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零售经营管理擂台 秋日初阳,非常高兴,你能针对我提出的看法发表不同的意见。我的擂台的初衷就是想“以文会友”彼此切磋,提高经营技法。 关于你的说法,我再提出我的意见: 一、 “只租不售”的问题 我不是反对这种的做法,而是认为现在的中国不能一概这么做。有财力的公司,在公司的经营战略下,可以这么做。没财力或公司策略不同的情况,也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操作。我了解的购物中心经营公司在资产方面的操作方法有下列几种: A、 买地自建,全出租 B、 租地自建,全出租 C、 买地自建,部分出售,部分出租 D、 租房,自营主力店,其余出租 E、 租房,全出租 能不能统一管理与产权谁拥有不重要,我不希望大家把注意力焦点放到“只租不售”的问题上,而忽视了“谁管理”“谁经营”了。 产权一家拥有,委托的“管理公司”不行,招来的“商店经营者”不行,能成功吗? 现在大部分的论点,主张“只租不售”针对的是,现在国内的开发商以“住宅开发”的思路规划“购物中心”,将建筑物分割成一个一个店面出售后,找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按“住宅物业管理”的思路来管理,是不行的。不代表“购物中心”的资产所属概念。 开发商的那种做法,我们只能称它“一群店面”而不能称它“购物中心”。名字谁都可以叫,“零售业界”不能糊涂认定。 二、 “成熟商店”的问题 我的了解,国外的购物中心最小的在3000平方米左右,大的几十万平方米(北京的“金源”号称全世界最大的,68万平方米)。并非一个城市只能开设几个“购物中心”而是我国怎么定义“购物中心”?(见附注) 而且国外“购物中心”的定位也各有所不同,针对不同的需求、不同客群,又有下列不同的类别:“食品”、“生活用品”、“家居”、“休闲娱乐”、“低价”、“时尚”、“运动”、“生活服务”、“生活型态”、“儿童娱乐”……等等 我国发展“购物中心”我认为,现在欠缺的是专业的“管理公司”,而不是“成熟的商店”,20世纪初的美国有很多“成熟的商店”吗? 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与条件,拿经过多年演进的国外“购物中心”模式复制能适合吗?国外的业者来中国尚且说:“要本地化”,我们还一味抄袭搞的“四不像”,行吗?超市业态到中国,卖的是中国人吃的食品、中国人用的用品为主,才得到今天的成功。“购物中心”规划的商店类型是外国人的“需求类型”行吗? 所以不是没有“成熟商店”不能开设“购物中心”而是中国现在有“什么商店”应该开设“怎样的购物中心”才对。 三、 探讨上述的问题是挺复杂的,国内现在对于购物中心的定义还无法形成共识的定义。这个业态也近几年才引进国内,大家都缺乏实践经验。所有的论述有些以国外的论点来说,有的以自己的认识来说。名称叫“购物中心”的也千奇百种。实在有待大家共同来发掘适合中国国情的“购物中心” 谢谢你的来帖。 注:国家国内贸易局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试行) 2004-02-04 第八条 购物中心 购物中心指企业有计划地开发、拥有、管理运营的各类零售业态、服务设施的集合体。 (一) 由发起者有计划地开设,布局统一规划,店铺独立经营。 (二) 选址为中心商业区或城乡结合部的交通要道。 (三) 内部结构由百货店或超级市场作为核心店,与各类专业店、专卖店、快餐店等组合构成。 (四) 设施豪华、店堂典雅、宽敞明亮,实行卖场租赁制。 (五) 核心店的面积一般不超过购物中心面积的80%。 (六) 服务功能齐全,集零售、餐饮、娱乐为一体。根据销售面积,设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thestore 最后修改于:27 Jun 2005 14:4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