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想说太多,揭露自家的丑事,必定是件不光彩的事,感觉说多了自己脸上都难堪,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但还是不吐不快。就是有很多问题弄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把企业搞的面目全非,还照样升官发财,拿奖金,拿分红!!!为什么开会说员工在服务接待中违纪三次以上,顾客投诉两次以上、给企业造成影响损失500元以上的就解除合同,那反过来,对他们领导的要求哪,如果也按照这样,那么我想我们锦州百货大楼的许多领导都得回家,举例说明:
1、大家都知道锦州百货大楼在葫芦岛开过店,没两年开黄了,听说赔了很多钱,我想应该没错,要不也不能黄,要不还得继续捞。 为什么在其他企业接手后,别人挣到钱了,不能不说明问题,就是去哪开店的人就是个“贪”字,根本就顾自己的腰包了,企业赔了钱,他们自己的腰包肥了,至少单位给平价买的房子让他们转手赚了不少,问题是回来后他们还照拿和原来差不多的工资,我们部门就有很多人,有的人都没见过上过班,闲呆着还拿好几千,年底还分红,遇机会有的还重用了。(很多机会是用他们贪的钱活动的), 没钱啊,有钱我也买个官当当。55555
为什么别人接手赚了好几百万,我们做就赔了好几百万,而那些人还厚颜无耻的开着比我们多的多的工资。
2、锦州百货大楼的新玛特店,表面感觉还过的去,其实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听说去年查出的几年累计的生鲜就有几百万的窟窿。不是帐目不会处理,为了当时虚保业绩,再就是人为的贪污腐败。我想这不应该是无中生有,这样的结果造成了底下的人遇机会也钻空子。
3、另外还有一点不明白的。是不是当领导的平时开个三、五千,报销各种招待费都成千上万,到年底还可以拿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年底分红。就是正常的!!!职工到年底就是第十三个月工资。才千八百的。
4、最后一点就是集团从去年开始大致在3、4月份给员工发的钱,去年是按人每人发的3050,说是其中分红是2500,缺勤的要按天数还得扣。这样做是合理的。除了公司领导每个人都是一样的 。但是今年我们这是按岗位分的三六九等,不知道这是集团的本意,还是我们的领导的主张。一般员工就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