实时削减库存,主要也就是这个原因。 在商场的实际运作中,有很多情况能产生实物库存比电脑库存多的情况,比如顾客遗留商品的二次销售,这种时候,如果把货款结到某一个供应商头上去明显是不合理的,我们的处理是假设一个虚拟的供应商有库存,记这个虚拟供应商的负库存,这样正常供应商不会有负库存的,从而可以有效避免给供应商多结款,并且总销售数量和金额也是正确的,每个卖出的商品都会有供应商(只不过有的是记在虚拟的供应商名义下),当然在成本核算的时候会有一些麻烦,不过我们采用了先用默认成本记帐,进货后对冲得到真实成本的方式较好解决了这个问题,原理就是如此,里面还有很多细节操作,否则就不能完美解决,这属于我们公司的精髓,这里就不好详说了。 -------------------------- 海峰 RE:批次管理应该是怎么样的?
个人认为,店面采用移动平均,物流中心采用先进先出。
---------------------------- zj
RE:批次管理应该是怎么样的?
我觉得大家可能混淆了两个概念:商业中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是很难保持一致的。所以才产生了会计上的成本流转假设: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批次(个别鉴定)等存货成本核算方法。在不能真正管理到实物流转的前提下,其实都是假设,理论上没有好和不好之分。 从会计角度看,无论采用那种方法,其实都是一种近似的处理方法。例外情况的出现(如负库存、单据滞后)需要软件进行一定的处理,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从实物流转看,除非你把所有的商品都按入库顺序贴上批次,并且没有贴的绝对不允许销售,否则就无法真正实现批次管理。 在零售(批发先不讨论)实际情况下是,我们把会计假设的先进先出应用在实物冲减上了,在成本按先进先出的同时也把实物按先进先出处理了,这其实也是一种假设。 其实,我倒认为,成本结转无论是采用先进先出还是加权平均,无论哪个系统按什么逻辑算出来的,实物流转仅供参考。
请各位指教 ----------------------------- 泰斯玛
批驳对批次管理的两种错误观点
本人一般不属于“公鸡型”的社友,但是今日看到回帖中有两位同仁的“说法”极大背离现实情况,尽管大千世界不可能要求每个人看法相同,但是为了避免对公众的误导,因此本人不吐不快,并树“批驳”之大旗以纠正之,还望海涵! 首先,要批驳的是“负库存先记到虚拟供应商头上,按照最后进价核算成本,和负库存先挂帐,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实际上都是先挂,等入帐再分摊吧。”记到虚拟供应商头上,和记负库存是有本质区别的,记负库存的不足是:负库存可以一直往下记没有限制,记了-1个可以再记-2个,失去了用进货数量进行控制的意义,很可能给供应商多付款,比如很多时候商场会有实际库存>电脑库存的情况,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顾客遗留商品二次销售时有可能会产生,防损部抓住小偷买空单时有可能会产生,商品串码时有可能会产生……如果允许无限制记负库存,这些本应该属于商场的“利润”和待处理异常(串卖),就会结到一个不合适的供应商头上,因此,用进货数进行控制,正常商品不记负库存,而记到“虚拟供应商”头上,就是为了避免这方面的原因。 其次,要批驳的是“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批次(个别鉴定)等存货成本核算方法。在不能真正管理到实物流转的前提下,其实都是假设,理论上没有好和不好之分。”我感觉这种说法有“混淆概念”之嫌疑,移动平均、批次法是算法截然不同的两种核算体系,从成本核算的角度来讲,不管门店的实物流转是怎样的——实际上,就是贴上批次标签,以实际批次来分摊对商场一点好处没有,简单举个例子,在一品多商的情况下,有购销又有代销,你说先分摊哪个对商场有利呢?从方法论来讲,我们的分摊主要是用来成本核算的,只要最后我们的成本是准确的,不会由于计算方法的原因带来误差,那么我们所用的才是科学的方法,鉴于移动平均在处理代销时的诸多问题,要把它同批次法混为一谈,我个人感觉实在说不过去! ---------------------------
daniel_xu 最后修改于:31 Jul 2004 15:08:50 --------------------------------------------------- 蚁马为师不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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