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手的“自家媳妇” 却又被“娘家”推上拍卖台,这显然让“准婆婆”大为恼火。
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济南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国有大股东挂牌转让所持全部股份陷入股权之争的漩涡。
十一黄金周刚过,自认为已经是济南人民商场“准婆婆”的大商集团,派出了以总裁吕伟顺为首的包括开发、经营、法律法务部门在内的20多人的高级团队驻扎济南,发誓与当地国资委一争高下。
就在10月8日,大商集团刚刚接到济南产权交易所通知,济南人民商场国有股转让将采用招标的交易方式。
大商集团副总裁楚树臣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济南国资委的行为,大商集团将诉诸法律。
股权转让成焦点
济南人民商场被称为是济南最后的一朵商业“金花”。
但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济南人民商场的财务状况并不理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1月30日,人民商场总负债高达41236.59万元、净资产为-8026.68万元;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仅129.32万元,净利润为-10.75万元。
“之所以成为几大商业企业的争夺对象,除了人民商场巨大的商圈效应外,还有其地产价值。”业内人士10月8日对记者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仅人民商场和大润发的合资门店在山东省内就有16家,百货门店也达到近10家。人民商场所处位置属于济南老的市中心,其在山东尤其是济南消费者的心中还是很有价值的,地处传统商业圈,也是老的商业企业。
另外,因为大连万达集团(企业专区,旗下楼盘)的进驻,人民商场的地产价值和商业价值同时显现出来。根据济南市政规划,有关方面将包括人民商场在内的周边大约26公顷土地进行统一规划,重新规划并扩大商圈。
济南市国资委显然想为人民商场找一个好的归宿。
8月27日,人民商场大股东济南市国资委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出信息,拟以不低于2642.25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其持有人民商场36%的股权。之后,人民商场股权最终花落谁家便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对于受让方,济南市国资委作了严格的限定。这个限定包括首先必须是从事百货零售的知名商业企业集团,具有跨地区连锁经营的能力和经验;必须是具备较强的一次性现金支付能力,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并承担解决重组改革成本;按高起点规划、跨越式发展、重整传统商圈竞争新优势的原则,结合重组后人民商场市政改造新项目的实施,迅速把企业商业设施建筑面积扩大到13万—15万平方米。
10月8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说,济南市国资委已经确定将采取招投标方式决定股权的最终归属。
三巨头抢“金花”
目前,已有三家满足济南市国资委对于股权受让方的规定、并通过相关资格审查的企业参与济南人民商场36%股权角逐。其中包括此前已高调宣布对人民商场控股权的大商集团以及处事低调的烟台振华,而另一山东本土零售业巨头银座集团,也在公告规定的最后挂牌截止日期9月24日突然“杀出”,悄然加入到股权竞买队伍中。
据悉,振华集团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60亿元,实现利税2.6亿元。该集团有意投资4亿—5亿元在济南开发建设一处十几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收购人民商场无疑符合了公司的战略规划。
但比起振华集团,后期悄然加入竞买队伍的省内商业巨头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实力显然更强。银座商城作为山东鲁商集团旗下产业,拥有39家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现代化商场、60多家便民连锁超市,经营面积100多万平方米。2007年公司实现销售104亿元,实现利税5.27亿元,企业规模和效益水平一直稳居省内同行业的龙头地位,连续多年位列全国百货业“十强”。
银座商城作为国有企业,其参与人民商场股权竞买,无疑给大商集团、烟台振华增加了一个强劲的对手。
在大商集团总裁吕伟顺看来,济南商场已经是“自家媳妇”,大商集团是拿下济南人民商场36%的股权的不二人选。
大连大商集团是全国最大的百货集团之一。2007年销售跨越500亿元,利税突破13亿元,在2008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列第85位。
此前的9月23日,大商集团总裁吕伟顺、副总裁楚树臣等数位高层,以及经营、法律法务团队20多人就已经齐聚济南,通过媒体高调表示:“对于人民商场这部分股权我们志在必得,不惜成本。”
将对簿公堂
