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9日,“开心人”商标被司法部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医药零售行业第一个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也是中国零售行业的第五个驰名商标。此消息,不仅对于江西开心人大药房来说是一件喜事,同时也是医药行业重视品牌建设维护品牌一个新的里程碑。
20多个“李鬼”促成法律维权
“事实上,有人仿冒我们“开心人”这个商标不一定是坏事,有人仿冒了就证明我们的牌子够响,但是不能因此而任由仿冒者损害我们的声誉。”梁永强董事长对记者说。据开心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汤树桂介绍,开心人大药房从成立之初就很重视品牌的维护工作,在公司成立的同时也向工商部门递交注册商标的申请书,但由于注册商标的申请、认定需要花费两年时间,而在这两年期间,开心人大药房已经逐渐把“开心人”这个名声传播开来,有些不法商人就趁着开心人大药房还未取得注册商标的证书这个漏洞,使用“开心人”的商号经营药品零售。
据悉,到目前为止大概有10个省份的20多件直接或者间接的仿冒“开心人”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的事件。为了维权,开心人大药房特地成立一个“营运保障部”,营运保障部下面还有一个由两个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法务组”,法务组的职能就是专门收集一些侵权的案例并开展一些维护品牌的工作。
鉴于有如此多的侵权个案,开心人大药房感到维权刻不容缓,而申请中国驰名商标是维权最好途径之一。开心人大药房于2006年初向相关部门提交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申请,司法部门根据《商标法》对开心人大药房进行全方位的认定,最后认定“开心人”为中国驰名商标。
有了驰名商标
企业胜诉的机会就大大增加
取得司法部的认证,这对于开心人大药房未来的发展具有很大意义。首先,有助于企业扩大经营。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发展计划,开心人大药房也不例外,而扩大经营是企业的发展途径之一,汤树桂认为取得中国驰名商标以后,有助于企业扩大经营。其次,有助于企业的维权工作。业内资深法律人士郑东莲分析说法律上对于取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在商标上给予较高程度的保护,但是如果有其他人使用该企业的商号,企业仍然需要通过司法程序去撤消,有了驰名商标,企业胜诉的机会就大大增加。汤树桂告诉记者,取得中国驰名商标在法律上就能直接受到跨类保护、域名保护,而法律对中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也比普通商标的保护力度要强。第三,提升企业品牌价值。汤树桂坦言,在“开心人”还未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以前,“开心人”这个商标就已经是开心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具有无形的价值,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以后无疑是增加了这个知识产权的含金量,提升了企业品牌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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