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成为乐购商业流通集团大家庭的成员!
乐购商业流通集团(Hymart 、Hymall 、 RiverSide)是由顶新国际集团投资的企业,
以弹性化营运系统及开店力的专业化经营团队,创造共同成长的空间,提供给全国消费者最
便捷的购物环境。
我们将以成功的企业经营为基石,秉承诚信、务实、创新的经营宗旨,创造顾客、厂
商、卖场的三赢境界,实现社会、企业、员工的三赢理想。
我们向您提供这本员工手册,是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公司以及公司的有关政策,希望
您能认真阅读,随时查询本手册,这将有助于您更有条不紊、卓有成效地工作,有助于您更
好地发挥您的才能。
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
来函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您的才识和能力,是我们得以发展的根本源泉,您的成功就是我们共同的成功。让我
们紧密合作,共同奋斗,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挑战,以高于同行的质量,低于同行的成本,
优于同行的服务,不断满足和超越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对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让我们以百倍的信心面对未来!
祝您工作愉快!
祝我们事业成功!
目 录
一、 公司简介
? 背景资料
? 公司理念
? 公司宗旨
? 公司的组织
? 展望未来
二、 公司的聘用政策
? 基本策略
? 人员招聘
? 人员评估
? 劳动合同
? 工作时间
三、 安全保卫与消防
? 安全管理
? 治安保卫
识别证制度
门卫制度
信息安全
禁烟区
检举与举报
四、 薪酬与福利
? 薪金制度
? 薪资的调整
? 薪资的发放
? 疑问的解答
? 福利保障
病假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住房公积金
雇主责任保险
医疗
? 个人日常福利
工作餐
工作服
礼金(生育、住院……)
五、 各类假期
? 节日
? 带薪年休假
? 有薪事假
? 请假制度
婚假 丧假 产假 节育假 病假 陪产假 开斋节
六、 行为规范
? 行为规范
? 礼品娱乐款待及其他礼金
? 违纪处理
七、 教育训练
? 培训
? 职业发展
八、 考核
? 考核目标
? 考核安排
? 考核结果反馈
九、 职业环境
? 您的权利
合理化建议
? 您的职责和义务
奉献您的知识和才能
保密
遵章守纪
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资产
检举揭发不良行为
安全与保卫
? 娱乐活动
十、离职程序
十一、争议申诉
? 申诉
? 劳动争议
十二、个人信息管理
附件1、《考勤作业程序》
附件2、《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附件3、《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附件4、《员工福利金额标准表》
附件5、《员工福利申请表》
附件6、《国内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公司简介
? 背景资料
由顶新国际集团投资之乐购生活购物中心连锁体系,自97年底开始筹备,总部设在上
海,并于98年9月中旬在上海开立第一家创始店“乐购长宁店”,98年10月7日正
式开幕。乐购以本土化、大区域性建立合作伙伴,以弹性化营运系统及开店力、专业的
经营团队、创造共同成长的空间,提供给全国的消费者最便捷的购物环境。
? 公司理念
公司将以成功的企业经营为基石,秉承“诚信、务实、创新”的经营理念,创造顾客、
厂商、卖场的三赢境界,实现社会、企业、员工的三赢理想。
? 公司的宗旨
“顾客导向,服务导向”,乐购永远追求顾客所需,提供超值的商品,以最佳服务,
为消费者创造欢乐、舒适的购物环境及愉快的购物心情,并源源不断回馈给会员及顾客。
? 公司组织
乐购生活购物中心连锁体系的由总公司协调领导各营运区和单店。总公司下设总经办、
人力资源部、财会部、百货行销部、食品行销部、生鲜行销部、行销企划部、
营运管理部、开发部、招商部、工程部、合理化意见室;单店下设食品部、生
鲜部、百货部、客服部及直属单位。
? 展望未来
乐购将以成功企业为基石,秉承回馈社会、共创三赢之经营理念,依靠专业化之经营团
队,籍效率化的经营,落实本土市场策略,立志创立一家具中国情、中国特色,世界级
标准的全国大卖场/生活购物中心连锁系统。计划在未来5年内,在全国都会城市设立
50家连锁分店,成为厂商进入中国市场的最佳通路,提供全国消费者最便捷的购物环
境。
第二章 公司的聘用政策
? 基本策略
公司将以公平合理和一贯而又灵活的人事政策来吸引、留住并发展每一位优秀员工。公
司的成功离不开您的参与和投入,公司相信您会为了公司的发展而竭尽全力地工作,并
将同他们紧密而有效地合作。同时,这将会帮助您与您的上级、下级和同事之间建立起
密切而融洽的关系。这种合作和相互信任,将有利于您在工作中充分施展才能。
? 人员招聘
人力资源部/人资室负责员工的招聘工作,并尊重您有关员工素质的建议。公司欢迎您
推荐优秀应聘人员给人事部门,所有应聘人员将被同等对待并纳入招聘评估程序。为保
障招聘工作的公正性,确保部门与部门间、员工间的愉快合作,一般情况下,公司将谢
绝员工的直系亲属或与公司员工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员应聘。
? 人员评估
? 每位员工在被公司正式聘用前,已接受过一次客观而公正的评估,在此过程中,您
应保证提供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教育背景、奖励或处分情况等资料真实可靠。
任何弄虚作假、对个人信息进行隐瞒、欺骗、编造的行为都是公司不能容许的,一
经发现,将被公司辞退。
? 公司将会根据需要安排或要求您去指定地点接受身体检查。
? 新员工报到
? 作为新员工的您,在第一次报到时应提交人力资源部/人资室如下资料:
? 个人彩色报名照(近期)4张;
? 个人健康证明;
?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并且一并将原件带来交公司承办
人验看;
? 您的待业或下岗证明;
? 特殊岗位如安全保卫等,经公司要求您还需提供户籍地警署出具之无刑事记录
证明。
? 劳动合同
? 您在被公司正式聘用时,将会被要求签定一份确定您与公司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表明:您和公司都愿意接受并承担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
中所规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一旦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您与公司间的劳动关系将
不复存在。劳动合同期限参见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
? 试用期:试用期的设置是为了方便您与公司的相互了解和相互适应,在试用期内,
您与公司互相有任何的不满意,都可按合同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的书面申请,公司试用期按如下设置:
? 合同期不满6个月的,双方将不设试用期。
? 您与公司非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设一个月的试用期。
? 您与公司非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 ,设三个月的试用期。
? 您与公司劳动合同属延长或续签的,则不设试用期。
? 如当地劳动法规有其他规定的,则按当地劳动法规另行约定。
? 考勤
? 员工的正常和准时出勤对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缺勤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质量
和效率。公司采用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您每天的出勤情况。您若由于任何原因不能
按时到岗,应及时报告您的主管,否则,您的离岗将按违纪处理,详见附:《考勤
作业程序》。总公司及单店六职等(含)以上人员及单店二职等(含)以上现场主管人
员,公司采用责任加班出勤考核制,勿需再打卡。
? 您的具体工作时间及加班加点的安排将由您的主管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您的
工作区域和工作任务决定。为了了解您的出勤情况,让公司合理的支付您的工资,,
公司将对您的工作时间进行记录,工作时间的计算在工作岗位上开始时起,至结束
工作时止(扣除用餐休息时间)。总公司及区本部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2:
00,13:00---17:30;单店现场营运单位各班次工作时间由单店视实际营运状况
具体作息时间另行制定。
第三章 安全保卫与消防
良好安全的环境和保卫体系是乐购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每一个乐购员工
的重要责任。每一位员工都必须对自身和同事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同时也应承担由于您的不
慎举动而给个人和同事、顾客、公司带来的不良后果。
担任领导职务的各级主管,在安全健康与保卫消防方面负有特殊责任,并应采取积极主
动的行动来建立并保持一个安全与健康的环境。
? 安全管理
乐购的员工必须做到:
? 拒绝从事危险的工作
? 及时地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害事故和事故隐患
? 请穿戴好公司规定的制服和安全防护用品
? 在任何时候都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方法
? 安全地从事工作,不要冒失仓促。基于安全工作的极其重要性,公司将停
