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衍梁,1950年出生于台北,祖籍山东省日照县。台湾政治大学博士,目前为北京大学兼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台湾大学土木研究所兼任教授,台湾润泰集团总裁,并兼任建筑事业体总工程师和工程师和研发长。自1995年从日本、芬兰引进预制技术到台湾建筑业,长期从事预制建筑结构工法技术研发和改进,以工业化、机械化方式,陆续开发各项自动化生产技术,大量生产各式预制混凝土构件。近年来,发展快速厂房建造技术,通过预制建筑工法提升高科技厂房建造效率,最快可于100天内完工,大幅提升建筑施工水准,以符合高科技产业快速周期循环的特性。尹衍梁先生多年致力于制工法的研究和工程实践,已发表论文12篇,专著3部,并拥有中国、日本、美国等地专利68项。2004年荣获中国台湾地区土木水利工程学会“会土”荣誉,润泰建筑企业承包项目获得台湾工程界“金质奖”最高荣誉。
1950年8月16日出生,原籍山东省日照市。台湾中国文化学院历史系、美国国际棉业学校毕业,台湾大学商学研究所硕士。
曾任润泰集团董事长,于1993年辞职。后任润泰集团总裁,并任润泰工业公司常务董事兼总经理、润泰租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润泰建设公司董事长,润泰染织厂公司、润泰广告公司、润泰营造公司常务监事。是台湾知名的青年企业家、润泰工业企业集团核心人物。主要事业为润泰集团,1995年财富净值分别是175亿新台币,在台湾100家大富豪排名榜上名列第20位。
1989年曾出资成立“光华教育基金”,并任总干事。与北京大学合办光华管理学院,任董事。
台湾安泰成立不久后的1989年,尹衍樑第一次回到老家山东日照。后来,在专程拜访北京大学以及清华大学后,尹衍樑经与其老师南怀瑾商量之后,设立光华教育基金会。之后的1994年,尹衍樑捐赠1000万美元兴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997年,在其游说下,美国安泰人寿捐赠800万美元、尹衍樑捐赠200万美元,兴建上海交大安泰管理学院。至于其设立的光华奖学金,目前已经遍布全国的近30所重点大学。
此外,在颇有争议的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中,除太保集团出资50%外,尹氏伙大连实德分别出资20%。
事实上,从1989年第一次回内地至今的10余年间,尹衍樑频频往来于两岸,并在上海的闹市区徐家汇置有宅邸。
1950年8月16日出生,祖籍山东日照。现任台湾润泰集团总裁。
「势利、势利,有势就有利,要先取势後求利。」这正是清朝商人胡雪岩能够周旋於政商界的秘诀,尹衍梁似乎也深得个中三昧,只是,不同於一般台商急功近利,花费精力放在打通环节上,而是将自身提升於战略制高点,大开大阖地投注资金在教育上,用心布建人脉势力,从尹衍梁在大陆广布的人脉网络窥之,称为当下中国台商第一人,亦不为过。
「中国未来的五到十年间,最有影响力的台商恐非尹衍梁莫属了。」一位与润泰集团熟识的大陆国营企业负责人曾生动地形容,台湾许多著名企业家,虽都在努力铺建中国人脉,但都没有尹衍梁做得「如此漂亮」,包括在大陆投资人民币数百亿元,有代工天王之称的台湾首富郭台铭,充其量只能说「以钱傲人」,却难「以德服人」,手法、身影及处事高度似乎与尹衍梁都差上一段。
师承南怀瑾 金温铁路实为政经大道
提起尹衍梁这段布建中国人脉的历程,便要从一九八九年说起。当时尹衍梁带著忐忑不安的归乡心情,才踏上中国的土地,他此行的目的,是带著国学大师南怀瑾对中国的第一个愿望——兴建金温铁路(金华到温州的铁路)前来,他要与私立薇阁中小学董事长李传洪展开全线二五○公里的踏勘工作,这一次的行程,也为自己铺上通往中国政经人脉一条平顺的道路。
国学大师南怀瑾,是尹衍梁可以顺利打进中国最关键的人物。透过年轻时的好友、李传洪介绍,认识了旅居香港的南怀瑾,命中注定他要踏上这条路,从代表南老师到中国踏勘以及与中国官方签署合作意向书为止,这段捐赠铁路之行,是尹衍梁接近ZNH的第一步,所以尹衍梁逢人就说,影响他最大的就是「南老师」。
接著他带著自己与南怀瑾的第二个愿望在中国奖励高等教育。在多次前往中国之後,发现大陆高等教育竟然如此落後,於是他带著南怀瑾的期待,成立了光华奖学金,原本发放对象仅北大、清大与内蒙古大学,其後则奖励了多达二十五所大学院校,这也是当时首度遍及中国高等教育的奖学金,而捐助者竟是一名来自台湾的商人。兴学,成了尹衍梁最大的中国人脉宝藏。
光华奖学金让尹衍梁在中国一炮而红,接著他在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兴办了光华管理学院,十年来,已成为中国各省状元心中的第一志愿。目前领过光华奖学金的大陆学生约有八万多人、从光华管理学院毕业的则有三、四千人,这群毕业生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中流砥柱,分布於政府财经部门,或是於国营事业单位中担任要职,其中就算只有十分之一的人存有感念之心,也足以在各地替润泰集团的西进事业,打点各方关系,甚至消灾解厄。
收成!八万多「光华人」 为润泰西进打通关
现任江苏省委书记李元朝、北京市副市长陆昊,都毕业自光华学院,也是地方的第一把手;而曾来台招商的前苏州市委书记、现任陕西省省长的陈德铭,则拿过光华奖学金,年轻又有实力,未来不无入主中央的可能,对於尹未来在大陆的布局中,实为不容小觑 的一股助力。
虽然尹衍梁表明从事教育事业仅为兴趣,并无私心,但他也承认累积人脉的「意外」收获,如大润发在上海展店的第一张批文、也是上海市当时最後一张执照,其经办官员便是曾经从尹衍梁手中领过光华奖学金的毕业生,因此大润发取得营业资格的速度,让外商均瞠目结舌。
凭藉著在中国办教育的独到眼光,尹衍梁除深耕基层实力外,还顺势向上发展,建立了高层人脉。当年设立光华教育基金会时,有人怀疑身为国民党员的尹衍梁别有用心,一状告到中央,国台办还通令大学生不可接受光华奖学金;不过尹衍梁的名号却早已震动了高层,最後还靠当时国家主席杨尚昆亲自批示才得以解禁。
曾有一说,大陆官员多年来看尽穿梭於两岸的台湾企业家,但推崇的仅有两位,「一是温世仁,二是尹衍梁」。温世仁在中国出钱出力推动希望教育工程,和对教育兴致浓厚的尹衍梁,颇有志趣投合之处,可惜温世仁英年早逝,如今仅看尹衍梁独领风骚。
既然有了光华管理学院作为铺建人脉的起点,尹衍梁除了向上发展、向下深耕外,自然不忘在学院内发展两岸学术的横向联系,包括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尹衍梁的政大老师、企管系教授司徒达贤、林英峰,以及前财政部次长戴立宁、现任桃园县长朱立伦等人都曾在光华管理学院担任过客座教授,能够进入北大授课,还是在最优秀的学院任教,是何等荣耀之事!尹衍梁懂得做关系,而且还做得顺其自然、不留痕迹。
