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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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看他
楼主
超市、商场开袋即食食品品种繁多,由于食用方便,广受消费者青睐。细看这些食品的保质期大多较短,一般在6个月之内。按规定,食品一旦过了保质期,就应立即下架,不再销售。但有些超市、商场的经营者受利益驱使,对过了保质期的食品,用更改出厂日期的手法,再次投放货架继续出售。
今年5月,
我在某超市买过一次火腿肠,食用时觉得口味不对,一看出厂日期,没错,在保质期内,但味道已变了,显然是过了保质期。再一细看,印在火腿肠包装袋上的出厂日期是用黑色数码机打上去的,用手轻轻一抹,日期的字迹就抹去了。可以推测,经营者是在火腿肠过期时将原来的出厂日期抹掉,再重新打上“出厂日期”,以达到减少损耗而谋取利益的目的。
开袋即食食品,是消费者购买之后直接食用的,如过了期,变了质,食用之后,造成食物中毒,其后果不堪设想。而某些经营者不顾消费者利益,将本应过期销毁的食品更改出厂日期后二次销售,无疑是变相的谋财害命。
食品卫生安全至关重要,但监督部门往往对县以上城市的超市、商场检查比较重视,而县以下城镇,特别是一些小商店,由于经营者不守法经营,食品监督部门又疏于管理,过期食品更改日期后继续销售时有所见,为食品安全卫生埋下了隐患。
民以食为天。食品卫生安全与否,事关民生,建议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加强监管力度,特别对食品外包装袋上用数码机打上去的出厂日期要仔细从严检查,以确保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和身体健康。
对消费者来说,购买食品时要擦亮眼睛,多留心眼,提高鉴别能力,加强防范和自身利益的保护,发现有问题和值得怀疑的食品及时举报,使违法经营者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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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心里没有什么怨恨,那脸上表现出来的就是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