“济南市国资委在此次挂牌出售济南人民商场36%国有股前已经违约,大商集团目前正着手起诉济南市国资委和人民商场‘一女二嫁’。”楚树臣10月9日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2005年12月23日,济南市国资委、大商集团与济南人民商场签署的《济南人民商场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是依法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协议,而且协议正在履行当中,从未中止过。”楚树臣认为,大商集团认真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济南市国资委却未能履行自身的义务。
“大商集团是济南人民商场36%国有股的惟一合法受让人,既然没有中止协议,济南市国资委为什么还要挂牌转让呢?这是明显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纠正其违法行为。”楚树臣说。
楚树臣认为,大商集团认真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济南市国资委却未能履行自身的义务,而且又与烟台振华签署了协议,意图“一女二嫁”。
但济南市国资委对此态度暧昧。
10月8日、9日,济南市国资委婉拒了记者的采访,称“不知情”。
“框架协议是一系列合同的根本性约定,如果框架协议不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要中止,需要三方签订中止协议。”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认为,由于人民商场股权涉及国有股权转让,进场交易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旦受让方之一的大商集团表示异议,起诉转让方,那该部分股权转让有可能暂停。”孙广亮说。
让吕伟顺不惜代价的,是济南市国资委8月27日挂牌转让的济南人民商场36%股权。由于关乎“环渤海战略”的第二次步子,大商集团抛出一份三年前的协议,指出该部分股权早已商定受让于大商集团,国资委此次挂牌属违约行为。同时,山东本土零售商振华集团被爆料是内定受让方。
据知情人士透露,左右整个事件发展的是济南人民商场“一女二嫁”这一背景。
“一女二嫁”
8月27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济南市国资委拟以2642.25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济南人民商场36%的股权。根据公告,社会公众股与法人股分别占人民商场53.25%与5.24%的股权,因此此次受让方将成为人民商场的第一大股东。
此挂牌一出,便遭到大商集团的反对。大商集团抛出了一份签于2005年12月的三方协议。在这份名为《济南人民商场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材料中写到:“甲方(济南市国资委)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济南人民商场)2800万股国有股(占总股本的36%)转让给乙方(大商集团)。”大商集团表示,该协议一直在履行当中,与儒商服饰与儒商百货的合作就是基于此框架协议运作的。据此,大商认为国资委此次挂牌已属违约。
事实上,大商集团早已与济南人民商场进行过战略合作。2005年12月26日,大商集团控股的大商股份(600694.SH)分别以420万元与300万元收购了山东儒商服饰有限公司与济南人民商场儒商百货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而这两家公司正是由济南人民商场管理层出资组建,通过柜台租赁的方式,分别掌管着人民商场所有的羽绒服专柜,以及人民商场所有的综合店和大润发店。
此后,大商股份分别向这两家公司增资,最终形成大商股份占90%、人民商场董事长郭连海占10%的股权结构。因此,大商集团认为,济南人民商场实质上早已纳入其管理体系。
然而,人民商场在挂牌前似已有了内定的买家。大商集团的三方协议风波未了,又爆出济南市国资委、济南人民商场与振华集团也签署过一份三方协议的消息。据知情人士透露,该份协议签署于今年早些时候,协议内容是商定将济南市国资委所持人民商场股权转让予振华集团。对此,大商集团总裁吕伟顺表示:“坚决反对这种‘一女二嫁’行为。”
振华集团是山东本地一家大型商贸集团,总资产44亿元。目前,振华在山东省内多个地级市都拥有卖场,但尚未进驻省会济南。振华集团拟投资4亿-5亿元在济南开发建设一处十几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这一战略部署与济南人民商场的未来规划不谋而合。
10月8日,济南市国资委确定将采取招投标方式决定股权的最终归属。山东本土零售业商银座集团也悄然加入到股权竞买队伍中。目前,大商集团已着手准备起诉违约方,而国资委、济南人民商场均表示,招标将按法律法规继续进行。
“环渤海战略”
大商集团缘何对济南人民商场如此青睐?这与其2005年提出的“环渤海战略”有关。
大商集团目前是我国第二大零售商,2007年销售额超过500亿元。截至2007年7月,大商集团在全国已经拥有大中型店铺135家。
2005年以前,这家发起于大连的零售商绝大部分店铺都集中在东北三省,已经做透、做密了东北店网。从2005年开始,大商集团开始实施“环渤海湾发展战略”:拟投近30亿元巨资,以环渤海湾的一线商业城市为目标扩张。
自此,大商集团的触角伸到了山东青岛、河南郑州等地。大商曾表示,在河南布局基本完
成后,占领山东市场就意味着华北布局的完成,更是向南扩张的桥头堡。
而在山东市场,济南人民商场不能不说是一个诱人的目标。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相关信息,据不完全统计,人民商场和大润发的合资门店在山东省内有16家,百货门店也达到近10家。同时,人民商场地处济南市传统商业圈,有不小的地产价值。“人民商场的品牌在山东,尤其济南消费者的心中还是很有价值的。”业内人士表示。
济南人民商场举足轻重的地位,才使得吕伟顺志在必得。然而,事件的发展却让大商集团的收购计划陷入了不可知论。
谁在左右转让?