止任何被确定为对顾客、员工、社区或环境不安全的工作。
? 安全教育与培训
对每位新员工,公司将进行入门安全教育,使每位员工都能了解有关的安
全操作规程与事故的预防与施救。
? 事故及其隐患的通报
您在工作时遭受伤害,或是发现他人遭受伤害,请及时通知您的主管和安
全保卫部门。您在工作时发现任何事故的隐患,或是您的同事操作不规范,
请及时提醒,以杜绝事故的发生。
? 治安保卫
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公司规定了严格的保卫制度。详细如下:
? 身份标识
? 员工识别证
员工识别证是公司员工佩带的标识,您被录用后,公司将为您制作此
证。在公司内部,此证有多种用途,请妥善保管和佩带,如有遗失,
责任自负,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此证交还公司。
? 驻场人员证
是公司驻场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的标识证,驻场人员离职时必须交还公司。
? 来访者标识证
是来公司访问的人员所必须佩带的标识牌。
? 门卫制度
员工出入公司须持有效证件;物品携出公司必须有携出入许可证。请配合
公司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
? 信息安全
您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文件、软件,以免遗失,未经公司有关部门的允许,
不得在公司电脑上安装任何程序软件;未经公司的明确委托,不得代表公
司发布任何有关公司机密的信息。
? 禁烟区
您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任何禁烟区内吸烟,并且只能在公司
规定的时段在本公司指定的区域吸烟。
停车区
如果您骑自行车或驾驶机动车辆上下班,请至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并遵守
停车场的有关管理规定,服从保安或管理人员的指挥。请您妥善保管车辆,
公司对个人交通工具的遗失或损坏不负担赔偿责任。
? 检举与举报
检举与举报任何有损员工、公司利益的事件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如果
您发现个别员工、顾客的行为侵害了顾客、公司或员工的利益,请及时向
安全保卫部门反映,公司将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第四章 薪金与福利
? 薪金制度
您的薪金收入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本薪 是您工资的固定部分,由岗位分类和年资而定。
? 加给 包括职务加给或主管加给,是公司对较高职务人员和主
管而设定。
? 生活津贴 综合的薪资性固定津贴。
? 全勤奖金 全勤人员的固定奖励。
? 固定加班费 如果您的工作岗位性质决定了工作时间的特殊性而使每周
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公司将额外发放固定加班费以作
为超出标准时间的工作报酬。
公司发放之薪资中已考虑并包含了诸如独生子女待遇等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
公司将不再另行支付。
? 薪金的调整 公司薪金的发放日期是每月7日。如遇节假日则予以提前或延后。公司
员工采用月薪制,一般以银行磁卡的形式发放。
? 疑问和解答 公司和您都有保守个人薪资的责任,任何泄密个人或探听他人薪资收入
的行为都是禁止的。如果您对您的薪资收入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公司
人事部门咨询,如有差误,将会在下一个月份中调整。
? 绩效奖金 公司根据发展及经营状况,另行制定奖励办法。
? 福利保障
? 养老保险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为您办理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公司根据当地政府规定,为您投保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公司根据当地政府规定,为您投保失业保险
? 住房公积金 公司依法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
? 雇主责任保险 公司将通过商业保险机构,投保团体雇主责任保险。因在单
位从事日常工作或单位临时指定的工作以及其它从事直接关系
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而引起导致人身伤害的,公司将会根据
政府规定并通过保险机构,给予工伤医疗待遇。但下列情况下发
生的人身伤害不在工伤范围内:
? 犯罪或犯法
? 自杀或自残
? 斗殴
? 酗酒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因个人手续不全而造成相关保险之迟缴、补缴、中断等后果,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 个人日常福利
? 工作餐 公司(单店)设有食堂,在每个工作日为您提供工作餐。请遵守食堂有
关用餐时间的规定。严厉禁止将公司发放的食堂就餐券转让或买卖。
? 工作服 公司将配发工作服供工作时使用。员工在岗时应严格按要求着工作服。
请及时清洗您的工作服,注意保持您工作服的整洁。如果您离职或调动
时,请将工作服清洗后交还人资部/室。如果工作服遗失或破损,公司将
按成本价折旧后收取服装费用。
? 礼金 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满后如遇结婚、住院、节庆日等,将发放礼金。发
放礼金的标准见《员工福利金额标准表》。各项福利礼金之申请,请在
事实发生后之一个月内提出申请,愈期不予办理。
支取各项福利礼金(节庆贺礼、员工福利基金除外),应至人资部/室领取《福
利措施支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经部门主管及人资部/室主管核准后于
财会单位报支。
备注:
公司根据员工劳动用工性质确定其所享有福利保障和个人日常福利,个别人员享有上述
之福利可能会因此而不同。详情可咨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室。
第五章 各类假期
? 病假 工作不满一年的,累计医疗期为3个月;工作每满1年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
过24个月。员工请病假,2天以上(含)之连续病假应提交相关证明,包括:
病历诊断书、由主治医师签名的《病假单》、住院证明及其它公司要求的证明
资料。如果公司对您的病情状况或休假时间有疑义的,可以要求您在公司指定
之医院进行诊断。病假期间的待遇参见《员工请假规定明细表》。
? 节日 作为公司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您每年可带薪享有的节日有: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五-一” 3天; 国庆节 3天
? 带薪年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以后,可享受7天之带薪年休假。
员工年休假限年度内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休完,经部门主管
同意,可以续延至下一年度。
员工提出辞职或因违纪被公司辞退,公司不支付未使用年休假之薪
资。
公司中止与员工之劳动关系(因违纪被辞退除外),员工未使完之年休
假,公司按员工平均日工资按天结算。
? 有薪事假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1天有薪事假,用于办理档案及个人保险转移手续。
此假期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分二次(上、下午)使用。有薪事假必须在
试用期内使用完,逾期作废。
? 事假 如果您因个人原因而需请假,可以使用事假。事假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发
薪资。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双方之劳动聘用
关系。
? 婚假 您在结婚时,可一次性享有3天婚假。如果是首次结婚,并属于晚婚的
(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7天。婚假必须在领取结婚证书的一
年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
? 丧假 若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不幸去世,您可一次性申请6天丧假;若您的
祖(外)父母、配偶之父母丧亡,您可一次性申请3天丧假;若您的兄
弟姐妹不幸去世,您可申请2天丧假。
? 产假 一般,若您已怀孕7个月以上,可凭医院证明,经您主管同意,向人力
资源部/室申请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为15天;若您是难产或晚育(女
24岁)的,可增加15天;若您是一胎多子的,每多育1个婴儿,产假
可增加15天。若您已怀孕7个月以上,可凭医院证明到登记,在产前每
天可比其他员工多1小时的工间休息时间。
请您或受您委托的其他人在您产后20天内凭医院的证明到公司人力资
源部/室登记您的产假情况。
? 陪产假 如果您的配偶生育,女方属于晚育(24周岁)且是第一次生育,男方是初
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男方可以享受3天的陪产假。
? 节育假 您因节育需要休息时,在告知您的主管及人资部/室后,按政府有关规定
执行。
? 少数民族“开斋节” 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您能够享有开斋节假的,在事先经人资部/
室认定后,您每年此时可休假1天。但若此日时逢您因其他原因不在岗
的,将不再补假。
