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5日起,北京市18个区县所有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始实施零差价。分布在社区的零售药店将不得不面对可能受到的冲击。新年伊始,希望与担忧并存,“零差价”仍任重道远。
零差价试点,逐渐席卷全国
2006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随后,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中医药局等部门先后制订了9个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指导意见》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2006年2月,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王春表示,将会选择一些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推行药品销售“零差率”试点。
2006年10月,国家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杭州下城区的6家社区医院开展了零差价试点。
2007新年伊始,继北京之后,广州、上海、杭州等地相继准备开始实行社区医院零差价政策。
这一系列的举措,使“零差价”与新年一样令人期待……
药品零差价,落差巨大
相比药品在医院的销售环节,零差价仅涉及药企、配送公司、社区医院三个方面,大大减少了流通环节的购销成本,让人们看到了医改的方向。它是解决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均、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据了解,自去年12月25日将常见病和慢性病用药的60%以上药品都纳入了零差价销售后,北京市18个区县社区药品集中采购的成交价比上一年度药品招标采购中标价平均降低了21.1%,更使得社区医院的药品价格比在招标价的基础上加价15%销售的大医院便宜了36.1%。
相对于北京药品零差价的叫好,去年10月推出零差价政策的杭州下城区社区医院却遭遇了零差价药品两个月鲜有人问津的尴尬境遇,让人们看到了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不成熟,也反映了目前社区医疗改革所需要面对的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医保政策改革及消费者教育等相关问题。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从“社区药品零差价”和《首批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用药基本目录》来看,由生产企业直接供货,保持患者的实惠也要考虑生产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因此,这就意味着可能对大宗普药进行定点采购,将有可能使市场进一步集中,因此“零差价”的实施与磨合还需要时间。
社区药店,须面对冲击
据了解,实施零差价后,社区医院的药品价格和药店价格相比,也有很大优势。“社区医院实施零差价的药品同样也都是以往药店销售比较好的常用药。”北京某社区药店的负责人表示。他反映,今年元旦之后,北京一些社区药店明显感到了“冷遇”。这个问题不容忽视。按照国家每3万~5万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数量将继续大幅度的增长,其覆盖面将不断扩大,特别是随着国家对社区医疗改革投入的加大,社区医院必将逐步成熟,因此,虽然目前社区医院零差价品种相对于药店来说仍是少数,但从长远来看,社区药品零差价也必将给社区药店带来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