第一台商 穿梭两岸当密使
除了光华管理学院之外,尹衍梁也藉商业合作之便,与美国安泰人寿、中国太平洋保险合资成立了上海交大安泰管理学院,以及上海复旦太平洋金融学院;而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现任天津市市长戴相龙,则於当年交大安泰管理学院成立时,居间协调帮忙,因而成了尹衍梁好友。
其中许鸣真出身於早年的地下工作者,由於此层关系,尹衍梁在李登辉时代,一度与前总统府秘书室主任苏志诚、中视董事长郑淑敏穿梭两岸担任密使,许鸣真就是对谈时的中国代表
在大陆,尹衍梁靠兴学造势;在台湾,同样是以学术与教育为中心,作为布建政商人脉的根据地。身为政大企管博士、曾任教於台大商研所,尹衍梁的人脉主要来自两所大学,润泰集团也随处可见他硕博士班的同学,有中国大润发董事长黄明端、润泰全球总经理徐志漳、兴业建设董事长郑铨泰等人。
尹衍梁也不吝聘任昔日师长担任集团要职,包括现任润泰集团总顾问陈定国,便曾做过台大商学院院长;而在台大指导过他的王志刚,在卸下经济部长职务後,则被延揽至润泰关系企业复华投信担任董事长。据了解,另一位尹的恩师戴立宁,所以会担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一职,尹衍梁多少扮演一些角色。
资源布施老师同学 在台建置雄厚政商势力
每年教师节尹衍梁都会亲手写卡片、送水果,数十年如一日。其中,在有感化院之称的进德中学的导师,现任立法院院长王金平,更是从青少年时代便建立了深厚交情;而博士班指导教授司徒达贤,则每年请吃一次饭,不曾间断。
十多年来,跟尹衍梁师生关系最亲的要算是国民党前投管会主委刘泰英了。刘泰英会接任中华开发董事长,就是尹衍梁推荐给时任国民党财委会主委徐立德的,刘泰英尔後被前总统李登辉重用,权倾一时,尹衍梁也跟著成为李系人马,周旋在政治与商业之间。
外传刘泰英穿的一些皮鞋、用品几乎都是尹送的;有一次标得英国百龄坛酒厂三十年的好酒,还特地送了一箱给李登辉;据悉,他也曾经送过一辆轿车,给海协会董事长汪道涵。尹衍梁就是这样大大充实了他的「人情帐户」。
尹衍梁经营人脉的哲学如裁缝师般,有著量体裁衣的细心与恒心,小自升斗百姓,大到政府显要。对於朋友不论亲疏远近,还能发挥中医以面相看病的特质,身旁很多朋友都被尹「强迫」看病。有一回,尹衍梁驾驶著帆船「大鹏号」返回瑞芳鼻头港,前往经常用餐的饭店吃饭,见到老板娘劈口便说,「奶脊椎有问题,我介绍一位医生,一定要去看看,健康很重要。」老板娘直说太忙了没空去。没想到几天後,尹衍梁派了司机要将老板娘载往医院,吓得不知所措。
企业友人对他的热情协助,也都感念在心。南投埔里地母庙,是宏 创办人施振荣的过
世母亲、有「宏 阿嬷」之称的施陈秀莲最大的精神支柱,但九二一大地震毁了地母庙,庙方重建工程十分缓慢,让阿嬷相当焦急,最後,尹衍梁亲自出马,由润泰建设总揽重建工程,仅收工本费。尹衍梁对施振荣与阿嬷的热情演出,让阿嬷相当感激,施振荣与尹衍梁因此交情日深,还找上尹衍梁当宏 的外部董事。
跟所有企业家一样,尹衍梁也跟执政的民进党建立管道,副总统吕秀莲跟尹颇有私交,
尹衍梁曾邀她到绿岛的私人别墅度假,原本尹也在阿扁的官邸出入过,但国安密帐事件
後,两人甚少往来。
编织绵密人脉 成就源源不绝的金脉
一旦「势」成行,「利」就随之而来,尹衍梁的金脉就是靠人脉而来。尹衍梁从父亲尹书田手上接下的只有一家专做「格子布」的润泰纺织,现在集团已经扩张到营建、流通
、金融等,其中有大部分都是跟国民党合作的事业。虽然尹衍梁很排斥这项说法,但尹衍梁当时的确获得比其他企业更好的投资机会,尤其是必须经过官方核可的「特许行业」——金融业。
在台湾,尹衍梁先後与国民党合作成立过大华证券、光华投信、华信银行,还投资中华开发等,尹衍梁开设大润发时国民党也有入股,这些金融事业都比尹衍梁经营的本业还要赚钱。
在中国,除了现在已高达五十一家大润发,及便利商店「喜事多」两百多家据点外,尹
衍梁也与美国安泰人寿(已卖给荷商ING集团)合作,与太平洋保险合资开寿险公司;
又协助建华银行透过收购来的美国远东银行到中国卡位,并与宝成集团旗下的华一银行
签署委托经营合约,由建华银行经营,率先切入大陆市场。
虽然有著商人营利的本质,尹衍梁却有不同於其他企业主的侠义之情,也是他能够广结善缘的利基。自幼年少轻狂的尹衍梁,在就读文化大学历史系时,曾有一段替同学出头而被迫休学的插曲。在一次大四的期末考试中,由於监考助教暗示不介意翻书作答,班上同学自然堂而皇之地大抄特抄,尹衍梁笑称自己连书都没带,於是草草作答交卷,正准备步出教室时,遇到前来查堂的教官,当场活逮了几名抄书的同学。
一旁看不惯的尹衍梁便挺身而出,希望教官能网开一面,毕竟这几位同窗毕业後有志担任教职,若有污点纪录,前途即毁,但教官却执意办人。尹衍梁为替同学挡灾,表明将来不从事教职工作,「要记过,就记我好了。」於是和教官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最终以自动休学作为了结。从此事经过,便可看出尹衍梁好打抱不平的性格。
这股侠气并没有被时间磨失。今年建华金的抢夺战,原本想要逢高出清股权的尹衍梁,支持前建华金董事长洪敏弘卖给台新金,但是与他有近三十年友情的卢正昕,十三年前尹找卢回来设银行时,曾对卢说「我一定跟著你走!」自此,尹衍梁决定挺卢到底,这情义代价是,让尹衍梁少赚了五亿元。「我相信,总有一天卢正昕会帮我赚回来!」尹衍梁以建华金未来的实力,一定会有回本的一天。
多方交游形象引争议 涉入众多弊案
在国民党掌握国家大权时,许多企业家要维持党政关系,都要紧黏著前国民党大掌柜刘泰英,像长亿、威京、宏国、尖美、东帝士、安锋等,爆发金融风暴时,也都要刘泰英抢救,然而,尹衍梁却选择处分自己转投资的资产光华投信,让自己度过难关。这种黏又不会太黏的关系,尹衍梁拿捏得宜,是他能稳住润泰集团,继续游走两岸的主因。
尽管有人以战国时代孟尝君的养士作风与尹衍梁相媲美,但尹衍梁本身所欣赏的历史人物,却是清朝的曾国藩和胡雪岩,两人一政一商;有趣的是,也确实在尹衍梁的身影中见识到曾国藩学者性格的耿介执著,以及胡雪岩商人个性的圆融通达。这是尹衍梁同时具备的两个面向。
尹衍梁於两岸建构绵密扎实的人脉网络,实堪称为两岸第一人。但这些人脉也带给尹衍梁负面的评价,许多社会大案将他牵扯其中,像刘泰英的国安密帐案,导致尹衍梁家中被搜索;前立委李庆华影射尹清枫命案其中一个关系人Morris黄(黄沂成),曾拿过润泰集团副总的名片;荣总密帐弊案,兴建大楼的部分也牵涉润泰集团下的评辉营造。
讽刺的是,尹衍梁的宽广人脉,有时竟成人生历程的挫折。这一切,他淡然待之,「当生命走到尽头时,没有人会在意名利,记得的一定是亲情、友情与爱情,所以人生不外乎情与义!」尹衍梁为自己的交游下了注解!