第六章 行为规范
? 行为规范 作为公司一员的您,您的一言一行都将时刻体现着您的个人素养和分度
并代表着公司的形象。我们希望您在工作和生活中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始终以公正、诚实、信用、务实的作风
和处事原则对待您身边的每一个人,包括供应商、同事、顾客。我们相
信,这必将会使您获得更广泛的尊重和爱戴,使您能获得更多的支持与
帮助,这并将会有助于您及我们事业的成功。
? 礼品娱乐款待及其他礼金
? 乐购的员工在工作交往中不得接受有业务往来或潜在业务往来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或商业贿赂,决不能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个人谋取不正当的
利益,包括:
? 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供的“回扣”、“佣金”;
? 各种娱乐活动;
? 各种形式的招待活动;
? 国内或国外的旅游或与业务无关的“考察”;
? 供应商或承包商为乐购员工或其家属提供的就业或兼职;
? 各种价值超过50元人民币的礼品、纪念品或其他馈赠;
? 物业购置中的优惠;
? 免费的购物机会或购物折扣;
? 各种有消费用途的储值购物卡、消费卡、会员卡等。
? 如果您在业务交往中认为是出于公司利益的考虑和需要而必须收取的,请您于事前
或事后的即日向您的上级主管和人事部门报告,并于事后将所收受的利益全部呈
交。
? 违纪处理
? 员工如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公司将按相关惩处规定予以
惩处;如果其行为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的,其还应负担赔偿责任。
? 员工行为如果已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公司的人事部门或其他经过授权的单位可以请您就某些业务往来情况作出详细的
解释或说明,当然这是建立在平等坦诚的沟通基础及一定的事实依据上的。
第七章 教育训练与职业发展
培训与教育是每位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发展个人潜能的必要手段。自您加入乐购后,
公司便将您列入了公司的职业培训发展计划中,您的不断提高和发展,是公司成功的重要标
志之一。
? 培训
培训的目的不仅是使您能更有效、更安全地从事现在的工作,同时也是为了您将来
的发展做好准备。培训将会进一步开发您的潜力,使您把自己的才能和公司的发展
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最大限度地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 我们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培训资源,培训涉及的方面有:新员工入门培
训、岗位基本技能培训、职业能力拓展培训、营运管理课程、一般管理课程培
训以及与各高等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合办的工商管理或职业进修课程班。
? 我们为每个岗位都设计了合理而具体的培训课程。详细的和定期的跟踪评估系
统将帮助我们随时调整您的培训计划。在每一个阶段性的培训课程结束后,我
们将发给您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名及授课讲师签发的内部培训证书,但
以下几种情况视为培训不合格,不发给结业证书,并要求在今后的培训中再次
受训或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 未按规定要求出席培训,包括缺勤、迟到、早退等,次数达到该课程的
1/5以上;
? 考试不及格;
? 严重违反培训纪律
? 公司为您创造的每一次培训机会,都会付出一定的时间、物资、金钱成本。我
们希望您能珍惜每一次培训机会,做到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勿使公司的资源
浪费。以下几种情况是在培训中不允许的:
? 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开;
? 没有正当理由或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席;
? 在培训中擅自交头接耳,从事与培训不相关的事情;
? 在培训中未将手机、呼机、对讲机关闭(或设为无声),干扰培训;
? 睡觉、打盹;
? 不听从讲师或督课人员的指挥。
如果您在培训中有上述其中一项情况的,我们将视为您在培训中违纪,给予口
头警告之处分并处罚款由人事作业单位在薪资中相应扣除;当日培训课程出席
无效。
? 当年度未按规定完成必须培训课程项目的,将会影响年度考核成绩和晋升资
格。
? 如果您参加了由公司出资组织的某个培训项目(包括国外考察),如果是在合
同期内离职的,公司保留向您索取一定培训补偿金的权利。
? 职业发展
公司及您的主管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评估您的发展潜力,计划您的轮岗安排等,使
您有机会在不同岗位上施展各项才能增长您的各种才干。每一个努力工作的员工,
都会获得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发展机会。
第八章 考核与晋升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估您的工作绩效,公司把对您的考核列入了公司的日常工作计划。
? 考核目的
? 让您有机会回顾您一段时期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并明确将来的工作目标;
? 让您更全面地明确您的工作任务和公司的各项标准与制度;
? 了解您的培训需求,让您有机会获得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 考核结果作为调薪、任免、培训、绩效奖金发放之重要依据。
? 考核安排
? 在试用期结束后将接受试用期转正的考核;
? 每年年中、年终分别进行一次考核。
? 考核结果
? 考核结果分为甲上、甲、甲下、乙上和乙五种;
? 您的每一次考核结果,公司都将及时反馈给您,以体现公司坦诚交流的价值观
念;
? 连续两次考核等第为“乙”者,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不再续签。
? 员工晋升
? 公司根据整体组织系统及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您的实际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
进行晋升。
? 员工晋升分为主管晋升和非主管晋升,晋升八职等以上职务者要参加专门的晋
升评鉴会,评鉴会通过后再予办理晋升作业。
第九章 职业环境
公司将努力为您创造一个良好的职业环境,让您能方便地和公司的管理层和其他
员工相互沟通和交流。同时,让您能充分地享有您的权利,履行您的职责。
? 您的权利
? 沟通与解决问题
为了您能更好地工作,使您能与您的上级、同事以及下属之间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
关系,公司将通过公告板、店长信箱、内部网络等各种形式来帮助您了解公司的有
关信息、增进相互间的了解。
在一般情况下,您如果在工作中遇到问题,需要找人讨论时,应按以下程序:
1) 与您的直属主管交流
当您在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立即与您的直属主管商讨,与您共同探讨和解决问
题,是您主管的职责之一。
2) 与再上一级管理人员交流
当您的直属主管不能和您共同解决问题时,您可以和再上一级管理人员来共同探讨
这一问题。
3) 与人事部门交流
公司的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室)也随时欢迎您就有关问题进行共同交
流与讨论。
? 合理化建议
公司鼓励您通过有效合理的途径对公司的各方面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将
重视您的每一项建议。
? 参加工会
您有参加工会的权利。如果您所在的企业已经建立了工会,您可以通过一定的
程序申请加入工会,行使工会赋予您的权利,履行会员的义务。
? 您的职责与义务
? 奉献您的知识和才能
公司重视您的才能,热切希望您在工作中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您的工作,解
决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资产
公司希望您能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礼貌对待顾客与客户,帮助公司树立良好的社
会形象。
? 遵章守纪
您应自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 保密
未经公司授权,您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未经对外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接待
媒体的采访,不得擅自透露公司管理层的人事信息。您必须严格遵守此项规定。
? 安全与保卫
您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公司的安全保卫规程进行工作。当您发现公司的财产受到侵害
时,请立即有您的主管和公司的防损课联系,并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尽量减少公司
的财产损失,同时消除一切隐患。
? 参加必要的社会公益性活动,如献血、志愿者服务等。同时为不影响工作,除非由
公司组织,请您在参加这些社会活动前与您的主管和人事部门申请。
? 公司将会定期组织各项活动,以增进您与部门内人员的沟通了解,提高您的身体素质。
第十章 离职程序
公司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除名、合同终止。
