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联商论坛 → 贴子
阅读:[]   跟帖:[1]  

主题:某百货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护♀老泥

   
   
 发表于 2006-09-14 10:50
楼主

  总 则

  1、本员工手册是某百货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本手册的解释权归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3、员工离职时,须将本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一章、入职指南

  一、个人资料

  1、当您加入公司时,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上岗证、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个人资料有以下变更或补充时,应及时通知公司人力资料部,以保证与您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  (3)联系电话  (4)婚姻状况  (5)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公司保留审查您所提供个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除名。   4、接到录用通知后,您应在指定日期准时到公司人力资料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时前往,应与人力资源部主管及时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报到程序

  1、办理入职手续,接受入职培训,领取办公用品和相关工作资料等。

 2、与试用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上岗工作。

  三、聘任细则  考察期、试用期  所有员工入职后均有为期15天的考察期。  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薪金。

  四、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48小时工作制。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和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

  五、绩效考核

  1、员工的工作表现由部门主管进行不定期考核,主管及员工须同时在考核报告上签署意见。

  2、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员工的重要依据。

  六、晋升   公司将视各级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管理或专业能力、道德修养等综合能力给予晋升机会。

  七、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八、公司证章

  1、公司发给员工证章一个,工作时间统一佩戴。

 2、证章如遗失,本人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办。

  3、离职时须将员工证章交还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经济责任

  员工在公司工作必须勤奋、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不得使公司财物、声誉、形象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失。如果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滥用职权、蓄意破坏等不良行为而造成公司资产毁损的,员工负有赔偿的责任,赔偿金额按实际情况由公司决定。

  十、名誉责任

  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名誉,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名誉形象的活动。

  十一、解除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提出解除聘用。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因公司机构调整无合适工作安排的。  7、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绩效考评不合格者。  9、因环境恶化、市场萧条、经济危机等外界因素而进行裁员的。

  十二、辞职

  1、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经理级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在辞职申请未得到批准之前,申请辞职的员工应忠于职守。

  3、没有按上述规定时间提交辞职申请或辞职未得到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职。

  十三、办理离职手续

  1、辞职获批准或收到辞退通知后,应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1)、办理本部门工作交接手续,归还公司所有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工作证及其他公物;如有短缺、遗失或毁坏,将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2)、结清财务的各项款项。  (3)、如工作期限未满,则须交还有关费用,如培训费等。  (4)、重要岗位(由公司决定)的管理人员离职时,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第二章、薪 资  

十四、薪金

  1、公司根据员工从事工作的职位、能力、责任、贡献等综合因素确定薪资标准,按月计发。  2、员工必须对个人薪资状况予以保密。  3、新入职的员工,工作不满15天离职时,公司不计其薪金。

  十五、发薪方式  公司每月20日为薪资结算日,通过财务部或银行向员工支付当月工资。

  十六、超时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员工须予合作。  2、超时工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补假或超时薪资。

  十七、薪金调整  公司将视下列情况,对薪资标准进行调整。  a)公司经营状况;  b)同行业的薪资水平;  c)物价指数;  d)员工岗位、职务发生变动。  

第三章、员工福利

  十八、员工转正后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十九、法定假日  公司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10天带薪法定假日。即: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不能休息的员工,每工作一天可以享受三天薪资。

  二十、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在当日规定的上班时间至少提前三十分钟由本人或家属通知部门主管,并于二十四小时内提交市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包括诊断书、病志及医疗费收据等。  2、夜间急诊须出具住地附近医院急诊病历及医疗费收据。  3、公司不接受任何同事转达的病假申请。  4、员工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书、病志、医疗费收据等方能视作病假,否则一律作事假处理。  5、病假期间停发岗位工资,病假一周内按基本薪金的50%计薪,超过一周按事假处理。

  二十一、事假 1、员工遇特殊原因须请假,必须提前填写事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临时急事非因公外出,必须于事前报告部门经理、安排好工作并当即填写事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批准权限  一般员工一天事假由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一天至三天(包括三天)事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经理级员工事假由总经理批准。  4、当日事假三小时,按一天事假计。  5、事假扣发当日薪金。

  二十二、婚假  1、公司给予初婚者三天的婚假,婚假须一月前提出申请。  2、符合国家规定晚婚者另加七天婚假。  3、婚假期间只发本人的基本工资。  4、在本公司工作不满半年者不享受婚假待遇,按事假处理。

