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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际品牌的新行动

 
高烧39度

   
   
 发表于 2006-09-05 22:14
楼主

    让消费者参与品牌建设

  代表企业:三星、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National Semiconductor)

  技术产品消费者是所有消费者中知识最丰富、要求最高、口味变化最多的一类。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让他们参与品牌建设呢?三星公司和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就让它们的品牌消费者参与品牌建设,并且大获成功。

  三星公司已经建立起一个以创新和提供世界一流的设计为核心的著名品牌。现在,该公司又因为明智地选择让其品牌消费者参与品牌建设而再度备受赞誉。为了引起消费者的兴趣,三星公司推出过一次设计大赛,邀请消费者参与设计MP3系列数字音乐播放器。该公司发现,这类产品的消费群体主要是十来岁的青少年,因此让学生自己提出MP3的设计理念。这一寻求共鸣的想法在学生群体中引起了热烈反响—三星公司在竞赛中收到了2,000多款设计。

  通过让消费者参与品牌建设,公司获益良多:首先,它在公司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起密切的联系。早在产品设计初期,三星公司就让青少年消费者参与其中,以形成品牌刺激效应。这种方式使该公司与消费者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其次,通过这样做,三星公司能够不断在对品牌形象高度敏感的少年消费群体中强化其创新和设计先锋的品牌形象,这一点也极其重要。

  品牌战略咨询公司Venture Republic指出,三星设计大赛“有力地证明,强大的品牌总是会让其消费群体参与到品牌建设之中,以此来把品牌价值提升到传统的品牌沟通方式和媒体渠道所无法达到的高度”。

  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也同样让其消费者参与创造新产品,并以此巩固其品牌在这些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生产用于手机的芯片和部件,以及许多别的产品。其主要的合作客户包括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和西门子。对它来说,这些公司里最有影响力的人就是设计人员。

  这些设计人员非常看重快速上市、声音清晰、电池耐用、可靠性高、生产效率高等要素。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为设计人员提供一个名为WEBENCH??的网上设计环境。在这个网络环境中,设计人员可以选择部件,用这些部件设计电路,然后分析该设计、做成样机、测试。向客户提供了这些设计工具之后,国家半导体公司的电子产品设计数量从2000年的每月2,000款增加到2005年的每月20,000款。业务增长量和利润收入的增长也同样极为可观。

  对于三星公司和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而言,帮助消费者创造他们所想要的产品,正是它们品牌建设的制胜战略。

  培养品牌崇拜

  代表企业:苹果电脑、宝马摩托车、大众汽车

  中小型公司没有庞大的资源,就必须充分利用品牌崇拜的威力。如果某种品牌的产品有着一大批忠实的拥护者,那它就可以利用这种崇拜的威力去赢得更多人的关注。

  备受推崇的品牌会激发其消费者对它产生“狂热的崇拜”,这种感情远远超过了品牌忠诚度。《品牌崇拜》(Cult Branding)一书的作者之一布诺(Bolivar J. Bueno)说:“对于许多品牌的崇拜者而言,他们所推崇的品牌并不只是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公司,而是由有着相同兴趣和热情的人所组成的一个大家庭,是一个为别人提供支持的群体,只不过碰巧也卖产品和服务而已。在这样的背景下来分析一个受人推崇的品牌,你就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为什么这些品牌会拥有忠心耿耿的狂热崇拜者。”

  拜互联网所赐,现在的消费者可以为他们喜爱的品牌建立社区。营销人员也同样喜欢通过网络主动地和顾客建立感情,并经常和顾客保持联系加深感情。他们还常常鼓励那些自己会建网站和参加他们公司活动的顾客,而且还会把这些顾客的事情告诉别的顾客。

  苹果电脑就是品牌崇拜的最明显例子。它的消费者对这个品牌的钟爱到了狂热的地步,只要有人在网上表示不相信这个品牌,他们就会拼命为它抗辩。在苹果公司负责全球产品营销的高级副总裁席勒(Philip Schiller)说:“你不得不去安抚这些人,因为他们是你的客户。我每天收到300封电子邮件,而且封封得回。有人拼命叫嚣,有人咒骂脏话,还有人好像憋着一肚子火。”

  这种情况就是对品牌崇拜的最准确描述。消费者几乎把品牌给侵占了。Merkley + Partners广告公司的首席战略官阿特金(Douglas Atkin)也讲述了宝马摩托车公司的相似经历:“宝马摩托车的情况是,摩托车手们自己给宝马这个品牌下了定义。宝马摩托车的制造商们反而跟品牌不怎么沾边。这个品牌的形象是摩托车主们自己创造出来的,他们还围绕着这个品牌形成了一个拥护群体。”

  那么,想要培养品牌崇拜,公司该如何着手呢?又如何把品牌崇拜转化为利润呢?

  阿特金认为,你可以从吸收合适的人作为会员开始,这意味着你必须懂得如何成功交际,通过交际去吸引那些能够影响并带来更多崇拜者的人。

  MarketingProfs.com建议公司进行三种重要活动:请求顾客给予反馈;认真倾听反馈;将这些反馈结合应用到在线和不在线的营销沟通之中。

  布诺和他的合著者拉格斯(Matthew W. Ragas)则提出了他们自己的“培养品牌崇拜的七大黄金法则”。在这些法则当中,最重要的就是第六则:“开放性黄金法则—受崇拜的品牌就应该兼容并蓄,无所不包。”这就是说,欢迎任何人加入崇拜者的行列。

  在把这些信息传播给消费者的过程中,广告起到了极其重大的作用。拉格斯和布诺认为,在开始任何新的广告活动之前,你一定要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这些广告能不能让人觉得我的品牌是开放的、友善的、能兼容并蓄的?你要确保在广告中,这几个信息一个也不能少。例如,大众汽车为了拓宽其客户群,故意不在广告中指明新车的目标客户的年龄段,这样透露出来的信息就是:这款车适合所有的人。

  开放性法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公司最终的目的,是要把这些品牌的消费者群体延伸到目前的崇拜者队伍之外。品牌建设如果不能转化为销售额和利润的增加,那么它就是无效的。苹果电脑就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它利用自己生产的新驱动器来吸引Windows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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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小女人

   
   
 发表于 2006-09-06 13:18
2楼

  品牌互动在品牌建设中有着非常显著的作用.是问,有谁会对自己亲身参与过的品牌不重视的呢.即使他现目前不是这个品牌的消费者也会成为这个品牌的追随者,而终将有一天成为该品牌的消费者.
品牌互动既能紧紧抓住老客户群又能发展新客户群,而且还能把品牌理念灌输给大众.

好贴子,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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