? 辞职
? 如果您在合同期内,因自身的各种原因需要中止劳动关系的,按辞职手续办理离职。
? 您应先至人事单位领取标准的离职审批表单,按表单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包括您的
离职原因、最后的工作日期、个人的签名等,再交于您所在单位的主管。
? 公司一般会安排您的主管及人事部门与您做离职面谈,我们也希望您能慎重考虑,
与您的主管或人事单位充分沟通,了解您的真实想法,帮助我们共同改进工作。
? 您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申请。但如果您已过试用期的,我们希望您能在正
式离开工作岗位前一个月提出,以便公司安排后续工作。如果您的辞职未能提前一
个月提出的,公司将按规定扣除您一个月的工资以作为补偿。
? 如果您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对离职有特殊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 如果您在提出辞职时尚有未休完的年休假,则自您正式提出辞职之日起该未休之年
假则自动作废,您不得再使用该假期或以该假期抵作通知期。
? 辞退
? 如果您在合同期内的表现未达到公司要求,经公司相关主管的审核,公司可以中
止与您的合同,对您予以辞退处理。
? 公司对您的辞退通知一般会在生效日前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 如果您尚处于试用期间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而无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 除名
? 如果您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达到根据《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中规定可以予以除名的程度,公司经审批后,将对您予以除名处分。如果您的行
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被除名人员将被记入公司《不得再次录用人员名单》,将不得被乐购系统内任何
单位聘用。
? 公司将视被除名人员情节危害程度,专门发文至行业内其他公司,知会相关事件
事实。
? 除名决定一经核准即可生效,无须提前预告。
? 合同终止
? 以下情况视为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愿续签的;
(2) 退休;
(3) 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4) 其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
? 离职移交手续
? 在您的离职正式生效日之前,您仍与公司保持着聘用关系和被管理的义务,您仍
需遵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否则公司将对您按违纪处理。
? 您在正式离职前应就工作、所保管的固定资产、钥匙、财务状况、制服等分别与
您所在部门、财会部(室)、人力资源部(室)等办理移交后方得离职。
? 离职人员的当月工资一律将在第二个月份的发薪日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十一章 申诉
? 申诉
? 如果您受到处分,您所在部门在给予您处分之前会先征求人事部门的意见。
? 纪律处分的决定将由人事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您可以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向公
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在接到您的申诉后,您所在部门、人事部门将再次共同审核
您的处分,以保证该处分的正确性。若您对公司的最后处分决定不服,按照劳动争
议的处理程序解决。
? 劳动争议
如果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您对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任何不满之处,可按劳
动争议的处理程序解决。
?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 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您可以向公司的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室)申请调解;
? 调解不成的,您可以向政府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如果仲裁裁决不能令各方满意的,任何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
天内,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章 个人信息管理
为了方便公司与您的沟通,您若有下列任何一项内容的变更,请以书面或其它形
式及时通知人事部门:
? 通讯地址、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等;
? 家庭成员的情况,如出生、死亡等;
? 婚姻状况;
? 女员工的怀孕、预产期等;
? 在公司外的获奖、受罚情况及原因;
? 教育学历水平、职业技能等级等;
? 个人健康状况,包括慢性疾病等;
? 移民、留学计划等。
公司将为每个人建立个人信息记录,并为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部门主
管在遵守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才可以查阅下属的个人信息记录。
附件1:
考勤作业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按本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完整真实地记录员工考勤资料,特制订
本办法。
2 范围:
公司(店)全体境内员工之请休假,国内出差及职务代理相关作业。
3 名词解释:
人事单位:公司为人力资源部、单店为人力资源室。
4 权责:
4.1 工作时间、考勤及差假管理均由人事单位负责。
4.2 出差及请休假员工职务代理人之确定与核准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
5 作业内容:
5.1 工作时间依公司《工作时间规定》之相关规范执行。
5.2 员工考勤打卡规范:
5.2.1 总公司、区本部及单店一律实行打卡考勤制,除单店主管职、总公司及区
本部六职等(含)以上人员及公司总经理特准者外,所有员工在上下班时
间及加班前后,均要亲至指定的打卡地点打卡。对个别无法正常按规定打
卡者,另行规范其考勤方式,报请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5.2.2 员工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含)以内打卡者为迟到,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不
含)以上打卡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下班时间提早5分钟(含)以内打卡者
为早退,超过5分钟(不含)以上提早打下班卡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5.2.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人事单位补办出勤记录:
A 因不可抗力造成员工无法进行打卡(如停电),由单位主管证明出勤者;
B 因考勤卡丢失或损坏不能打卡,由考勤卡管理人员出具证明并由单位主管
出具其出勤证明者;
C 员工因故未打卡,填报《因故未打卡补抵申请单》(附件一),由其单位
主管签核证明其出勤者。(此种情形每月只限两次,超过两次部分按事假
处理并补办请假手续)
5.2.4 员工出勤记录不完整,又没有差、假审批资料证明其出勤者,均以旷工论处。
5.2.5 员工严禁代打卡,违者(代打卡者与被代打卡者)一经查证属实,除当日
出勤以旷工处理,并记小过一次。
5.3 员工加班打卡之规范:
5.3.1 员工加班应于加班前提交由权责主管核准的《加班申请/补报单》(附件二),
经人事单位签收后有效。员工持有效《加班申请/补报单》在考勤钟打加班
卡。无申请单而发现有加班记录或申请之加班时间与实际加班时数有误者,
按弄虚作假论处。
5.3.2 员工平日加班必须在打完下班卡后,再在加班结束后打加班卡;
在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亦须在打卡钟打卡。考勤人员作加班统计时需扣
除午餐、晚餐时间各半小时之用餐休息时间。
5.3.3 加班时间不足一小时部分的计算:
A 时间不足15分钟者不计算;
B 时间在16~45分钟者计加班30分钟;
C 时间在46~59分钟者计加班1小时。
5.3.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允许填写《加班申请/补报单》办理加班补报审批手续,
由人事单位补办加班记录:
A 不在公司内部的外出加班者,应在回公司后的第二天办理;
B 节假日或休息日因紧急状况而加班者。
5.3.5 未经申请而私自加班者不得补报加班。
5.4 员工请休假依公司《员工请休假办法》之相关规定执行。
5.5 员工出差依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执行。
5.6 职务代理人之规定:员工请休假或出差时,无法亲自处理本人工作职掌内之
工作时,必须委请职务代理人代行其职务。
5.6.1 职务代理人之确定原则与优先顺序:
A 主管人员之职务代理人原则上应优先自部属中职务较高者中选择一人代
理或依承办工作内容选择二人(含)以上共同代理。
B 如主管人员基于实际运作考量,于部属中无法选择合适之代理人时,得采
取下列方式:
