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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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不保证其对场地和建筑物无任何抵押行为/已经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承诺。在租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注意:如甲方现为出租物业之租户而分租予乙方,则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取得大业主对本合同之书面同意;(见附件七)。]
[注意:如甲方已将出租物业土地使用权和/或房产权抵押给银行,则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取得银行对合同之书面同意(见附件八)。]
11、用途、转让、分租续约优先权及优先购买权
11.1在租期内,乙方可将承租场地作任何合法用途,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有权依法将场地或其任何一部分转让或分租予与麦当劳有关的第三方(包括麦当劳特许权持有人和由麦当劳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或合作公司)。因市场变化或需要,乙方有权将不超过四分之一的场地分租给的第三方,租金、义务及责任仍由乙方全部负责。
11.2续约优先权
在租期届满前30天内,如甲方得悉有第三者愿意于租期届满后租用场地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附上第三者提出的租赁条件。乙方可于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的5天内,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可选择行使其续约优先权,以相同于该第三者提出的条件或条款继续租用场地和出租物业;期满不通知甲方,视为放弃续约优先权。
11.3 优先购买权
在此租期内,如甲方欲出售场地或建筑物或其任何部份,在出售前10天内应给乙方书面通知,通知包括购买人的姓名、地址、出售价格和其他条件。乙方将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场地或建筑物及连同属于场地或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并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回复(逾期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如乙方决定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甲方可将场地或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出售给任何的第三人,但应告知该第三人甲方已将场地出租给乙方的事实,并在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该第三人应认可和接受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的规定并继续履行本合同,该第三人应继承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原甲方的所有的权利与义务。
12、提前终止
12.1毁约
如乙方拟不依约在场地开设餐厅,则乙方须在进驻场地后的10天内,向甲方发出不拟履约通知,本合同终止,乙方需按甲方全部投资分摊于租赁场地的部分的50%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2.2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
在租期内,双方均可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对方另外支付相当于上年度八个月租金的补偿费而提前终止本合同。
12.3餐馆执照
甲方在签约后的合理时间内,应协助乙方申请经营餐馆所需的许可证明。如在申请过程中乙方未能领取执照,或必须更改计划才能获得许可,此时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甲方所收乙方款项不再退还,如乙方已交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
12.4招牌批准
如果乙方在开业前不能获得附件三透视图中所示的招牌及店标,甲方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招牌不批准是由于甲方的原因,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13、登记、印花税及其它税款
甲方应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或条例办理本合同的印花事宜及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协助。至于办理登记的一切费用支出及需要缴付的印花税,根据规定分别承担。若签订本合同三个月内本合同仍未依法办妥租赁登记并导致乙方不能经营,乙方有权延缓支付租金直至办妥登记手续为止。
给予任何立约一方的分配或其它付款所引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义务应由该分配或其它付款的收益人负担,收益人应向其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甲方因本合同内所取得的款项的应缴的税务由甲方负责。乙方因经营餐厅而取得的利润, 其税务由乙方负责。
14、纠纷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某纠纷未能于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十五(15)天内得到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此纠纷提交租赁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败诉方负担一切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在纠纷尚未解决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之义务,除非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
15、本合同的变更
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才有效。
16、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并按本合同内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由专人传送,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接件人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要在七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收件人:
抄送: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180号中国新纪元大厦
传真:(8610)63280833
电话:(8610)63281188-6209
收件人:法律顾问室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收件人:
抄送: 麦当劳中国发展公司
地址: 香港铡鱼涌英皇道1060号柏惠苑地下高层
传真: (852)25631284
电话: (852)28807300
收件人: 法律部
17、保密
双方一致同意不向传播媒界或公众透露本合同的内容。
18、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比如地震、水灾、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动和类似的军事行动,民间骚动以及政府的禁运令、禁止令或其他限制和行动,承运人延误,或者其它阻止一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原因(统称“不可抗力事件”),直接致使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全部或部分地履行其在本合同中义务,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所有下列条件,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
A/受阻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
B/受阻方已尽其最大的努力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和减少由于不可抗 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 及
C/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资料,包括陈述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理由的说明书。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根据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决定是否修改本合同,以及是否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
19、利益抵触
双方声明(除了双方互为合作者或投资者外)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对方有关联的人士同时出任对方的代理人、雇员、供应商、特许权持牌人或行政人员或任何附属、联营或母公司。执行合同的各方确认这声明是促使双方签订此份合同的条件之一,任何误导将会构成对方作为取消此份合同的理由。
20、代位权利
双方方同意对方有权指定其属下的其他公司或与当地其他公司成立的合资、合作或联营公司成为本合同和有关文件的执行方。
21、不利法律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一方的经济利益因新生效的中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政策受到不利影响,甲、乙双方应进行商讨并尽最大努力来修改本合同之条款,以保障双方之经济利益,力求双方在修改后的经济利益不少于修改前的经济利益。
22、唯一合同
框架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准的内容达成的完整及唯一的协议。框架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取代以前双方有关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标准内容而承诺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和通讯。
23、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四分,双方各执两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管辖法律
本合同按中国法律释义。如中国法律无可适用条款时,则按国际惯例和交易习惯的原则释义。
25、无中介人
本合同的达成及签署无须经过第三方的中介。如果有第三方作为中介人而存在或声称为中介人,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不会向该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26、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
兹证明,本合同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合同首所述日期在中国[ ]市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麦当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职务:
附件:
附件(一): 用红线框出来的场地位置图
附件(二): 租赁场地使用权
附件(三): 透视图及餐厅外围店标、招牌图
附件(四): 餐厅销售额定义
附件(五): 甲方和乙方的证件
附件(六): 公用事业、场地交接条件、其它条件
附件(七): 工程技术要求及餐厅初步设计方案
附件(八): 产权人保证书
附件(九):银行同意函
附件 (一)
用红线框出的场地位置图
附件 (二)
租赁场地使用权
乙方有权通过及使用的公共地方及设备包括入口、门厅、楼梯、楼梯平台、装卸站、小巷、车辆和行人出入口、公共停车位、通路、废物处理 地方及设备。
甲方应保证乙方通往室外机的通路二十四小时畅通,以便乙方维护检修其室外设备 。
甲方保证乙方对其招牌进行日常维修保养所需的通道及空间的使用权。
[注:如甲方与产权人属租赁关系,必须有产权人同意此条款]
附件 (三)
透视图及餐厅外围店标、招牌图
附件 (四)
餐厅销售额定义
在租期内,餐厅销售额指乙方在场地中经营麦当劳餐厅售出食物及饮料的未经扣除支出的总收入额,并不包括:
(1)任何已经出售但因任何原因退回餐厅或餐厅为消除客人投诉而免费供应客人的食物或饮料;
(2)不论是否出售或免费派发的任何奖励、赠品、推销物品及售卖时即时发送的材料(不论是食物、饮料、纪念品、玩具、生日会礼物或其他物品);
(3)售出礼券,但该礼券如被兑换为货款则包括在餐厅总销售额内;
(4)任何代政府收取的销售税或其他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税项;
(5)在一正常营业日内被作为废物抛弃的食品及纸张,员工的膳食和超过发售日期的产品。
(6)乙方员工用餐券换取的产品。
附件 (五)
甲方和乙方的证件
附件(六)
(一 )公用事业及设备
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在物业内取得以下公用事业管线及设备:
项目 要求 工程责任 费用所属
--------------------------------------------------- 看贴回帖是道德
希望能交到高层次同行
http://blog.sina.com.cn/laoheyouhuashu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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