附件:
附件下载区: 鼠标左键单击文件进行下载
附件: |
(转载)
至:全国大润发员工 尹衍梁 台湾省马英九
以下是 一名员工在大润发总公司工作中所遇,先后几次写给高管的工作情况汇报,信件。由下面二位对此事的处理。。。,大家 评论评论。
a.施工报批价73万,流程报批:营运改造直接上报黄执行长(黄明端)批示73万,后交由财务工程预(结)算造价组进行投标 清单价初审近73万,后施工单位施工。 见邮附件:工程改造项目报批日期。
b.合同文本 我方未有代表人签字,条款不够合理。 见邮附件:工程施工合同。
c. 技术核定单、质量验收单:内容填写不足,工程改造现场确认量是同一日期。验收单超前技术核定单时间。见附件:质量验收单 技术核定单。
d.施工方报送结算书 2010年3月。质量验收合格时间
e. 总部财务结审
经造价审核: 送审价902,800元,已付693,500元,结审价约296,016元。
结审工程施工造价相差过大,而工程项目又发生于去年,时间上较长。寻改造前图纸(目的是为改造前图与改造后图上的量进行对比)在大润发总部寻问财务本组、营运部、工程部都说总公司无图纸,在工程部的帮助下得知门店有图纸。
审结过程中多次督促施工方尽快把一些相关资料及答疑等资料提供给大润发进行结算。而攀科公司所做的行为是对本人一次次送钱,本人也是一次次拒绝他们。为了公司的利益 本着对职业的负责。第一次攀科公司是给我双月工资,当他们当着我面时说出我在大润发所拿多少工资时让我大为震惊!本人到大润发时间不长,是新员工这么快就有人把我的工资泄露告诉给对方公司,让我在他们那边同样拿一份与大润发一样的工资。后连续几次送钱也被我拒绝,当上升送至15万时,让我个人被感到问题及压力越来越大,不得不再一次拒绝他们 而攀科公司的做法开始对本人说话时带有 恐吓!
事过二天后,汪工把攀科公司结书退回给本人,需要工程计量式。作为公司新员工此时很纳闷就算是需要工程计量式也不需要把结算书退于本人啊?前面本组二位领导汪工与冯工(冯耀忠)同意的情况下,本人才按照财务造价基本准则写结论并签字。不由得回想起当处接到汪工交给本人结算书时所说的一句话:“就把里面几个项目算一下就行。而汪工现在回头又要80来万工程计量式(表)。就算本人按汪工把施报结算表中里几项扣除也没达不到80万,也最多只扣几万。近70万在去年已付(那时本人还没有到大润发公司上班)。此时的攀科公司结算书在我这就像一颗炸弹,记得攀科公司说以往大润发是按报送总价相应扣减4-5个点。谈话中也得知冯工(冯耀忠)、汪工关系不错(过年过节会拜访)及工作中一些问题现象(现场有我方甲供材料,雅逸公司也在施工电气部分)雅逸公司与攀科公司在施工上有重复报价、电话联系雅逸公司告知本人在大润发电气施工竣工图从来没有过,包括闸北店无竣工图(无竣工图怎么做到工程量上计量)代着这疑问请教财务部稽核冯敏,雅逸公司是否也在施工电气部分,因雅逸造价审核是由她经办,便从她那得取雅逸公司施工结算清单,把我的疑问向她所提说(电气回路怎么是按回路计价?无图工程量如何计量?等问题)得知价是营运定,量是现场核,我们只要对一下。见邮附件:闸北店卖场精装修(雅逸)。
攀科公司向本人要回,报送结算书。被我所拒绝,因结算书不是你公司交于本人,而且按照行业要求没有特殊情况(结算书送错地方或别的施工项目结算书搞错)报送的结算书原则上是不能退回。问其为何要回,攀科说冯工(冯耀忠)和汪工让他们从做一个50万新的结算书,也不显得差的不太远。
之后汪工来我这要取结算书和计算式,如计算式没有就把结算书给他。作为我已在原结算书上写下结论,而且已知他们从新做一份结算书情况下,便找了一个借口说放在抽屉钥匙没带(拒给汪工)。
工资的泄露~~~让本人知道后面更难。
工程造价组:是公司总部财务部下所设立的其中一个小组,工程造价组工作内容有二大块,一是营运维修改造工程、二是新店开发工程,本人来大润发半年时间只做这第一个结算单。每日仅营运维修改造工程结算书平均至少有二三个,每个平均至少一二百万。
续信:
今天(
为什么人事不下来,而是财务部你下来阻拦我上班。
为什么昨天我上班你不通知道本人(今天不用来嘛),非要等第二天一早在上班的时间,把我堵在大堂,不是让我难看嘛,让别的员工看到后还以为我这位员工做出天大亏对于大润发的事。
本人在工作中不仅受外部人(承建方攀科):一次一次送钱被我拒绝,不收钱(15万后)就恐吓;还受内部人(冯工(冯耀忠)和汪工):一边让我提前转证,一边让我考试。
作为大润发员一名普通员工,为了公司的利益 本着对职业的负责、自认为没对不起公司对我的这份信任、 一边是公司,一边是个人。最后依然选择了公司。回想起本人对施工方(向徐总(徐盛育)反映)说过:这样做搞工程有没有想到,哪一天大润发倒了全国上万员工没工作怎么办,有多少合作伙伴为此受影响。
一个结算单就送我这么多钱,不收就恐吓,假如我收下一个结算单钱这么多钱,(工程造价组:是公司总部财务部下所设立的其中一个小组,工程造价组工作内容有二大块,一是营运维修改造工程、二是新店开发工程,本人来大润发半年时间只做这第一个结算单。每日仅营运维修改造工程结算书平均至少有二三个,每个平均至少一二百万。)一年下来就千万以上。
续信:
些邮件件同时仅发于您们三人(陈总,徐总(徐盛育),LING)!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本人来大润发就冲着公司对我的这份信任来到这特殊岗位(财务部工程预(结)算组),说审施工方,其实是在审自己人,最终是在审自己个人的思想是否能坚持职业道德和操手水准。
做工程多年深知搞工程行业的人全是一帮猴子。
公司开发分店之快,营运分店数量改造也会随之不断增加。每增加一个新店就增加一个新店的预期维改费用,光这个费用还不够。目前个人来看把关管理等方面跟不上,还会增加其它之间无形费用。(不是1+1而是1+2)
现在家办公只能从同事那传送一些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对一些存在违约违法和技术不足之处加释。
公司个别人对本人作出不正确处理方式望公司高层领导人早日妥善解决。
本人所做工作一切以公司利益出发,尊重他人、尊重合作伙伴、悍卫公司、尊重领导、尊重其它部门。
尊重合作伙伴:施工方报送90万,已付近70万,新增20万中审扣10万。结算过程中对有疑义价最终双方是协商而定80万,尊重合作公司。
尊重他人:与合作方商定80万,后并知会汪工冯工(冯耀忠)得到小组领导人同意。尊重冯经理(冯耀忠)汪工。
悍卫公司:得知施工方与内部同事恶意串商改变原结算书。
尊重领导:公司流程存问题涉及多人,发现串商及时上报黄执行长(黄明端)与徐懂。
尊重其它部门:人资后期一次一次出面,带着左右为难谈话。有的方面可以随他们所说,但有点方面不能因为这不是真实的,答应了就是害了公司及他们部门制度,理解他们。