a 以其他工作性质较相近单位之同级主管为代理人。
b 若无其他工作性质较相近单位时,可以任何其他单位之同级主管与本单
位部属中职务较高或较合适者共同代理之。
C 如主管人员所经办之工作特殊或属机密性质,于同级或部属中均无合适之
代理人时,得委请上级主管为职务代理人。
D 非主管人员之职务代理人确定以本单位熟悉该岗位工作状况之较合适者
担任为原则。
5.6.2 职务代理之规范:
A 代理人应于请假卡、出差/外出申请单上签名确认,并获主管之认可。
B 被职务代理人在请假/出差/外出之前应事先将需要职务代理期间之工作
进度和紧急重要之处理事项,以书面方式告知职务代理人,以便职务代理
人执行和处理好被代理人之工作。
C 职务代理人于代理期间,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a 代理职务之日常工作处理。
b 参加各项会议与例行会议之报告。
c 被代理人所委托之专案工作。
d 各项表单之核签。
D 职务代理人于代理期间,无权代理被代理人进行合同、协议书之签定人,
亦无权行使被代理人之人事核决权,但得行使被代理人之财务核决权。
E 财会人员应针对本职位之工作特性谨慎选择合适之代理人,并应避免“将相关
印信(章)由一人保管”之情形发生。
F 职务代理人在职务代理期间处理工作时,需要在相关资料或表单签名时应
加注“代”字及签核日期。
G 代理人于代理结束后,应保留至少一日与被代理人就代理期间之相关事宜
进行完整交接后,得于请假与出差。
H 职务代理人在代理职务期间不得请假/出差/外出,如有特殊状况应另行选
择合适之代理人(除依核决权限规定外,至少应经上二级主管同意)始得
离开。
附件2: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之严肃性,保障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
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公司全体境内员工之奖惩事件均依本办法执行。
3.名词解释:
人事单位:总公司及营运区本部为人资部、单店为人资室。
4 权责:
4.1奖惩案件之提报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主管、事件主办单位主管或人事单位主管负责。
4.2奖惩案件之审核、呈签、公告及薪资处理由人事单位负责。
5.作业内容:
5.1 奖惩类别的划分:
5.1.1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其换算方式为嘉奖三次等于记小功一次,
记小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5.1.2 惩处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其换算方式为
警告三次等于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等于记大过一次。
5.2 员工奖惩的一般原则:
5.2.1 奖惩的核定应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办理。为培养和激励员工的优良品德及
敬业精神,奖励应多于惩处。评定奖惩事件要衡量情节轻重,依下列规
范办理:
A 奖励事件:
a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者提高奖励;属于一般职业道德规范内者降低奖
励。
b 不属于本职责而主动积极完成者提高奖励;属于本职责范围内或在
主管监督下完成者降低奖励。
c 超出一般能力者提高奖励。
d 视其他因素或条件可酌情提高或降低奖励。
B 惩处事件:
a 属于本职责范围内而出现过失者加重惩处;非本职责范围内而支援
协助或配合其他单位工作而出现过失者减轻惩处。
b 属于明知故犯者加重;属于无意过失者减轻惩处。
c 属于屡教不改者加重;属于初犯者减轻惩处。
d 视当事人悔改表现及其他因素,可酌情加重或减轻惩处。
5.2.2 各种奖励事件中如有单位主管领导得力之因素,此主管一并给奖励;如此
主管在同一事件中还有其他奖励时,以其所受最高奖励为其在此奖励事件
中的最终奖励。
5.2.3 各种惩处事件中如果有直属主管平时督导不周的原因,或此事件是由其它
单位或人员举发报告者,其直属主管应受连带处分。
5.2.4 各级主管对所属人员的各种惩处案件,如有涉及知情不报或蓄意护短者,
除受连带处分外,并就其包庇行为部分另案处理。如果事件发生原因不能
归究于他或其督导时间未满两个月或事前已经尽到防范责任,且事后能主
动追究查办者,可减轻或免除其连带处分。
5.2.5 依照本条例应该奖惩的事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时间超过半年的,不得
再报告。但是属于惩处事件由于隐匿而超过时限时,不属于此范围。
5.2.6 员工奖惩处依本条例规定办理外,其奖惩记录列入员工考核、晋升等方面
参考。
5.3 奖励:
5.3.1 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A 维护集团及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B 整理编撰重要资料、报告、内容完善优异者;
C 改善员工福利、安全卫生或其他有益事项者;
D 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或大型活动得力者;
E 品行端正、工作勤奋、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之工作任务者;
F 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比赛获得第一名或参加其它影响较大的活动、比赛
获得前三名者;
G 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H 拾金不昧者;
I 其他应当给予嘉奖之事迹者。
5.3.2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A 对营运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
B 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C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D 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E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 及
财物安全者;
F 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重要事务成绩卓著者;
G 代表公司参加直辖市(省级)重要活动或比赛,获得前三名者;
H 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
I 其他应当给予记小功之事迹者。
5.3.3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A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之损失者;
B 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C 举报重大盗窃案(千元以上)或破坏阴谋,因而被破获或预先制止者;
D 工作或技术上创新,取得经济效益万元以上者;
E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F 代表集团或公司参加全国性重要活动或比赛获得第一名者;
G 其他应当给予记大功之事迹者;
5.4 惩处:
5.4.1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是初犯者,予以口头警告:
A. 初次不听从主管合理指挥者;
B. 浪费公物情节尚轻者;
C. 在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或着装不完整者;
D. 员工制服未及时清洗或破损未修补者;
E. 食品加工销售人员未按要求戴口罩或着装者;
F. 未按规定佩带识别证者;
G. 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会客或长谈、聊天者;
H. 未能保持更衣室内整洁或故意遮挡更衣箱透明窗口者;
I. 遗失识别证未报备而被冒用者;
J. 所负责的货架上有油污或污迹未及时清理者;
K. 客服人员对手推车和购物篮未及时整理者;
L. 理货员未及时整理顾客滞留物品者;
M. 破坏环境卫生者;
N. 擅自拨打声讯电话或用电话聊天者;
O. 言行有失检点,情节尚轻者;
P.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轻微且是初犯者。
5.4.2.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书面警告处分:
A. 在非指定时段内吸烟且是初犯者;
B. 对交办事项执行不力者;
C. DM制作或采购人员未仔细校对相关数据导致印刷错误,情节尚轻且为
初犯者;
D. 同仁之间互相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E. 对于集体精神、人员士气有不良影响的行为情节尚轻者;
F. 食品加工销售人员在食品操作时未进行相关清洁卫生或消毒者;
G. 随意透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引起事端,情节轻微者;
H. 未经允许在非规定时间内用餐;
I. 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打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上网活动;
J. 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K.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L.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超过两次(不含)以上未刷(打)卡且不