  二十三、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获批准三天有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获批准一天的有薪丧假。  2、丧假期间只发本人的基本工资。

  二十四、产假  1、女员工符合晚婚条件者可享受九十天产假,产假期间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女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  2、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两年的女员工不享受产假。

  二十五、婚假、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均含法定假日  

二十六、工伤  1、员工工伤,按工伤假处理。  2、属本人责任事故、违章作业造成受伤,按病假处理。  3、任何员工如因工受伤,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写事由报告表,上报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认,否则将取消享受工伤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4、工伤假期间发本人的基本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四章、员工纪律  

二十七、服从领导  各级员工必须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完成任务,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如对上级主管有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二十八、担任管理职责的员工应能够管理、督促、激励下级,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二十九、严于职守  1、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无故旷工。不得随意串岗,任意徘徊。  2、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3、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任何私人事务,不得在工作场所会见亲友。  4、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文明礼貌、语言简明。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  5、保持严肃、清洁的工作秩序及办公环境,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私人购物,不得吃东西,不得饮用酒精的饮料,不得哼小调、打口哨,不得高声谈话或闲聊。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办公桌区域要整洁,离开办公桌时,物品、资料要放回原处,座椅整齐摆放。  6、工作中要讲原则、谦谨、文明、不得与其他员工、顾客和联营业户、营业员争吵或对他们造成损害。  7、工作时间严禁各种形式赌博活动,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8、商场内的任何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9、不得以职务、岗位之便利从联营业户、营业员和顾客处吃、拿、卡、要,获取任何私人利益,不得将公司的任何财产、资料据为已有。  10、不得违反收款方面的收款程序。  11、不得挪用公司款项作为个人用途或它用。  12、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佣金、回扣或馈赠。  13、不得吐露自身薪金或探问他人薪金。  14、未获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张贴任何告示。  15、随身携带公司货物出门必须持有效出门证明,并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  16、员工不得拒绝保卫人员在必要时的安全检查。  17、不得胁迫、诽谤、殴打或非法监禁任何员工、顾客、联营业主及营业员。  18、不得向其他员工、顾客、联营业主及营业员制造和散布任何谣言。

  三十、仪容仪表  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温文有礼、精神饱满、并要做到以下几点:  1、头发不宜过长,应整齐、清洁,易于梳理。不应追求新奇、夸张的发型、发色。 2、女员工应化谈妆;男员工不蓄须。  3、着装应庄重、干净、并熨烫平整,不得着前卫装(短裤、超短裙等)或运动服,要求着职业装。  4、皮鞋应保持洁净、光亮、不得穿拖鞋。  5、指甲应修剪整齐并保持干净,不涂色彩醒目的指甲油。  6、员工工作时不可佩戴夸张的饰物。  7、不准带有色眼镜。  8、工作时间不准化妆、抠鼻、掏耳,并注意保持卫生。  9、员工间工作称谓不得以“哥”“姐”或辈份等不适宜的称呼。

  三十一、考勤  1、公司员工要按时上下班,按时打卡。  2、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替别人打卡或涂改考勤卡。  3、忘记打卡视为缺勤。  4、员工工作时间因病或因私事外出,应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去。  5、员工因公外出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6、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准时打卡,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10元。超15分钟,罚款20元。  7、迟到、早退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包括三次),超过三次以上者,视情节轻重按轻度过失处罚。  8、无故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日薪金;旷工一天,扣除当月薪金20%;旷工两天,扣除当月薪金50%;旷工三天,扣除当月全部薪金;旷工超过三天者,予以辞退,且公司不负责一切善后事宜。

  三十二、保密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及个人泄露、传播或提供有关本公司或本部门的资料(包括个人薪金状况)公司的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  

三十三、告示栏  告示栏是公司发布重要信息、通知,开展各项活动等的重要媒介,员工必须随时注意阅读。

  三十四、公共法规  公司员工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做与道德相悖的事。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三十五、奖励  1、勤奋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能力强,讲求效率,以科学的管理及优良的服务为公司赢得良好的声誉和效益者。  2、对公司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和增收节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经实施,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3、工作中忠于职守、踏实认真、勇于创新、科学管理,在完成工作任务中有突出贡献者。  4、全心研究业务、提高技艺、在行业技术业务考核竞赛中成绩优异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敢于坚持原则,不怕打击报复,为维护工作秩序和公司利益作出贡献者。  7、见义勇为、不怕牺牲,维护公司的利益,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十六、奖励方法  奖励采用通报表扬、颁发资金、晋升、加薪等形式。  1、对员工的通报表扬、颁发资金、加薪等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记入本人档案。  2、对经理以上人员(含经理)的奖励由总经理决定。  3、总经理有权根据情况,对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重奖。