為了公司、為了上萬員工、為了投資人、為了高管們、為了企業文化信念.
望公司解决,还大润发员工工人一个公道的回复!
请把我上个月工资按时打入本人工资卡。
事件整个过程已涉及违法:与施工方,双月工资违反公司规章,贿赂十多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商业贿赂犯罪《刑法》。得知内部与外部恶意串通《民法通则》。上报高管维护公司利益及高管管理《公司法》《公司规章制度》。人资部《劳动法》。
商业贿赂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信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其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公司法》
第14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第149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153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
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21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22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43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续信:
徐总(徐盛育)、LING您们好!
上月工钱什么时候打到本人工资卡上? 已拖欠工钱好多日。
至从
上周与徐懂您已通电话.。如LING短信上所说,该说的、该动的、能听进去多少?虽然已与徐懂您在上周电话里该说的都说了,但今天我还是在这里再重说一篇,必经事关重大!
作为大润发财务部徐懂您手下的员工,有义务为您再把问题履一篇:
1、工程支出 有主要领导人及下属多人,鉴字。
2、承建方 工程造价支出存在严重漏洞 初报90万 实为20-30万 从报50万 后定60万 已付70万。
3、一年几个亿流出 以60万为例,差价30万。
按报送90万/单,以徐总(徐盛育)确定为60万/单来算也为大润发省下30万/单,财务造价小组光营运部工程一天就有二三个单(不包括新店开发工程、甲供材料等费用)每个单平均一二百万,按两个单、每单一百万计算每年,光营运工程支出:30万*2单*365天=2亿1千900万 。 这些是以目前工程量计算,不含日后新增店速度量计算。
4、对于采用卑鄙手段 ,有外部的、有内部的 ,阻挠大润发向着阳方向发展,不为 全国员工、投资人股东着想!
……………………………………………………………..
邮附件
签呈黄执行长批示时间: 报 财务造价组初审时间:
。。。。。。。。。。。。。。。。。。。。。。。。。。。。。。。。。。。。。。。。。。。。。
其它材料,可以回复邮件,索取。
至:全国大润发员工 尹衍梁 台湾省马英九 以下是 一名员工在大润发总公司工作中所遇,先后几次写给高管的工作情况汇报,信件。由下面二位对此事的处理。。。,大家 评论评论。 a.施工报批价73万,流程报批:营运改造直接上报黄执行长(黄明端)批示73万,后交由财务工程预(结)算造价组进行投标 清单价初审近73万,后施工单位施工。 见邮附件:工程改造项目报批日期。 b.合同文本 我方未有代表人签字,条款不够合理。 见邮附件:工程施工合同。 c. 技术核定单、质量验收单:内容填写不足,工程改造现场确认量是同一日期。验收单超前技术核定单时间。见附件:质量验收单 技术核定单。 d.施工方报送结算书 2010年3月。质量验收合格时间 e. 总部财务结审 经造价审核: 送审价902,800元,已付693,500元,结审价约296,016元。 结审工程施工造价相差过大,而工程项目又发生于去年,时间上较长。寻改造前图纸(目的是为改造前图与改造后图上的量进行对比)在大润发总部寻问财务本组、营运部、工程部都说总公司无图纸,在工程部的帮助下得知门店有图纸。 审结过程中多次督促施工方尽快把一些相关资料及答疑等资料提供给大润发进行结算。而攀科公司所做的行为是对本人一次次送钱,本人也是一次次拒绝他们。为了公司的利益 本着对职业的负责。第一次攀科公司是给我双月工资,当他们当着我面时说出我在大润发所拿多少工资时让我大为震惊!本人到大润发时间不长,是新员工这么快就有人把我的工资泄露告诉给对方公司,让我在他们那边同样拿一份与大润发一样的工资。后连续几次送钱也被我拒绝,当上升送至15万时,让我个人被感到问题及压力越来越大,不得不再一次拒绝他们 而攀科公司的做法开始对本人说话时带有 恐吓! 事过二天后,汪工把攀科公司结书退回给本人,需要工程计量式。作为公司新员工此时很纳闷就算是需要工程计量式也不需要把结算书退于本人啊?前面本组二位领导汪工与冯工(冯耀忠)同意的情况下,本人才按照财务造价基本准则写结论并签字。不由得回想起当处接到汪工交给本人结算书时所说的一句话:“就把里面几个项目算一下就行。而汪工现在回头又要80来万工程计量式(表)。就算本人按汪工把施报结算表中里几项扣除也没达不到80万,也最多只扣几万。近70万在去年已付(那时本人还没有到大润发公司上班)。此时的攀科公司结算书在我这就像一颗炸弹,记得攀科公司说以往大润发是按报送总价相应扣减4-5个点。谈话中也得知冯工(冯耀忠)、汪工关系不错(过年过节会拜访)及工作中一些问题现象(现场有我方甲供材料,雅逸公司也在施工电气部分)雅逸公司与攀科公司在施工上有重复报价、电话联系雅逸公司告知本人在大润发电气施工竣工图从来没有过,包括闸北店无竣工图(无竣工图怎么做到工程量上计量)代着这疑问请教财务部稽核冯敏,雅逸公司是否也在施工电气部分,因雅逸造价审核是由她经办,便从她那得取雅逸公司施工结算清单,把我的疑问向她所提说(电气回路怎么是按回路计价?无图工程量如何计量?等问题)得知价是营运定,量是现场核,我们只要对一下。见邮附件:闸北店卖场精装修(雅逸)。 攀科公司向本人要回,报送结算书。被我所拒绝,因结算书不是你公司交于本人,而且按照行业要求没有特殊情况(结算书送错地方或别的施工项目结算书搞错)报送的结算书原则上是不能退回。问其为何要回,攀科说冯工(冯耀忠)和汪工让他们从做一个50万新的结算书,也不显得差的不太远。 之后汪工来我这要取结算书和计算式,如计算式没有就把结算书给他。作为我已在原结算书上写下结论,而且已知他们从新做一份结算书情况下,便找了一个借口说放在抽屉钥匙没带(拒给汪工)。 工资的泄露~~~让本人知道后面更难。 