按规定请假者;
M.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尚轻者。
5.4.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过处分:
A.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尚未导致变故或造成公司损失
者;
B. 对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被如期完成或处理
不当者;
C.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而妨害他人工作者;
D. 对待顾客言语粗鲁、态度恶劣引起客诉者或未妥善处理客诉导致
矛盾激化者;
E. 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F. 因过失导致顾客或同仁受伤,情节尚轻者;
G. 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
H. 订货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商品短缺者;
I. 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或造伪证制造事端者;
J. 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未按要求进行安检或对安检人员
有侮辱威胁行为者;
K. 未按规定路线或出入口进出工作场所,或未经允许而擅自进出卖场
仓库或重要区域者;
L. 导致营运工作事故或产品品质事故的责任者;
M. 收货人员未按规定清点商品造成残次商品进场或数量、份量有缺失
情节尚轻者;
N. 货架上出现超过保质期、变质、破损、瘪听的商品,未即时撤换造
成客诉者或未按规定摆放(悬挂)价格牌或擅自挪动、变更价格牌
者;
O. 浪费公司资产者,情节较严重者;
P. 涂改考勤卡或请别人代刷(打)卡及代别人刷(打)卡者;
Q. 对同仁侮辱、威胁或对主管有不尊重、不礼貌之言行,情节尚轻且
有悔意者;
R. 同仁之间互相谩骂吵架情节严重者;
S. 因工作疏失,引起顾客投诉者;
T. 对下属人员督导不周发生事端,或对其违规事件循情失职者;
U. 检查和监督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情节尚轻者;
V. 执行重要工作不力者;
W.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X. 未经主管同意,擅自换班、调班者;
Y. 季度内再次违犯警告处分所列同一条款者;
Z. 其他适于记小过之行为。
5.4.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A.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职守,造成损失者;
B. DM制作或采购人员在价格或规格上标记错误,引起较大客诉事件或
影响业绩者;
C. 在禁烟区内吸烟;
D.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E. 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骗取荣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F. 发式、化妆未按规定,奇装异服,且拒不改正者;
G. 导致严重产品品质或客诉事件的责任者;
H. 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毁、私用或擅自送他人使用,尚
未构成犯罪者;
I. 拒绝听从主管的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J. 当月内旷工一天(含)以上三天以下,三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以下者;
K.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挑拨事非者;
L. 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者;
M. 泄漏公司商业机密或遗失公物,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N. 多拿、冒领、倒卖餐券者;
O. 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电脑上擅自安装程序者;
P. 行为粗暴或行为不检,有辱集体荣誉情节重大者;
Q. 对于主管有不尊重之言行情节严重者;
R. 策划鼓动或串联进行各种不当集体行为者;
S. 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者;
T. 对下属人员违反规定之行为或事件,循情失职情节重大者;
U. 执行特定交办事项有重大疏忽、产生不良影响者;
V. 拒不接受公司正常岗位调动,不办理移交或不去新岗位报到者;
W. 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私改单据报销各项费用,经查证属实者;
X. 虚报申领差旅费者;
Y. 公司安排的出差、或集团内企业的工作支援或受训任务拒不接受的;
Z. 未经公司同意,擅自使用公司机动车辆者;
AA. 车辆驾驶未按公司要求将车辆停放于公司指定地点过夜(包括有特
殊情况,事先未向公司报备并获同意者);
BB. 随意吐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引起事端情节重大者;
CC. 人事单位工作人员私自泄露员工薪资状况引起事端者;
DD. 季度内再次违犯记小过处分所列同一条款者;
EE. 其他适于记大过之行为。
5.4.5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经预告予以除名:
A. 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变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B. 泄漏公司商业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C. 聚众闹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D. 辱骂或殴打顾客者
E. 隐瞒、伪造个人经历或学历,骗取公司录用资格者;
F. 对同仁有暴力行为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G. 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者;
H. 人事单位工作人员私自泄露员工薪资状况引起事端情节重大者;
I. 故意毁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给公司造成重
大损失者;
J. 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K. 无证照擅自驾驶操纵机动车辆肇事者;
L. 司机在驾驶途中有向车外吐痰、扔杂物行为的;
M. 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含)以上者;
N. 张贴、散发具有煸动性文字或图片;
O. 造谣、挑拨破坏集团、公司上下级之间、同仁之间关系者;
P. 盗窃同仁、公司或顾客财物者;
Q. 未经授权进入公司资讯管理系统,擅自篡改、复制、打印公司文件
或数据者;
R.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事故或事故隐患者;
S. 利用集团或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集团或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者;
T.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U. 拾到顾客遗失财物隐匿不上交着;
V. 在公司内部聚众赌博者;
W. 散播未经证实的消息或散播谣言、挑拨是非,情节重大者;
X. 未经公司允许在其他公司任兼职,且此公司与我公司有商业往来或
有商业竞争关系者;
Y. 擅自揭换商品条形码者;
Z. 收银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AA. 利用职权受贿、行贿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投机取巧、隐瞒、舞弊谋
取非份利益者;
BB. 恶意诋毁集团或公司及个人名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CC. 年度内累计两次记大过,经权责主管核准者;
DD. 政府公安、司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EE.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情节重大者。
5.5 附则
5.5.1 员工奖惩经权责主管核准后以公告形式公布之。每记嘉奖一次,当月奖励
一日薪资(含基本薪资、加给、特别津贴,下同):小功奖励三日薪资;
大功奖励九日薪资。每记警告一次,当月罚扣一日薪资;小过罚扣三日薪
资;大过罚扣九日薪资。
5.5.2 嘉奖与警告、小功与小过、大功与大过视为同筹功过。在员工考核、晋升
等方面同年度之同等功过可以互相抵消,在核发薪资时其奖惩仍须按本办
法第5.5.1项规定办理之。
5.5.3 口头警告三次相当于书面警告一次;书面警告二次相当于记小过一次;记
小过二次相当于记大过一次。
5.5.4 各单位报告奖惩事件时(含口头警告),须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并附
相关证明材料,经权责主管核准后,由人资部(人资室)发布公告(口头
警告不发布公告,但须由本人签认并置于个人资料档案中)。
6 相关制度及表单:
6.1 《员工奖惩审批表》