“主要还是济南市国资委在主导这件事。”知情人士表示。
据了解,为了参与此次竞买,振华集团已在济南注册成立了“山东振华济南人民百货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运作此次股权收购事宜。与此同时,挂牌公告中的财务状况事项说明也揭示了该公司与济南人民商场之间不寻常的关系。挂牌公告披露:“2008年5月16日,济南市投资公司(甲方)、山东振华济南人民百货有限公司(乙方)及人民商场(丙方)三方签署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债权处置协议”。
此外,知情人士还透露,振华集团曾承诺将运作该收购事宜的山东振华济南人民百货有限公司45%的股权赠予济南人民商场管理层。“这也是其能够参与此次竞买的重要原因”。
对于这样的说法,振华集团以及济南人民商场均拒绝发表意见。振华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一位王姓主任表示,目前竞买还没有结果,不便接受采访。济南人民商场也称:“非常时期,我们不想通过媒体发表任何意见。”
与此同时,济南市国资委宣传处相关人员表示,“我只能说,一切改制、重组方面的情况,我们都在依法进行。”
而在10月7日接受多家记者访问时,济南市国资委副主任汲佩德在回答与大商签订的框架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时,从“意向性协议”到“工作协议”再到“非股权转让协议”,其间多次改变说辞。而汲正是当初那份框架协议的签字人。
此前有媒体称,汲佩德表示,济南人民商场股权的转让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地理、文化因素,似已将大商集团这样的外地企业排除在外。
曾是济南市商业“五朵金花”之一的济南人民商场控股权转让起硝烟。此前与济南人民商场有过合作的大商集团认为济南市国资委出售股权违约在先,欲将济南市国资委和济南人民商场推上被告席。
日前,济南市国资委欲将其持有的济南人民商场36%的国有股权以不低于2642.25万元的价格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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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此前并未明确采取何种交易方式,直到近日相关竞买人才接到济南产权交易所通知,济南人民商场国有股转让将采用招标方式。而招标正是大商集团所担心的。
大商集团副总裁楚树臣对记者表示:“济南市国资委之所以采用招标方式,是因为有关方面已经内定了烟台振华为受让方。据我了解,济南市国资委甚至设计好了在招标过程中如何让烟台振华得高分。”
楚树臣表示,济南市国资委在此次挂牌出售济南人民商场36%国有股前已经违约,大商集团目前正着手起诉济南市国资委和人民商场“一女二嫁”。
据了解,2005年12月23日,大商集团与济南市国资委、济南人民商场签署了一份《济南人民商场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济南市国资委原则上同意将其持有的济南人民商场2800万股国有股(占总股本的36%)转让给大商集团。
楚树臣说,2005年12月26日,大商集团按框架协议履行了收购儒商百货和儒商服饰的义务,并提出了《济南人民商场资产重组与新玛特开发建设协议》。之后多次与济南市国资委协商落实,并于2007年7月28日再次提出《关于济南人民商场资产重组的加快推进方案》。由于济南市国资委方面的原因,重组工作未完成。
济南市国资委某宣传负责人曾表示,尽管济南市国资委过去确实与相关企业有过接触并有合作意向,但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济南人民商场有关负责人也称,大商虽与人民商场合作两年,但实际合作情况并不利于人民商场自身的发展。既然如此,济南市国资委在股权转让时完全可以“多方找婆家”。
楚树臣认为,框架协议是依法签订、合法有效的,而且协议正在履行当中,从未中止过。既然没有中止协议,济南市国资委为什么还要挂牌转让呢?这是明显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纠正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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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导报网 发布时间:2008-10-21 9:06:03 | |
| 济南人民商场转让横生变故。 与本报此前的分析相一致,由于大商集团诉诸法律,山东省高院近日正式受理大商起诉济南市国资委和人民商场“一女二嫁”案件。经济导报记者获悉,济南市国资委挂牌出售的济南人民商场36%国有股权已被冻结,转让同时被暂停。 大商集团副总裁楚树臣表示,此次起诉,大商集团准备充分,并且公司法务部经过详细咨询国资部门后,认为济南人民商场的股权转让不合法,“对此,我们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大商集团看来,3年前,济南市国资委、大商集团与人民商场签署的《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是依法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协议,而且协议正在履行当中,从未中止过。因此,“大商集团应是拿下济南人民商场36%股权的不二人选。” 人民商场股权转让暂停,显然让大商集团重新看到了希望。而此前,大商集团却处于不利位置。先是同为竞买方的烟台振华以及本土零售业巨头银座集团,对大商集团形成夹击之势。随后,济南产权交易所通知,济南人民商场国有股转让将采用招标的交易方式。这几乎是对大商集团的“致命一击”。在大商看来,在这场并不对等的博弈中,自己尽失“天时、地利、人和”,几乎没有获胜的可能。 然而,随着大商集团的起诉以及济南人民商场股权转让被紧急叫停,形势重新变得错综复杂起来。对于下一步的行动,烟台振华以及银座集团以“领导不在”和“不便透露”为由,不肯透露更多信息。 济南法律界有关人士对此分析指出,“该案将如何判定,现在还难以判断。但此次股权转让交易暂停,将可能使各方对济南人民商场的争夺变成一场持久战。”(首席记者 杜海 济南报道) | |
| 责任编辑:郭强 |