工程造价组:是公司总部财务部下所设立的其中一个小组,工程造价组工作内容有二大块,一是营运维修改造工程、二是新店开发工程,本人来大润发半年时间只做这第一个结算单。每日仅营运维修改造工程结算书平均至少有二三个,每个平均至少一二百万。 续信: 今天( 为什么人事不下来,而是财务部你下来阻拦我上班。 为什么昨天我上班你不通知道本人(今天不用来嘛),非要等第二天一早在上班的时间,把我堵在大堂,不是让我难看嘛,让别的员工看到后还以为我这位员工做出天大亏对于大润发的事。 本人在工作中不仅受外部人(承建方攀科):一次一次送钱被我拒绝,不收钱(15万后)就恐吓;还受内部人(冯工(冯耀忠)和汪工):一边让我提前转证,一边让我考试。 作为大润发员一名普通员工,为了公司的利益 本着对职业的负责、自认为没对不起公司对我的这份信任、 一边是公司,一边是个人。最后依然选择了公司。回想起本人对施工方(向徐总(徐盛育)反映)说过:这样做搞工程有没有想到,哪一天大润发倒了全国上万员工没工作怎么办,有多少合作伙伴为此受影响。 一个结算单就送我这么多钱,不收就恐吓,假如我收下一个结算单钱这么多钱,(工程造价组:是公司总部财务部下所设立的其中一个小组,工程造价组工作内容有二大块,一是营运维修改造工程、二是新店开发工程,本人来大润发半年时间只做这第一个结算单。每日仅营运维修改造工程结算书平均至少有二三个,每个平均至少一二百万。)一年下来就千万以上。 续信: 些邮件件同时仅发于您们三人(陈总,徐总(徐盛育),LING)!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本人来大润发就冲着公司对我的这份信任来到这特殊岗位(财务部工程预(结)算组),说审施工方,其实是在审自己人,最终是在审自己个人的思想是否能坚持职业道德和操手水准。 做工程多年深知搞工程行业的人全是一帮猴子。 公司开发分店之快,营运分店数量改造也会随之不断增加。每增加一个新店就增加一个新店的预期维改费用,光这个费用还不够。目前个人来看把关管理等方面跟不上,还会增加其它之间无形费用。(不是1+1而是1+2) 现在家办公只能从同事那传送一些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对一些存在违约违法和技术不足之处加释。 公司个别人对本人作出不正确处理方式望公司高层领导人早日妥善解决。 本人所做工作一切以公司利益出发,尊重他人、尊重合作伙伴、悍卫公司、尊重领导、尊重其它部门。 尊重合作伙伴:施工方报送90万,已付近70万,新增20万中审扣10万。结算过程中对有疑义价最终双方是协商而定80万,尊重合作公司。 尊重他人:与合作方商定80万,后并知会汪工冯工(冯耀忠)得到小组领导人同意。尊重冯经理(冯耀忠)汪工。 悍卫公司:得知施工方与内部同事恶意串商改变原结算书。 尊重领导:公司流程存问题涉及多人,发现串商及时上报黄执行长(黄明端)与徐懂。 尊重其它部门:人资后期一次一次出面,带着左右为难谈话。有的方面可以随他们所说,但有点方面不能因为这不是真实的,答应了就是害了公司及他们部门制度,理解他们。 為了公司、為了上萬員工、為了投資人、為了高管們、為了企業文化信念. 望公司解决,还大润发员工工人一个公道的回复! 请把我上个月工资按时打入本人工资卡。 事件整个过程已涉及违法:与施工方,双月工资违反公司规章,贿赂十多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商业贿赂犯罪《刑法》。得知内部与外部恶意串通《民法通则》。上报高管维护公司利益及高管管理《公司法》《公司规章制度》。人资部《劳动法》。 商业贿赂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信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其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公司法》 第14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第149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153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 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21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22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43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续信: 徐总(徐盛育)、LING您们好! 上月工钱什么时候打到本人工资卡上? 已拖欠工钱好多日。 至从 上周与徐懂您已通电话.。如LING短信上所说,该说的、该动的、能听进去多少?虽然已与徐懂您在上周电话里该说的都说了,但今天我还是在这里再重说一篇,必经事关重大! 作为大润发财务部徐懂您手下的员工,有义务为您再把问题履一篇: 1、工程支出 有主要领导人及下属多人,鉴字。 2、承建方 工程造价支出存在严重漏洞 初报90万 实为20-30万 从报50万 后定60万 已付70万。 3、一年几个亿流出 以60万为例,差价30万。 按报送90万/单,以徐总(徐盛育)确定为60万/单来算也为大润发省下30万/单,财务造价小组光营运部工程一天就有二三个单(不包括新店开发工程、甲供材料等费用)每个单平均一二百万,按两个单、每单一百万计算每年,光营运工程支出:30万*2单*365天=2亿1千900万 。 这些是以目前工程量计算,不含日后新增店速度量计算。 4、对于采用卑鄙手段 ,有外部的、有内部的 ,阻挠大润发向着阳方向发展,不为 全国员工、投资人股东着想! …………………………………………………………….. 邮附件 签呈黄执行长批示时间: 报 财务造价组初审时间: 。。。。。。。。。。。。。。。。。。。。。。。。。。。。。。。。。。。。。。。。。。。。。 其它材料,可以回复邮件,索取。 办公电话:56657857-8850 Email: en14@mail.rt-mart.com.cn 手 机:14782616550 Email: rtmartworker@163.com 办公电话:56657857-8850 Email: en14@mail.rt-mart.com.cn 手 机:14782616550 Email: rtmartworker@163.com