员工奖惩审批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姓 名
员工编号
到职日
部 门
职 务
何时何地何故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奖
惩
案
由
建
议
依《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规定给予
核
准
店总
人资室
直属主管
营运长
部主管
人资部
董事长
总经理
营运总长
备注
奖惩案由应述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发生经过、获得效益情况或危害损失程
度。
员工请假规定明细表
假
别
假期规定
特殊规定
证明文件
薪资计算
备注
本薪
加给
生活
津贴
事
假
全年不得超过30天
一次不得超
过5天
不发
不发
不发
1. 假期遇假日、休息
日顺延,中途到职
者按比例递减。
2. 超过期限即办理停
薪留职。
病
假
工作不满一年的,累计
医疗期为3个月;工作
每满1年增加1个月,
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短期病假
请假2天
以上的需
提供区
(县)级
以上医院
诊断证明
和病假单
发
1/2
发
1/2
不发
1. 病假以月工作时间
为单位,连续或累
计病假满21.5天为
1个月。
2. 连续病假15天以上
或累计30天的,公
司可以要求员工至
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并出具相关医疗诊
断报告。
3. 员工实得病假工资
不低于当地政府规
定的最低工资标
准。
4. 长期病假如是属于
住院、手术、重大
疾病并经公司认定
(公司可以指定医
院诊断证明)的,
其病假薪资参照短
期病假计算。
长期病假:连
续病假在1个
月(含)以上
的,或2个月
内累计病假
天数在30天
(含)以上的
发
1/4
不发
不发
假
别
假期规定
特殊规定
证明
文件
薪资计算
备注
基
本
工
资
加
给
生
活
津
贴
特
别
休
假
1. 公司内年资满一年未满四年
者,每年休假7天。
2. 公司内年资满四年未满七年
者,每年休假8天。
3. 公司内年资满七年未满十年
者,每年休假9天。
4. 公司内年资满十年,每年休
假10天,此后年资每增加一
年,每年休假增加1天,最
高以15天为限。
1. 对于上年度
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休假
天数依比例
核给(依比例
之休假天数
四舍五入);
(1) 病、事假
合计超过
三个月
(不含)
者;
(2) 留职停薪
超过两个
月(不含)
者;
2. 对于上年度
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不予
特别休假:
(1) 病、事假
合计超过
半年(不
含)者;
(2) 留职停薪
超过四个
月(不含)
者。
照
发
照
发
照
发
遇假日、休息日顺
延。
产
假
分娩:90天(含产前假15天),
难产或晚育增加15天,多胞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四个月以上妊娠流产42天
三个月(含)至四个月(含)妊娠
流产:30天
三个月内妊娠流产:15天
1. 必须符合计
划生育规定
2. 参照国务院
《女职工劳
动保护规定》
办理
出生
证
医院
诊
断证
明
照
发
照
发
不
发
遇假日、休息日包
括计算。
工
伤
假
不得超过当地政府劳动鉴定委员
会确定的医疗期限,最长12个月
指定
医院
诊断
证明
代
发
代
发
不
发
1. 遇假日、休息日
包括计算。
2. 薪资由用人单
位代发,而后向
保险机构索赔。
留
职
停
薪
最长期限6个月,特殊状况确需延
长者应重新申请
复职时须提交复
职申请并经核准
不
发
不
发
不
发
留职停薪期间不投
保劳动保险,不计
算年资。
陪
产
假
女方晚育(24周岁)且是第一次生
育,男方是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
再婚者,可有假3天
1. 结婚证
2. 子女出生证明
照
发
照
发
不
发
各地方如有其他规
定者亦从其规定
假
别
员工
别
假期规定
特殊规定
薪资计算
交通费用
负担方式
备注
基本
工资
加给
生活
津贴
探
亲
假
支援
人员
或调
动人
员
每个月给假2天,未
满1个月按比例计算
1. 假期
含路
途时
间
2. 第一
次须
在支
援或
调动
所在
地工
作满
三个
月后
方可
休假
照发
照发
照发
600公里以内
每月补助来
回火车票(软
卧)一张;600
公里以上者
每两个月补
助来回机票
(经济仓)一
张
1. 遇假日顺延。
2. 休假期间扣
除膳杂补助。
说
明
1. 以上假期除特别休假和有薪事假、探亲假外均不发生活津贴。
2. 以上假期除特别休假、有薪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外均不发全勤奖金。
3. 加给指薪资中的主管加给、职务加给等。
附件3:
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统一员工请休假标准,并使公司员工请休假作业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店全体境内员工之请休假作业均适用之。
3 名词解释:
人事单位:公司为人力资源部、各店为人力资源室。
4作业内容:
4.1假别:
员工请假共有十一种假别: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有薪事假(公假)、
特别休假、探亲假、陪产假、留职停薪。
4.2假期规定:
4.2.1假期规定详见《员工请假规定明细表》。(附件一)
4.2.2各种假别假期规定为上限。员工请假超过假期上限时,应办理留职停薪或离职
手续。
4.2.3 病假规定
1)病假的最高期限
A 工作不满一年的,累计医疗期为3个月;工作每满1年增加1个月,
最长不超过24个月。但下述情况可以不受最高医疗期的限制: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的产假期间;工伤或职业病的修养期间。
B 累计医疗期的计算指在一个合同期限内累计病假期限。
C 病假以月工作时间为单位,连续或累计病假满21.5天为1个月。
2) 长期病假定义:连续病假在1个月(含)以上的,或2个月内累计病
假天数在30天(含)以上的。
3) 长期病假之薪资计算参见《员工请假规定明细表》,但下述情况之长
期病假经公司认定(可以是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后薪资按短期病假
相同方式计算:
A 住院;
B 手术;
C 重大疾病,指心肌梗塞、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重要器官移植、
四肢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
4.2.4特别休假之规定:
A 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以后始得申请特休假。(如附件一)
B 员工每年可享受特休假天数按其为公司的服务年限确定。(如附件一)
C 员工因离职,其未满一年之畸零月数不另给假。
D 员工特别休假日数之核算以年度为限,于年内实施。
E 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全部或部分享受特别休假,公司按以下方式处理:
a 经主管同意,未休完之年假可以延续至下一年度使用。
b 由于公司责任导致员工未能休假并申请核准者,公司按正常日工
资支付报酬,此报酬于年度末由人事单位核算后并入员工薪资,
于次年一月份发放。
c 员工因非本人过错而被公司中止劳动合同,公司按该员工上一年
度的平均工资核算未休完之特别休假。
d 员工提出辞职或因本人过错而被公司解雇,公司不支付特别休假
之薪资报酬。
4.3请假方式:
4.3.1 员工请假应事先到人事单位索取并填写《员工请假卡》(附件二),经权责
主管核准的请假卡送交人事单位作为考勤依据;因病或发生紧急事件而
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当天以电话告之其单位直属主管,由其转告人事
单位,并于恢复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4.3.2 员工在同一年度请假(含各种假别)须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
核。集团内跨公司调动之员工当年度之请假卡在办理异动手续时,经调
出公司人事单位确认后,转入调入公司人事单位管理。
4.3.3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核准而擅离工作岗位或不到岗者,除因临时发
生急病或重大事故,经权责主管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4.3.4 员工使用加班调休时,亦同样参照本《办法》相关程序。
4.4假期计算单位:
4.4.1 事假、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4.4.2 有薪事假、旷工、配产假以<4小时/半天>为计算单位;
4.4.3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特别休假、探亲假均以<8小时/天>为计算单位;
4.4.4 留职停薪以<月>为计算单位。
附件4:
员工福利金额标准表
福 利 补 助 项 目
集团年资及补助金额
备 注
一年(含)以下
三年(含)以下
三年以上
一、结婚贺礼
100
200
300
双方均为本集团员工可同时申请
二、住院慰问:
1.员工因工伤病住院
200
300
400
2.员工非因工患病住院
100
200
300
三、员工(或配偶)生育
100
200
300
超生、非婚生育不享受
四、节庆贺礼:
1.春节
160
160
160
4.中秋国庆节
160
160
160
五、员工福利基金:
80
80
80
每人每季
六、丧葬慰问:
1.员工本人因工死亡
300
400
500
抚恤金规定除外
2.员工本人非因工死亡
200
300
400
抚恤金规定除外
3,员工亲属死亡
100
200
300
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