 三十七、过失  1、轻度过失  上班迟到、早退每月达到三次(不包括三次)以上。  未经主管允许擅自脱岗。  工作时间随意串岗。   对顾客不礼貌。  工作时间阅读各种书籍杂志、睡觉及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不按公司规定程序操作,造成一般后果。  其他不符合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  在公司范围内吵闹。  工作期间嚼口香糖或吃零食。  在办公区域、店堂内大声喧哗、吵闹。  对犯较严重过失者知情不报。  上班时间私人购物。  其他违反《员工手册》的有关行为。  2、较严重过失  由他人代打卡、代他人打卡或涂改考勤卡。  故意损害顾客、公司及同事财物。  拒绝主管的工作安排。  在工作时间喝酒或含酒精成分的饮料。  在禁烟区吸烟。  未获公司许可,擅自张贴告示。  不遵守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或个人资料丢失、泄密。   询问、议论他人薪金造成不良影响。  不遵守公司安全守则造成一定后果。  具有不诚实或欺骗行为,如造假病历、病假证明等。  未经许可动用公司的运输工具、机械或设备并造成不良后果。  较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行为。  三次轻度过失。  对犯“严重过失”者知情不报。  其他人力资源部认为较严重过失行为。  3、严重过失  在公司范围内斗殴。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擅自离岗为其它单位工作者。  与顾客发生严重争吵和斗殴。  挪用公款。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挑拨是非,对团队精神、人员士气和工作环境有极坏影响。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  有偷窃行为。  收银员截留销售货款及其他违反销售货款管理的行为。  擅自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及财会账、证、表等。 利用工作职权作交易,假公济私,吃、拿、卡、要、收受礼品及贵重物品。  侵占公司财产谋取私利。  一年内受处罚(包括处分)三次及以上者。  当月内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  工作失职、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或使公司形象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行为。  其他人力资源部认为严重的过失行为。

  三十八、处分分类和处理办法  1、轻度过失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0-300元。  2、较严重过失予以留职察看能上能以下处分,并罚款300-1000元。  3、严重过失予以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十九、处理权限  1、公司有权对违纪员工,不征得当事人同意,而给予处罚。  2、员工的处罚由部门经理签署,人力资源部审批,报总经理备案。   3、一般管理人员的处罚由部门经理签署,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或直接由人力资源部申报总经理批准。  4、经理级(包括经理)员工处罚由人力资源部申报,总经理批准。  

四十、员工上诉  员工对上级的处罚不满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可按照以下途径上诉:  1、直接向部门经理投诉。  2、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投诉。  3、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  

第六章、培训发展

  四十一、入职培训  所有员工在进入公司时需接受入职培训以了解公司的全面管理制度  

四十二、常规培训  根据需要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在岗员工参加岗位培训或其它培训机构组织的讲座及培训。

第七章、安全守则

  四十三、安全  1、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责任意识,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关好门窗,锁好文件资料柜,关闭责任区内的水、电、气。 3、工作期间,离开办公室(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时锁好门。  4、如发现有行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保卫监察部。 5、款台、办公室、柜台、展架、更衣箱、内不得存放销售款、备用金、帐外资金及私有现金、有价证券及高档物品。  6、全体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电工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员工外出应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注意人身安全。

四十四、消防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原理及方法。 2、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爱护设备,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  3、严禁私自安装各种电器设备或乱拉电线。

  四十五、发生火情无论程度大小,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报告保卫、消防部门,准确地说明火情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及本人姓名。  2、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正确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扑灭火险。 3、听从店内广播的指示,及时导散顾客撤离火灾现场。  4、切勿搭乘电梯,必须走步行楼梯。

  四十六、意外事故  如发生水灾、停电、偷窃、打劫、突发性事件或其它紧急事故,员工应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并严格按照公司领导有关指示采取行动。

  四十七、相关电话  火警:119 盗警:110 急救中心:120
引用 回复 收藏
---------------------------------------------------
我们可以接受有限的失望,但不可失去无限的希望!
编辑

  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Ctrl+Enter直接提交帖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