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至:全国大润发员工 尹衍梁 台湾省马英九
以下是 一名员工在大润发总公司工作中所遇,先后几次写给高管的工作情况汇报,信件。由下面二位对此事的处理。。。,大家 评论评论。
a.施工报批价73万,流程报批:营运改造直接上报黄执行长(黄明端)批示73万,后交由财务工程预(结)算造价组进行投标 清单价初审近73万,后施工单位施工。 见邮附件:工程改造项目报批日期。
b.合同文本 我方未有代表人签字,条款不够合理。 见邮附件:工程施工合同。
c. 技术核定单、质量验收单:内容填写不足,工程改造现场确认量是同一日期。验收单超前技术核定单时间。见附件:质量验收单 技术核定单。
d.施工方报送结算书 2010年3月。质量验收合格时间
e. 总部财务结审
经造价审核: 送审价902,800元,已付693,500元,结审价约296,016元。
结审工程施工造价相差过大,而工程项目又发生于去年,时间上较长。寻改造前图纸(目的是为改造前图与改造后图上的量进行对比)在大润发总部寻问财务本组、营运部、工程部都说总公司无图纸,在工程部的帮助下得知门店有图纸。
审结过程中多次督促施工方尽快把一些相关资料及答疑等资料提供给大润发进行结算。而攀科公司所做的行为是对本人一次次送钱,本人也是一次次拒绝他们。为了公司的利益 本着对职业的负责。第一次攀科公司是给我双月工资,当他们当着我面时说出我在大润发所拿多少工资时让我大为震惊!本人到大润发时间不长,是新员工这么快就有人把我的工资泄露告诉给对方公司,让我在他们那边同样拿一份与大润发一样的工资。后连续几次送钱也被我拒绝,当上升送至15万时,让我个人被感到问题及压力越来越大,不得不再一次拒绝他们 而攀科公司的做法开始对本人说话时带有 恐吓!
事过二天后,汪工把攀科公司结书退回给本人,需要工程计量式。作为公司新员工此时很纳闷就算是需要工程计量式也不需要把结算书退于本人啊?前面本组二位领导汪工与冯工(冯耀忠)同意的情况下,本人才按照财务造价基本准则写结论并签字。不由得回想起当处接到汪工交给本人结算书时所说的一句话:“就把里面几个项目算一下就行。而汪工现在回头又要80来万工程计量式(表)。就算本人按汪工把施报结算表中里几项扣除也没达不到80万,也最多只扣几万。近70万在去年已付(那时本人还没有到大润发公司上班)。此时的攀科公司结算书在我这就像一颗炸弹,记得攀科公司说以往大润发是按报送总价相应扣减4-5个点。谈话中也得知冯工(冯耀忠)、汪工关系不错(过年过节会拜访)及工作中一些问题现象(现场有我方甲供材料,雅逸公司也在施工电气部分)雅逸公司与攀科公司在施工上有重复报价、电话联系雅逸公司告知本人在大润发电气施工竣工图从来没有过,包括闸北店无竣工图(无竣工图怎么做到工程量上计量)代着这疑问请教财务部稽核冯敏,雅逸公司是否也在施工电气部分,因雅逸造价审核是由她经办,便从她那得取雅逸公司施工结算清单,把我的疑问向她所提说(电气回路怎么是按回路计价?无图工程量如何计量?等问题)得知价是营运定,量是现场核,我们只要对一下。见邮附件:闸北店卖场精装修(雅逸)。
攀科公司向本人要回,报送结算书。被我所拒绝,因结算书不是你公司交于本人,而且按照行业要求没有特殊情况(结算书送错地方或别的施工项目结算书搞错)报送的结算书原则上是不能退回。问其为何要回,攀科说冯工(冯耀忠)和汪工让他们从做一个50万新的结算书,也不显得差的不太远。
之后汪工来我这要取结算书和计算式,如计算式没有就把结算书给他。作为我已在原结算书上写下结论,而且已知他们从新做一份结算书情况下,便找了一个借口说放在抽屉钥匙没带(拒给汪工)。
工资的泄露~~~让本人知道后面更难。
工程造价组:是公司总部财务部下所设立的其中一个小组,工程造价组工作内容有二大块,一是营运维修改造工程、二是新店开发工程,本人来大润发半年时间只做这第一个结算单。每日仅营运维修改造工程结算书平均至少有二三个,每个平均至少一二百万。
续信:
今天(
为什么人事不下来,而是财务部你下来阻拦我上班。
为什么昨天我上班你不通知道本人(今天不用来嘛),非要等第二天一早在上班的时间,把我堵在大堂,不是让我难看嘛,让别的员工看到后还以为我这位员工做出天大亏对于大润发的事。
本人在工作中不仅受外部人(承建方攀科):一次一次送钱被我拒绝,不收钱(15万后)就恐吓;还受内部人(冯工(冯耀忠)和汪工):一边让我提前转证,一边让我考试。
作为大润发员一名普通员工,为了公司的利益 本着对职业的负责、自认为没对不起公司对我的这份信任、 一边是公司,一边是个人。最后依然选择了公司。回想起本人对施工方(向徐总(徐盛育)反映)说过:这样做搞工程有没有想到,哪一天大润发倒了全国上万员工没工作怎么办,有多少合作伙伴为此受影响。
一个结算单就送我这么多钱,不收就恐吓,假如我收下一个结算单钱这么多钱,(工程造价组:是公司总部财务部下所设立的其中一个小组,工程造价组工作内容有二大块,一是营运维修改造工程、二是新店开发工程,本人来大润发半年时间只做这第一个结算单。每日仅营运维修改造工程结算书平均至少有二三个,每个平均至少一二百万。)一年下来就千万以上。
续信:
些邮件件同时仅发于您们三人(陈总,徐总(徐盛育),LING)!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本人来大润发就冲着公司对我的这份信任来到这特殊岗位(财务部工程预(结)算组),说审施工方,其实是在审自己人,最终是在审自己个人的思想是否能坚持职业道德和操手水准。
做工程多年深知搞工程行业的人全是一帮猴子。
公司开发分店之快,营运分店数量改造也会随之不断增加。每增加一个新店就增加一个新店的预期维改费用,光这个费用还不够。目前个人来看把关管理等方面跟不上,还会增加其它之间无形费用。(不是1+1而是1+2)
现在家办公只能从同事那传送一些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对一些存在违约违法和技术不足之处加释。
公司个别人对本人作出不正确处理方式望公司高层领导人早日妥善解决。
本人所做工作一切以公司利益出发,尊重他人、尊重合作伙伴、悍卫公司、尊重领导、尊重其它部门。
尊重合作伙伴:施工方报送90万,已付近70万,新增20万中审扣10万。结算过程中对有疑义价最终双方是协商而定80万,尊重合作公司。
尊重他人:与合作方商定80万,后并知会汪工冯工(冯耀忠)得到小组领导人同意。尊重冯经理(冯耀忠)汪工。
悍卫公司:得知施工方与内部同事恶意串商改变原结算书。
尊重领导:公司流程存问题涉及多人,发现串商及时上报黄执行长(黄明端)与徐懂。
尊重其它部门:人资后期一次一次出面,带着左右为难谈话。有的方面可以随他们所说,但有点方面不能因为这不是真实的,答应了就是害了公司及他们部门制度,理解他们。
為了公司、為了上萬員工、為了投資人、為了高管們、為了企業文化信念.
