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红红火火内里问题多多 供货商怒揭超市黑幕
2006
作为消费者,我们无不希望价廉物美的超市能多让利给顾客;各超市每逢年关节庆,也的确在推出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回报” 消费者。然而消费者得到的实惠不多,广大供货商却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前日召开的一个座谈会上,广州本地的供货厂商向人们揭开了一直以来蒙在超市与供货商之间的黑幕。
作为具传统商业文化的外向型大城市,广州的商业市场十分发达,一批大型超级市场更因购物环境好、供应品种多、产品售价低而吸引大批客源。与此同时,这些超市也是广大供货厂家的必争之地,无不希望能在里面争得一席之地,然而他们又不得不面对着超市苛刻的待遇。
回款一拖再拖
超市给供货商的回款期是最长的,在进货时好话说尽,但到回款时却一拖再拖,一般为2·5个月,长的4个月到半年。据反映,有的超市甚至是“空手套白狼”,自有资金很少,只想利用供货商的资金发展壮大自己。而供货商相当部分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国内现有的金融制度下,大多只能靠自有资金滚动发展,普遍存在资金运作艰难的局面。超市回款期长,无疑使供货商的运作雪上加霜。
这些超市拖欠大量货款,表面上红红火火,但在这表象下面却是严重的“浮肿病”,负债和自有资本呈反向畸形增加,商业资本结构扭曲,甚至资不抵债,负债经营,丧失抵御风险的能力,一旦内部外部营商环境发生变化,商场倒闭并不是不可能的。
促销转嫁负担
在商言利,大多商家都希望年关节庆能把生意做大一点,但现在是做得越多,亏得越厉害。有供货商投诉说,每逢年关节庆,这些商场、超市都要抓紧时机让利促销,以争夺消费者。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促销一般是在超市毛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将让利全部转嫁到供货商身上,令供货商苦不堪言,有的甚至被迫亏本经营。面对超市的种种“不平等”条约,不少供应商敢怒不敢言,惟有消极对待,减少供货,尽量减轻损失。
供货商要想打进超市,无一不要进场费和赞助费“开路”。据悉,一般来说,超市的进场费是以每个产品品种几百甚至上千元计算。产品进场后也得不到保障,他们有权取缔进场资格,进行“更新换代”。更有甚者,有些外资超市不是真诚与厂家合作,而是凭借其名气,靠收取进场费进行牟利,在厂家产品进场后,以各种借口要求厂家退场,从而达到骗取进场费的目的。
大肆索要“进贡”
供货商还要向超市交纳数目不菲的赞助费,每年除了清明节外,其他节日都要“进贡”。由于这些超市,尤其是外资大型超市,要求厂家提供的货源价格是最低的,这将对广州市众多商场造成巨大挑战和威胁。对于广大供货商来说,做又无利可图,不做又怕失去市场,可谓“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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