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0日我在百事公司做促销员,被分配到深圳田贝新一佳超市做促销,期间休息,我在超市买了一桶统一老坛酸菜面,看到统一老坛酸菜面促销,有赠品,买5袋装的有赠一个塑料杯子,于是我跟促销员说可不可以送我一个,促销员马上送了,到收银台结账时,防损员叫住我,说不应该拿赠品,我说人家促销员送我的,为什么我不可以拿,后来他态度强硬,我就没有拿了,直接到休息室了。后来他们把事情弄得很大,说我这样违反了他们超市规定,我问哪一条,他们说先不管哪一条。后来他们还叫统一的促销员下来说清楚,统一的促销员说他们公司也不是规定得那么死,更何况我还买了统一的东西,所以她愿意送我一个赠品。我以为没事了(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大家说对吧?),谁知道后来防损员又叫我去办公室,我说我还有工作,他说你不要工作了。到办公室后,我说我以后不会这样了,我知道自己是超市的工作人员,这样影响不好。但是防损员一点也没有要放过我的意思,他给我两个选择,他说:第一,你不要在我们超市做促销了,第二,你接受经济赔偿。我说:你不要这样,你说我找个工作容易吗?再说那赠品确实是促销员给我的,我没有做错什么。因为我听到他说经济赔偿很气愤,我很好奇他会让我赔多少,于是我问,那要赔多少?他说:你那方便面多少钱?我说我结过账的,3.6元,他说:方便面价格的20倍。我当时就发火了,但是我还是忍着说,你知道我完全可以告你吗?你们是想钱想疯了吧。后来我还是继续在超市工作,他来催过几次,说让我走,我说我们公司不让我走我就不能走。他说新一佳是你公司?
大家看过这样的防损员吗?简直是地方恶霸,做事想土匪,简直是变态。请大家评评理,深圳新一佳员工素质真的是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