望公司解决,还大润发员工工人一个公道的回复!
请把我上个月工资按时打入本人工资卡。
事件整个过程已涉及违法:与施工方,双月工资违反公司规章,贿赂十多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商业贿赂犯罪《刑法》。得知内部与外部恶意串通《民法通则》。上报高管维护公司利益及高管管理《公司法》《公司规章制度》。人资部《劳动法》。
商业贿赂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信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其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公司法》
第14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第149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153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
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21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22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43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续信:
徐总(徐盛育)、LING您们好!
上月工钱什么时候打到本人工资卡上? 已拖欠工钱好多日。
至从
上周与徐懂您已通电话.。如LING短信上所说,该说的、该动的、能听进去多少?虽然已与徐懂您在上周电话里该说的都说了,但今天我还是在这里再重说一篇,必经事关重大!
作为大润发财务部徐懂您手下的员工,有义务为您再把问题履一篇:
1、工程支出 有主要领导人及下属多人,鉴字。
2、承建方 工程造价支出存在严重漏洞 初报90万 实为20-30万 从报50万 后定60万 已付70万。
3、一年几个亿流出 以60万为例,差价30万。
按报送90万/单,以徐总(徐盛育)确定为60万/单来算也为大润发省下30万/单,财务造价小组光营运部工程一天就有二三个单(不包括新店开发工程、甲供材料等费用)每个单平均一二百万,按两个单、每单一百万计算每年,光营运工程支出:30万*2单*365天=2亿1千900万 。 这些是以目前工程量计算,不含日后新增店速度量计算。
4、对于采用卑鄙手段 ,有外部的、有内部的 ,阻挠大润发向着阳方向发展,不为 全国员工、投资人股东着想!
……………………………………………………………..
邮附件
签呈黄执行长批示时间: 报 财务造价组初审时间:
。。。。。。。。。。。。。。。。。。。。。。。。。。。。。。。。。。。。。。。。。。。。。
其它材料,可以回复邮件,索取。 办公电话:56657857-8850 Email: en14@mail.rt-mart.com.cn 手 机:14782616550 Email: rtmartworker@163.com
办公电话:56657857-8850 Email: en14@mail.rt-mart.com.cn
手 机:14782616550 Email: rtmartworker@163.com
(转)至:全国大润发员工 尹衍梁 台湾省马英九 至:全国大润发员工 尹衍梁 台湾省马英九 以下是 一名员工在大润发总公司工作中所遇,先后几次写给高管的工作情况汇报,信件。由下面二位对此事的处理。。。,大家 评论评论。
a.施工报批价73万,流程报批:营运改造直接上报黄执行长(黄明端)批示73万,后交由财务工程预(结)算造价组进行投标 清单价初审近73万,后施工单位施工。 见邮附件:工程改造项目报批日期。 b.合同文本 我方未有代表人签字,条款不够合理。 见邮附件:工程施工合同。 c. 技术核定单、质量验收单:内容填写不足,工程改造现场确认量是同一日期。验收单超前技术核定单时间。见附件:质量验收单 技术核定单。 d.施工方报送结算书 2010年3月。质量验收合格时间 e. 总部财务结审
经造价审核: 送审价902,800元,已付693,500元,结审价约296,016元。
结审工程施工造价相差过大,而工程项目又发生于去年,时间上较长。寻改造前图纸(目的是为改造前图与改造后图上的量进行对比)在大润发总部寻问财务本组、营运部、工程部都说总公司无图纸,在工程部的帮助下得知门店有图纸。
审结过程中多次督促施工方尽快把一些相关资料及答疑等资料提供给大润发进行结算。而攀科公司所做的行为是对本人一次次送钱,本人也是一次次拒绝他们。为了公司的利益 本着对职业的负责。第一次攀科公司是给我双月工资,当他们当着我面时说出我在大润发所拿多少工资时让我大为震惊!本人到大润发时间不长,是新员工这么快就有人把我的工资泄露告诉给对方公司,让我在他们那边同样拿一份与大润发一样的工资。后连续几次送钱也被我拒绝,当上升送至15万时,让我个人被感到问题及压力越来越大,不得不再一次拒绝他们 而攀科公司的做法开始对本人说话时带有 恐吓!
