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成都百佳超市富临店员工的恶劣行径 事情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了,现在想来还是令我气愤不已。2007年10月份,我以2500元的租金租下成都市百佳超市2店(富临店)三楼过道处2.4米宽的位置从事保健品经营。没想到生意出奇的差,生意差也罢了,这怪不得别人,怪只怪自己选择失误。但令人气愤的是该店对我们这些外来商家过火的管理。通常超市对商家(在超市交租金自己从事经营的)的要求不外乎:正常上下班、走员工通道、仪容仪态、统一服装、文明礼貌、不准坐岗、佩戴工作牌等等。这些要求是正常的,对于商家来说是可以接受的。而此家店森严的管理不亚于法西斯对殖民国的统治。此家店对入驻商家的管理主要由行政部负责,管理手段主要有二:一是污言秽语警告(不管管有没有违反规定);二是经济制裁(没收物品和钱财)。举例说明,行政部某女,是将自己的行政权力运用的最淋漓尽致、并发扬光大的一位,一天检查n次,每次都像警察抓小偷一样,认为每个商家都是小偷。一次,旁边饰品专柜的服务员微笑着向顾客介绍商品,此女正好检查经过看到,径直走到服务员面前指着她的鼻子:“你!笑什么?心里一定有鬼!”。这个服务员已四十多岁,没什么文化,更怕丢了这份工作,对于店里的检查总是战战兢兢,唯恐出什么差错。于是她小心的说:“我没笑什么,顾客问我事情”。说话的当儿,人家的顾客也走了。只听该恶女说:“小心点,瓜婆娘,别让我抓到把柄!!!”,说着气势汹汹的走了,边走边不忘恶狠狠的盯了我们店的服务员和饰品柜旁边雪佳妮专柜的服务员几眼。 以上所说这件事是她们的手段之一,即“口头警告”,这样有辱别人尊严的警告经常有,而且一天很多次,可怜这些唯恐被罚钱甚至丢了工作的服务员能够忍气吞声那么久。 手段之二,罚款或没收物品。我不知道超市是否有对我们这些商家罚款及没收物品的权力,总觉得不甚合理。我读大学的时候,学校就已经没有对犯错误的学生罚款的权力了,在书刊、报纸上看到有关学校罚学生钱的官司,准是学生赢。因此,我总觉得百佳超市不应该对我们的员工罚钱,而且,我们是租的他们的地方单独从事经营的。但为了超市整体形象,我们认了。我的店在那经营了三个月,交了将近200元罚款。都是我出的,我不可能让员工出,一天天卖不出商品她们也着急。几次罚款的原因是这样的:一次是我往柜上送货,东西太多,无法一次拿完,让服务员小方到楼下帮忙,被恶女查到,罚款60元,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我到楼上时看到罚款单已在柜子上放着了;另一次是小方到楼下接开水,只穿了工作服,没带工牌,被罚了50元;还有一次是服务员小秦接听电话被罚了款……。不仅是我这个店,其他店也经常接到各种各样的罚单,上交罚款。我不清楚这些钱是行政部的员工装进了自己的腰包,还是交到了公司上层,到底是干什么用了。 除了经济上的处罚外,还有物质上的。我的店刚开业没几天,30多元钱买的凳子就被我上面说的那个恶女没收了。那天中午,超市里没什么人,旁边饰品柜的大姐在凳子上坐了一会儿,仅几分钟,就起来了。没想到过了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恶女赶来,要将凳子没收,理由是有服务员坐了这个凳子。我知道后让服务员管她要,她竟恶狠狠的说:“我们百佳超市会稀罕你的一个破凳子么?”说完就气势汹汹的走了。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服务员给她要了两次,终究没给。12月末撤柜时,百佳超市招商部给我开撤柜的单子,让我将入场时抬进去的柜子、桌子、凳子列出来,我才想到,行政部拿的我的凳子没给我,钱收了就算了,凳子随不值钱,但是我的财产,他们没有权力拥有,我要把这口气争回来。当时,百佳超市1店招商部的王小姐也说,让我问行政部领导去要,据说这个领导是刚换上来的。我到2店保安部签字的时候,正好碰到该行政部女领导,我好声好气给她说起此事,毕竟人家是领导嘛!没想到她态度会如此恶劣。说:“凳子找不到了,谁收的凳子你问谁要去!”我说:“你是领导,我当然找你了,你帮我问她要嘛,我马上要撤柜,也不知道她人在那儿。”她竟火了,说:“你到底撤不撤柜,不撤不撤散,别在这儿没事找事!”乖乖,她在警告我如果再问她要凳子,我的柜子,我柜子上的货她都不准我搬走了,因为,我拿的单子上还需要行政部的签字。气愤啊!当时我气得要死,但不善吵架的我已养成与人和睦相处的习惯,面对这种情况竟无言以对,只有签完字后默默离开…… 每次想起在百佳超市自己及店员的经历就气不打一处来,堂堂百佳超级市场,李嘉诚旗下的公司,竟有如此低素质的员工,而且还选如此低素质的人去负责一个部门,实在匪夷所思。做事者先做人,李氏庞然大业随不会因此类蝼蚁所匮,但与其企业形象影响终归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