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五星级酒店出让 占地面积:6000平米 宗地面积:3786.52平米 总建筑面积:33000平米 产权面积:28688.83平米 竣工日期:2006年7月 物业用途:酒店 产权年限:40年(1990年10月17日-2030年10月16日)
客房:7-30楼设有标准客房120间、高级客房120间(包括2间残疾人专用房)、豪华套房20间、行政高级房33间、行政套房3间、行政豪华房2间、总统套房1间,总339间客房。
餐饮:酒店一楼设有西餐厅和梅田日本料理,二楼设有中式鱼翅海鲜酒家。
娱乐:酒店G层设有特色大堂吧,一楼设有日式KTV音乐酒廊,五楼为SPA“水珍珠”水疗,二十九楼有行政酒廊。
宴会、会议及商务:一楼设商务中心及小会议室,三楼有宝安最具特色的大型宴会厅,无梁无柱、净面积1700多平米,同时另配贵宾休息室、衣帽间和两个固定会议室,29楼也配备了会议室和商务中心。 酒店于2007年月试营业,共30层,楼高99.6米;
◆2008年12月通过深圳水务局和节水办联合验收,成为宝安区第一家“排水达标单位”; ◆2009年5月正式通过广东省旅游局星评委检查评定,获颁“中国四星级饭店”证书和牌匾; ◆2010年3月被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住宿业A级单位”,并在授牌大会上向全市同行业介绍本酒店创建“A级”卫生单位的经验。
出让情况 1. 产权过户:按二手楼买卖交易方式,所有设备设施连同物业产权出让给买方; 2. 股权转让:产权所有人公司股权附带名下资产出让,付款方式可协商; 3. 整体出让价总价叁亿贰仟万元人民币(¥320000000.00元),价格为实收,产生之交易税费由买家支付。
买家提供以下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人证明书(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亲临则不需要)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求购意向及价格确认书(原件) 委托(我司)求购及佣金确认书(原件) 资金证明书(原件,新开,可查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