事过二天后,汪工把攀科公司结书退回给本人,需要工程计量式。作为公司新员工此时很纳闷就算是需要工程计量式也不需要把结算书退于本人啊?前面本组二位领导汪工与冯工(冯耀忠)同意的情况下,本人才按照财务造价基本准则写结论并签字。不由得回想起当处接到汪工交给本人结算书时所说的一句话:“就把里面几个项目算一下就行。而汪工现在回头又要80来万工程计量式(表)。就算本人按汪工把施报结算表中里几项扣除也没达不到80万,也最多只扣几万。近70万在去年已付(那时本人还没有到大润发公司上班)。此时的攀科公司结算书在我这就像一颗炸弹,记得攀科公司说以往大润发是按报送总价相应扣减4-5个点。谈话中也得知冯工(冯耀忠)、汪工关系不错(过年过节会拜访)及工作中一些问题现象(现场有我方甲供材料,雅逸公司也在施工电气部分)雅逸公司与攀科公司在施工上有重复报价、电话联系雅逸公司告知本人在大润发电气施工竣工图从来没有过,包括闸北店无竣工图(无竣工图怎么做到工程量上计量)代着这疑问请教财务部稽核冯敏,雅逸公司是否也在施工电气部分,因雅逸造价审核是由她经办,便从她那得取雅逸公司施工结算清单,把我的疑问向她所提说(电气回路怎么是按回路计价?无图工程量如何计量?等问题)得知价是营运定,量是现场核,我们只要对一下。见邮附件:闸北店卖场精装修(雅逸)。
攀科公司向本人要回,报送结算书。被我所拒绝,因结算书不是你公司交于本人,而且按照行业要求没有特殊情况(结算书送错地方或别的施工项目结算书搞错)报送的结算书原则上是不能退回。问其为何要回,攀科说冯工(冯耀忠)和汪工让他们从做一个50万新的结算书,也不显得差的不太远。
之后汪工来我这要取结算书和计算式,如计算式没有就把结算书给他。作为我已在原结算书上写下结论,而且已知他们从新做一份结算书情况下,便找了一个借口说放在抽屉钥匙没带(拒给汪工)。
工资的泄露~~~让本人知道后面更难。
工程造价组:是公司总部财务部下所设立的其中一个小组,工程造价组工作内容有二大块,一是营运维修改造工程、二是新店开发工程,本人来大润发半年时间只做这第一个结算单。每日仅营运维修改造工程结算书平均至少有二三个,每个平均至少一二百万。 续信: 今天( 为什么人事不下来,而是财务部你下来阻拦我上班。 为什么昨天我上班你不通知道本人(今天不用来嘛),非要等第二天一早在上班的时间,把我堵在大堂,不是让我难看嘛,让别的员工看到后还以为我这位员工做出天大亏对于大润发的事。 本人在工作中不仅受外部人(承建方攀科):一次一次送钱被我拒绝,不收钱(15万后)就恐吓;还受内部人(冯工(冯耀忠)和汪工):一边让我提前转证,一边让我考试。 作为大润发员一名普通员工,为了公司的利益 本着对职业的负责、自认为没对不起公司对我的这份信任、 一边是公司,一边是个人。最后依然选择了公司。回想起本人对施工方(向徐总(徐盛育)反映)说过:这样做搞工程有没有想到,哪一天大润发倒了全国上万员工没工作怎么办,有多少合作伙伴为此受影响。 一个结算单就送我这么多钱,不收就恐吓,假如我收下一个结算单钱这么多钱,(工程造价组:是公司总部财务部下所设立的其中一个小组,工程造价组工作内容有二大块,一是营运维修改造工程、二是新店开发工程,本人来大润发半年时间只做这第一个结算单。每日仅营运维修改造工程结算书平均至少有二三个,每个平均至少一二百万。)一年下来就千万以上。
续信: 些邮件件同时仅发于您们三人(陈总,徐总(徐盛育),LING)!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本人来大润发就冲着公司对我的这份信任来到这特殊岗位(财务部工程预(结)算组),说审施工方,其实是在审自己人,最终是在审自己个人的思想是否能坚持职业道德和操手水准。 做工程多年深知搞工程行业的人全是一帮猴子。 公司开发分店之快,营运分店数量改造也会随之不断增加。每增加一个新店就增加一个新店的预期维改费用,光这个费用还不够。目前个人来看把关管理等方面跟不上,还会增加其它之间无形费用。(不是1+1而是1+2) 现在家办公只能从同事那传送一些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对一些存在违约违法和技术不足之处加释。 公司个别人对本人作出不正确处理方式望公司高层领导人早日妥善解决。 本人所做工作一切以公司利益出发,尊重他人、尊重合作伙伴、悍卫公司、尊重领导、尊重其它部门。 尊重合作伙伴:施工方报送90万,已付近70万,新增20万中审扣10万。结算过程中对有疑义价最终双方是协商而定80万,尊重合作公司。 尊重他人:与合作方商定80万,后并知会汪工冯工(冯耀忠)得到小组领导人同意。尊重冯经理(冯耀忠)汪工。 悍卫公司:得知施工方与内部同事恶意串商改变原结算书。 尊重领导:公司流程存问题涉及多人,发现串商及时上报黄执行长(黄明端)与徐懂。 尊重其它部门:人资后期一次一次出面,带着左右为难谈话。有的方面可以随他们所说,但有点方面不能因为这不是真实的,答应了就是害了公司及他们部门制度,理解他们。
為了公司、為了上萬員工、為了投資人、為了高管們、為了企業文化信念. 望公司解决,还大润发员工工人一个公道的回复! 请把我上个月工资按时打入本人工资卡。
事件整个过程已涉及违法:与施工方,双月工资违反公司规章,贿赂十多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商业贿赂犯罪《刑法》。得知内部与外部恶意串通《民法通则》。上报高管维护公司利益及高管管理《公司法》《公司规章制度》。人资部《劳动法》。 商业贿赂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信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其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公司法》 第14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第149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153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 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21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22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43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续信:
徐总(徐盛育)、LING您们好! 上月工钱什么时候打到本人工资卡上? 已拖欠工钱好多日。 至从 上周与徐懂您已通电话.。如LING短信上所说,该说的、该动的、能听进去多少?虽然已与徐懂您在上周电话里该说的都说了,但今天我还是在这里再重说一篇,必经事关重大!
作为大润发财务部徐懂您手下的员工,有义务为您再把问题履一篇: 1、工程支出 有主要领导人及下属多人,鉴字。 2、承建方 工程造价支出存在严重漏洞 初报90万 实为20-30万 从报50万 后定60万 已付70万。 3、一年几个亿流出 以60万为例,差价30万。 按报送90万/单,以徐总(徐盛育)确定为60万/单来算也为大润发省下30万/单,财务造价小组光营运部工程一天就有二三个单(不包括新店开发工程、甲供材料等费用)每个单平均一二百万,按两个单、每单一百万计算每年,光营运工程支出:30万*2单*365天=2亿1千900万 。 这些是以目前工程量计算,不含日后新增店速度量计算。 4、对于采用卑鄙手段 ,有外部的、有内部的 ,阻挠大润发向着阳方向发展,不为 全国员工、投资人股东着想! ……………………………………………………………..
办公电话:56657857-8850 Email: en14@mail.rt-mart.com.cn 手 机:14782616550 Email: rtmartworker@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