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9日下午,我去新世界百货中心店三楼“卡利亚里”专柜想购买一套衣裙。当时,我看中的衣裙并没有适合我的尺码(44号),专柜的营业员(后来知道她叫胡君)告诉我:北京总部有,可以帮我调一套过来,货则一周内可到,但需要付全款。于是我按所说的付了全 款。一周后,没有任何消息。我打电话到专柜,回答是早到了你没有来拿。当我去取时,专柜营业员又说“货没到,过几天才有“。两天后营业员胡君打电话给我,说衣服已经从北京邮寄过来了,请过去取。当天下午,我到专柜取了衣服。晚上回家后我拿出衣服欣赏,觉得与我在店里看到的有一些不太一样,不平整,再仔细一看,发现了许多问题:衣服扣子全被移到最边缘,里面全拆破了,衣服和裙子的商标订反了,衣服上的商标尺寸是44号,而实际上是42号的。仔细想想下午取衣服时,营业员们一反常态,不像平常购物时那么主动热情,而是在那窃窃私语,冷冷地目送……
我感到震惊!新世界百货中心店会发生这样的事吗?
第二天早上我打电话给营业员胡君,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先说不知道,请示了负责人再给我回话。半小时后,她打电话说是她将衣服改了。我要求她本着真诚的态度处理好这件事,打算给她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并告诉她我要出差一周,出差回来后再与她联系。
我一周后回来与专柜联系时,专柜负责人说:“你要的衣服到了,改衣之事是营业员的个人行为与专柜无关,其余的事她一概不负责任”。我又与营业员胡君联系,她接电话说已被专柜调到“中广”去了。一小时后,一个自称是“卡利亚里”总代理负责人李女士打电话给我询问此事,我将事情经过陈述了一遍,并希望她能将此事汇报到新世界中心店,许多天都无回应。
8月12日上午10时,我到中心店5楼贵宾厅找前台值班服务员投诉此事。三楼楼管杨女士接待了我,我将事情经过叙述后,她答复我一定处理好,让我等消息。下午6时左右,一位自称是三楼楼管的张女士打电话给我,告诉我新世界中心店已经处理了此事,将当事人胡君开除了。我问她是否汇报上去了,她没有答复我。我对她说如果她是新世界中心店的员工,就应该维护公司的荣誉,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几天后“卡利亚里”的李女士发短信告诉我,新世界中心店的楼管找了她,奉劝我“都是打工的,你何必这样呢?”。8月15日下午另一位自称“卡利亚里”外贸部的负责人打电话约我谈谈。我明确告诉她:如果开始她们重视了,就不会出现现在的局面。既然我已找新世界中心店投诉了,我就只能等中心店的答复。一小时后,自称新世界中心店营运部徐部长打电话给我,要我去店里一趟。
如约在8月16日上午10时30分我们在5楼贵宾厅见面。在场的有专柜当事人胡君、外贸部负责人、徐部长,另有一位女士做记录。我与先生一起将衣服、购衣凭证拿出来,并一一验证了以上所叙的衣服上的问题。我反复询问当事人胡君商标的来源及如何能获得该商标,她都不予作答。
对于处理意见,我们提出三条: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执行;二,专柜应为此事向我赔理道歉;三,新世界中心店应对专柜的行为作出应有的处罚。
徐部长对一、二条表示认可,但对第三条表示强烈反对,并称到月底都没有解决问题的可能。协商后第三天,徐部长致电我说事情已汇报给老总,已警告了专柜,如果我们不服,可以到消协去告。在接徐部长电话前一小时,我接到自称为江岸区外经局一位陈女士的电话,她说“卡利亚里”总代理想约见我私了此事。我既然已找了新世界中心店,就应该尊重他们,不应该暗中私了此事。没想到一小时后得到的回答是那样的。我在电话中反复问“是否是中心店老总的态度?”得到了徐部长肯定的回答。
新世界百货在武汉十几年了,它由1店发展到现在5个店,是因为它的品牌效应、优质服务及广大顾客的支持。商业界有“顾客是上帝”的口号。我不认为自己是上帝,但从它开业的第一天至今,我始终是它的忠实消费者,就是在中心店遇到这样明显、典型的欺诈行为,我都没有去吵闹过一次,始终在维护店里的形象和利益,依靠自己对新世界百货的信任,按常规程序投诉。为什么这样的做法却换来新世界百货中心店楼管、部长的百般阻挠,不愿向上汇报,认为我这样坚持要他们向上汇报是坏了他们在上司面前的印象。钱和衣服对我来说已经无所谓了,作为一个有社会良知,对新世界百货信任的我来说,对他们这样的做法感到痛心,难道他们在上司面前的印象比新世界百货对社会的诚信还重要吗?
新世界百货是靠招租引进各种产品和专柜组成的,租户出了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出了问题不及时解决,遮遮掩掩,个别员工把自己的利益看得比公司的荣誉还重要。长此下去,新世界百货在武汉市民的面前会是什么印象呢?
新世界百货华中地区执行总裁黎安说过:中心店是他们在武汉五店中地理位置最理想的一个店。但这是这样一个好店为什么没有国贸店人气旺,业绩好,我的遭遇应该就是答案吧!
一位新世界百货的老顾客:茅祎
2008年8月25日
服务员自己改了衣服,还配了商标?哈,真够绝的。。。代理、厂家、商场为了遮丑,想私了此事,态度是真诚的,这位消费者太8给面子了,非得要真相。。。于是,各方面为了继续使此事真相8至于大白天下,开始把事情复杂化。。。这个结果对消费者也8一定有利。。。说实话,此事真要抖到媒体,甚至诉诸法律,消费者也很难说清楚,因为衣服已经离柜了。。。
由此想到某日资品牌的1些事情,BA把自己买来的廉价口红和粉饼,挖出膏体,镶嵌到自家价格昂贵的的口红和粉饼里卖给顾客。。。
虽是少数现象,对于顾客来说绝对是够恶心的了。。。
確實如這位朋友所說,一般商場遇到這樣的問題,一定會采取協調的態度去解決。但有些顧客一看到商場提出賠付就會提出過分的要求,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的意見就會讓事情出現僵化的局面。而此時,有些顧客往往會以一面之詞將事情擴大化,而這些客人往往是那些所謂有背景、有關系、能疏通媒體的人。哎,如今的商場難做啊,遇到個強主儿,只有任人擺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