附件5:
国内出差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使本公司(店)员工之国内出差或派外受训之申请及报销作业有所依循,特制
定本办法。
2 范围:
公司(店)全体境内员工国内出差皆依本办法执行。
3 名词解释:
3.1 人事单位:各公司为人资部、店为人资室。
3.2 长时(程)出差: 指前往办公或工作处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机关、各店
或关系企业处理业务,无法于出发日当、天返回者。
3.3 短时(程)外勤: 指前往公司所在地市区各机关、各店或关系企业洽公并能
于外勤出发日当天返回者。
4 作业内容:
4.1 出差之申请:
4.1.1 短时(程)外勤或长时(程)出差均需事前填报《出差/外勤申请单》(附件一)
经权责主管核准后于生效日前送交公司人事单位;如遇紧急情况可由职务
代理人协助办理出差审批手续,并于生效日当天送交人事单位。
4.1.2 员工出差因工作需要提前回公司复职,应按规定打(刷)卡,并于当日上班
后到人事单位销假;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前用电话请示权责主管核准后
为准,并应委请职务代理人办理延期出差审批手续送交人事单位。
4.1.3 因患病或紧急事故阻滞者,应检附医院诊断证明或天灾事故证明办理延期
出差审批手续交人事单位,并可报支延期日数之住宿及餐费。
4.2出差旅费报销标准:
4.2.1 长时(程)出差:
A 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三种,标准如《国内差旅费报销标
准表》(附件二)。
B 长期赴外埠工作之出差员工出差人员(连续工作出差在3个月内,超出
3个月则根据《员工支援/外派管理办法》按支援外派方式另行计发津
贴,同时停发出差之餐费补助),如利用休息日或特别休假探亲,则按
探亲天数扣除餐费。
4.2.2 短时(程)外勤:
A 短时(程)外勤以乘坐大众交通工具为主,因工作需要搭乘计程车者,
须理级(含)以上主管核准。
B 出外勤(公司驻地以外地区)当天可往返者, 除车费据实报支之外,
其有耽误用餐时间者(早餐时间6:00 - 7:00;午餐时间12:00 -
13:00;晚餐时间18:00 - 19:00),凭出差单可报销误餐费,标准为:
早餐每餐5元;午、晚餐每餐各为10元(但司机已领取“远程补贴”
则不得报支本项费用。)能立即返回未耽误用餐或出差处所免费提
供膳食及以公司名义招待宾客用餐者,不得报支本项费用。
C 司机出车当日离开工作地所在城市往返达到规定里程可依依标准申
请“出车补贴”。凡领取本项补贴者不得重复申领餐费。
日累计行车里程
远程补贴金额
400公里(含)以上
50元
4.3.2 公司员工因参加教育训练、讲习、研讨会等事宜出差者,主办单位提供食
宿者,不得请领住宿费及餐费。
4.4 交通费报销规定:
4.4.1 坐大众交通工具为原则。出差人员应视出差地的交通状况和出差任务
的重要及紧急程度有选择地搭乘计程车,并按规定检附报销凭证。
4.4.2 坐公司交通工具或由出差处所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得报支交通费。
4.4.3 多人出差起止地点相同时,若共同乘坐同辆计程车出(返)差,交通费
仅能由一人代表申报。
4.4.4 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出差,得视实际需要情形,同高阶人员搭乘同
级标准车船。
4.5 住宿费报销规定:
4.5.1 住宿费按实际出差夜数支给,并应检附与出差时、地一致之旅馆有效报
销凭证。
4.5.2 出差处所免费提供住宿者,不得报支住宿费。
4.5.3 六职等以下人员两人(同性别)一起出差应同住一双人标准房间,并以不
超过二人合计之住宿标准凭证报销。
4.5.4 如因人数或性别关系而无法同住双人房或三人房者,在无合于标准之宾
旅馆客房情况下,因单人住宿导致费用超标,经公司人资部/室在情况核
实会签,由所在部门主管核准后准予报销。
4.5.5 在当地公司签有协议并合于标准之旅馆无空房时,或因紧急状况无法找
到合于标准之旅馆时,可以在事后经公司人资部/室核实情况会签后,由
部门主管核准予以报销。但如因个人原因:如事先未与当地公司(单店)
联络,或因行程之时间或人员改变而未通知或及时通知当地公司(单店)
者,由此而产生之超标费用由个人自负。
4.5.6 因业务实际需要招待宾客住宿者,应事先向单位主管报备,返回后检附
凭证呈报核准,列支费用科目,实数报销。
4.6 餐费报销规定:
4.6.1 餐费为行程中的用餐费用, 应按实际出差日数及实际用餐数报支。
4.6.2 出差处所单位或同仁招待用餐或以公司名义招待宾客用餐或住宿饭店
提供早餐的,不得支领当餐餐费。
4.6.3 费标准为:早餐占日餐费标准的20%(早上07:00后出发或07:00前
结束出差者不予报销);午餐占日餐费标准的40%(中午13:00后出
发或12:00前结束出差者不予报销);晚餐占40%(晚上19:00后出
发或19:00前结束出差者不予报销)。
4.6.4 因本身工作性质必须至各门店进行业务检核、辅导及工作支援者,连续
出差14天(含)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出差14天(含)以上的,出差地
之单店或公司应提供出差人之午餐及晚餐(工作餐标准)。出差人之餐
费报销按同档次出差餐费标准之50%核发。
4.6.4员工在报销标准内报支餐费,需提供“餐费”或“食品”发票作为报销凭
证。
4.7 电话、电传、文件及物品托运费报销规定: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电话费、电传费或托运文件、物品时
发生的运费,应于报销时检附凭证,实据报支。
5 其它事项:
5.1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 不得有危害国家及民族名誉或本公司利益的言行并遵守
出差地区之法律及习俗,任何惹事生非之后果,由出差人自行负责,与本公司无
关。
5.2 出差人员如有违反规定虚报差旅费之事,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者,除虚报部分不
予报销并追回已报销部分外,并予记大过处分一次。
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职别
交 通 费
住 宿 费
餐 费
(须提供餐饮或食品发票)
飞机
火车
船
市内交通
十三(含)职等
以上
事
前
报
准
经济
仓
软
座
(卧)
一
等
舱
凭
证
报
销
三星级(含)以下宾馆凭证报销
一类消费区:
最高以600元/天为限
二类消费区:
最高以500元/天为限
三类消费区:
最高以350元/天为限
*餐费120元/天凭证报销
十、十一、十二
职等
事
前
报
准
经济
仓
软
座
(卧)
一
等
舱
凭
证
报
销
三星级(含)以下宾馆凭证报销
一类消费区:
最高以300元/天为限
二类消费区:
最高以250元/天为限
三类消费区:
最高以200元/天为限
一类消费区
二类消费区
三类消费区
100元/天
70元/天
40元/天
八、九
职 等
事
前
报
准
经济
仓
软
座(卧)
二
等
舱
凭证报销
(原则上
以乘坐大
众交通车
工具为主
一类消费区
二类消费区
三类消费区
250元/天
210元/天
170元/天
限额内凭证
实支实销
一类消费区
二类消费区
三类消费区
70元/天
50元/天
30元/天
六、七
职 等
事
前
报
准
经济
仓
软
座
(卧)
三
等
舱
凭证报销
(原则上
以乘坐大
众交通车
工具为主
一类消费区
二类消费区
三类消费区
200元/天
170元/天
140元/天
限额内凭证
实支实销
一类消费区
二类消费区
三类消费区
70元/天
50元/天
30元/天
其
他
人
员
事
前
报
准
经济
仓
软
座
硬
卧
三
等
舱
凭证报销
(原则上
以乘坐大
众交通车
工具为主
一类消费区
二类消费区
三类消费区
170元/天
140元/天
110元/天
限额内凭证
实支实销
一类消费区
二类消费区
三类消费区
50元/天
40元/天
30元/天
备注1:一类消费水平地区指: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消费水平地区指:
长春、济南、昆明、苏州、无锡、常州、西安、厦门、桂林、杭州、宁波、温州、福州、
大连、青岛、南京、沈阳、哈尔滨、天津、成都、重庆、武汉。
三类消费水平地区指:除一类、二类城市外地区。
备注2: 餐费标准为:早餐占日餐费标准的20%(早上07:00后出发或07:00前结束出差者不予
报销);午餐占日餐费标准的40%(中午13:00后出发或12:00前结束出差者不予报销);
晚餐占40%(晚上19:00后出发或19:00前结束出差者不予报销)。
备注3: 连续出差14天(含)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出差14天(含)以上的,出差地之单店或公司应
提供出差人之午餐及晚餐(工作餐标准)。出差人之餐费报销按同档次出差餐费标准之50%
核发。
公 司 声 明
本公司之《员工手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并结合本企业实际
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是经过充分讨论和慎重研究后制定的。本《员工手册》经过公司最高
管理层核准并已经过正式的公布程序。本《员工手册》是公司与员工签订之《劳动合同》的
有效附件之一,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乐购商业流通集团下属之各公司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
员工均应予以遵守。如本《员工手册》有与公司所在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则应以所在地法
律法规为准。
乐购商业流通集团
本《员工手册》发放给员工个人,员工应予妥善保管,离职时应交还于人事部门。
如有遗失或污损收工本费5元。
认 同 书
本人已收到公司发放之《员工手册》,认同并将遵守本《员工手册》中之内
容。
立书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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